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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丘镇人民政府河头园区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路灯安装 园区 民政

所属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发布时间 2021/3/16 关键词路灯安装园区民政   近期更新41769项目点击关注“路灯安装,园区,民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昌乐誉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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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河头园区路灯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采购及安装路灯约88套(包含灯杆、灯臂、灯头、基础等)。 2、项目总预算为140万元,资金来源:镇级自筹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昌乐县营丘镇河头园区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2)预算安排:项目总预算金额14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由于河头园区内车流量不断加大,安装河头园区路灯以达到减少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目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2)工程地点:昌乐县营丘镇河头园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三、论证意见:
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古城街101号联系人:崔同涛联系方式:176*****2032.采购代理机构:昌乐誉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潍坊昌乐方山********查看详情室联系人:马玉花联系方式:185*****177]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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