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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保洁 清运 农村生活垃圾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发布时间 2021/3/11 关键词保洁清运农村生活垃圾   近期更新15947项目点击关注“保洁,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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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鸣凤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1 16:59|发布单位: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3-22|项目监管地:远安县|

【项目概况】

鸣凤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02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釆计备【2021】XMO119号

3、项目名称:鸣凤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鸣凤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主次干道保洁有偿服务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者负责人)彩色扫描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3、方式:

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或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联系方式:158*****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君来

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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