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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重庆市--忠县 发布时间 2013/4/15
招标业主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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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ZXZFCG2013C005
采购目录: 服务类\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件须单独装袋,在招投标会审查资质时一并一次性递交原件):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贰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15日 14: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7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方式: 采购文件网上直接下载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3年4月12日上午 09 : 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标 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10:00
开标 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人名称: 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经办人名称: 袁丽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466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ZXZFCG2013C005采购项目名称: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机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第二篇招标项目服务内容、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3一、实施时间、地点及合同有效期………………………………………13二、服务要求及验收………………………………………………………13三、付款方式………………………………………………………………13四、违约责任………………………………………………………………13五、知识产权………………………………………………………………13六、培训……………………………………………………………………14七、人员岗位分布及职责…………………………………………………14八、人员配置………………………………………………………………15九、其他……………………………………………………………………15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6一、评标方法………………………………………………………………16二、评标标准………………………………………………………………18三、无效投标条款…………………………………………………………19四、废标条款………………………………………………………………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21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1四、开标……………………………………………………………………23五、评标……………………………………………………………………23六、定标……………………………………………………………………23七、中标通知书……………………………………………………………24八、关于质疑和投诉………………………………………………………24九、签订合同………………………………………………………………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受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对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最高限价(万元/年)投标保证金(万元)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3.2万平方米1101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件须单独装袋,在招投标会审查资质时一并一次性递交原件):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有贰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3年04月15日- 2013年5月8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直接下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工本费500元/份。(二)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05月8日 09:00-10:00时。(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5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开标会议现场)交纳。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及地点:(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3年05月8日09:00-10:00 时;(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七、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老师 邮编:404300 电话:~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二)采购人: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陶老师邮编:404300地址:忠县中博大道2号(行政中心) 第二篇招标项目服务内容、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一、基本概况忠县行政中心位于忠县中博大道2号,是集会议、办公、食堂等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区域。行政中心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开放大门2个,车库停车位47个,车库出入口共一个,具体情况如下:1.供电系统(1)高、低压配电柜各 10台,采取双回路供电方式(高压柜在负1楼配电房内);(2)各类照明动力配电箱8台;(3)应急电源:USB电源、自动应急照明。2.给排水系统供水方式:管网 ;消防水泵:功率60KW;喷淋泵:功率30KW;3.空调系统:独立柜式空调和会场中央空调4.排污系统(1)生化池:2个,容量:50立方米;(2)卫生间:22个。5.电梯:天津奥的斯,台数:4台 ;层数6层6.消防系统(1)消防控制中心安装位置:负1楼;(2)消防广播系统,1套;(3)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水池;(4)消防水池:共2个。7.通风防排烟系统:共有各类风机5 台。8.灯饰照明设备(1)室内照明;(2)环境照明;(3)光彩工程照明;(4)路灯;(5)其他。9.门禁系统:2套。10.消防报警系统设备(1)各类报警点:烟感:120只;温感:22只;手动报警按钮:82只;消火栓按钮:82只;广播:4只。(注:具体点位和数量可能有适当变动)(2)立式机柜1套;(即报警主机)(3)消防广播系统1套。(4)消防电话系统1套(5)通风、防排烟各类风机 4台;11.中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冷量:7.9 KW,3台;12.防火卷帘门设备各类防火卷帘门设备36樘。13.变配电系统设备(1)高压配电柜2台(2)低压配电柜8台(3)变压器2台(4)柴油发电机组 200 kw一台(5)密集型插接母线一批(6)电线电缆一批14.国产水泵设备(1)生活、消防泵4台;(2)空调泵3台。15.监控报警、门禁系统、LED显示屏、扩声系统设备(1)各类摄像机75台及系统集成;(2)门禁管理道门、报警、功能控制等管理;16.给排水管网工程(1)室内外消防喷淋管网系统(2)室内外消火栓管网系统(3)室内外污排管网系统(4)室内外雨排管网系统(5)绿化用水管网系统(6)生化池2座(7)卫生间洁具一批17.空调、通风管道系统(1)防排烟管道系统(2)正压送风管道系统(3)空调管道系统(4)卫生间排风管道系统(5)空调冷冻供水、回水、冷凝水管网系统以上清单可能不全,具体以现场双方确认的实际设备和数量为准。二、物业服务内容(一)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中、大型维修除外,小型维修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材料,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1.建筑结构、屋面、外墙面、屋顶、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门窗等的维修、养护及管理;2.物业附属道路、沟渠、水池、井、停车场等维护、清理与修缮。(二)物业设备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提供材料,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1.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2.电梯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3.消防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4.给排水(污)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5.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与维修养护;6.弱电系统的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及系统检测;7.避雷系统的养护与检测;8.电子显示屏的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9.中央空调设备运行,维修养护以及系统检测10.其他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三)综合服务设客户服务中心,设置客户服务专线,实行365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客户接待、咨询和求助/投诉的处理工作。(四)绿化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对庭院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五)清洁管理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排水管理,污水管道的疏通。外墙清洗另行约定。(六)周边道路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七)安保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服务管理和事故预防,包括安全、消防监控,门岗执勤(不含招标人、非招标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九)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十)协助招标人编制行政中心管理与服务相关的制度文件(十一)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十二)完成采购人指定的临时性工作接受采购人的领导,对采购人指定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应积极予以安排完成,其临时任务涉及费用和其它特约服务费用的,双方共同另行协商。三、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忠县行政中心物业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一)基本要求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2.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健全。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4.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6.实行定期业主评议,业主与公司关系融洽,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业主满意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年发生频次小于2次,处理率100%。7.物业档案资料齐全,查阅方便。8.服务体系完善并执行ISO9001标准。(二)清扫保洁服务1.保洁人员要求年龄45岁以下,无违法不良记录,热爱本质工作,能吃苦耐劳,尽心尽责;2.清扫保洁的区域为行政中心的门厅、室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地下车库、天楼等公共区域。3.按层设置垃圾桶, 各楼层至少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明显积尘,无痰迹、无落叶;栏杆、墙面、墙上附件无灰尘、蛛网,无乱贴乱画。灯具无积尘,透明度好,玻璃保洁及时,保持亮度,卫生间、大小便池无酐迹、无结垢,无臭味,瓷砖见白,便池通畅,电梯轿箱四辟无污迹,保持光亮,轿底无痰迹,无灰尘,厅门、轿门缝隙间无硬质物。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报业主。化粪池、雨水池、污水井完好率98%以上。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保持行政中心物业内无蚊、蝇、虫、鼠孽生地。6.清扫保洁率99%以上。(三)保安及车辆管理1.保安从业人员条件年龄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男身高170㎝,女身高160㎝以上,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责任心强,退役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监控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操作电脑和监控设备能力。2.保安管理内容(1)常规防范;(2)门岗执勤;(3)巡逻服务;(4)技术防范。3.消防管理(1)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2)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4)烟花、爆、燃放管理;(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6)防止电器短路等引发火灾。4.道路及车辆管理(1)按业主要求设置交通标识;(2)车辆出入有序;(3)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四)公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1.负责本物业项目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消防、机电设备、道路、路灯、生化池、停车场、管道、垃圾道、电梯、中央空调、电子显示屏等 )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完好率100%,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完好率达100%。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8.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10.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好,完好率95%以上,大型及重要机电设备完好率100%,保养记录齐全。(五)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厅、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日巡查1次各层办公楼、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4.零星维修及时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8%以上,维修记录齐全。(六)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1.安全保卫人员要求为男性,年龄20—4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好、形象佳、记忆力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cm以上,其中南门岗人员男性身高要求17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形象气质佳;具备基本的治安防范、消防操作及信访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知识,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无违法犯罪记录。2.车库进出口、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记录和人员、大型物件、车辆进出登记记录。3.对进出车库的车辆实施交通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保持道路畅通。4.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1次,并有巡查记录。5.保证消防、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6.遇到火警、警情或异常情况,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防火应急疏散演练。8.保安人员必须经过至少3个月的保安业务及有关法规培训,持证上岗。9.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率<1‰。(七)强、弱电维修人员管理1.要求为男性,年龄20—4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初中以上文化,具备强电、弱电和电梯上岗资格证,并有相关的从业工作经验;2.每周对配电室、发电机房、弱电机房、强弱电井、消防泵房、电梯等位置的机械设备进行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3.负责按作业文件和维保计划实施房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与保养;4.负责重要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的静态标识和状态标识的申请制作和保持;5.负责协助电梯维保人员的电梯维保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电梯突发事件的解救工作,在消防应急状态下担任直驶电梯操作工作;6.负责对配电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日常运行监护和记录工作; 7.负责对弱电系统进行维保及运行监视和记录工作;8.负责处理突发应急事件;9.负责责任区域的机房设备清洁工作。四、服务目标及各项指标要求(一)管理目标服务目标是:创造高效、便捷、安全、卫生的办公环境,两年内达到重庆市管理与服务优秀大厦标准。(二)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2.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3.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4.房屋、门窗完好率99%;5.车库设备完好率98%; 6.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98%;7.零星维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1%;8.服务有效投诉≤5%,处理率100%;10.服务质量满意率95%。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合同有效期(一)实施时间:1、中标供应商应在15天内组织完成相关服务人员的选聘及集中培训工作,经采购人认可后,于2013年6月1 日起正式到岗上班。2、中标供应商试用期3个月。3个月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正式合同。(二)实施地点:忠县行政中心。(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两年。二、服务要求及验收中标供应商应该严格按照投标书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管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直至终止委托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试用期间如出现物业公司履职不到位、员工素质差、发生安全事故、社会可信度差等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三、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用以中标价为依据,以每月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于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逾期支付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中标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仟分之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中标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2.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标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中标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中标供应商。(二)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约,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岗位配置,如经采购人查实,人员配置不够或降低服务标准,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中标供应商应积极组织完成相关服务人员的选聘及集中培训工作。七、人员岗位分布及职责(一)物管处经理1名其岗位职责为:1.接受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并按采购人要求工作。2.按PDCA循环的方式对管理处的工作实施管理并指导其员工的具体工作。4.负责对本管理处下属员工进行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5.对所管辖区域的各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周检和随机抽检,并作好记录。6.接受顾客求助/投诉,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处理,按规定权限范围处理好本区域的对内对外关系。7.组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8.负责组织顾客有效投诉处理率,与业主/租赁户的有效沟通率,限时服务承诺实现率等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的统计,并将统计资料和数据按时传至相关职能部门。(二)管理人员2名1.安全管理员1名2.保洁管理员1名(三)保安16名1.保安班长1名2.礼仪保安2名(限女性,南大门)3.监控室和消防中控室3名(白班2名,夜班1名)4.南大门岗4名(白班2名,夜班2名)5.西大门岗1名6.巡逻岗2名(白班1名,保安班长兼白班巡逻,夜班2名)7、轮休岗3名(四)工程人员3名1.电工2名(强弱电工1名、水电气及中央空调维修工1名)2.电梯工1名(共有1名)(五)环境组人员15名1.保洁班长1名2.保洁人员13名(每层2名,外围1名)3.花工1名八、人员配置物管处人员由公司现有同类型物管项目抽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有敬业精神的骨干人员搭建主体和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组成。 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序号类 型职务及工种人数值班地点及岗位工 作 时 间1管理客户服务项目负责人1物管处办公室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管理员2现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2工程人员强弱电工1现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电梯工 1现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水电及中央空调维修工1现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3环境组保洁班长1大楼大厅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保洁工13楼内公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绿化工1花园区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4秩序维护组保安班长(兼巡逻)1班长兼白天楼内巡逻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礼仪岗2南大门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监控保安3安全监控室、消防控制室、车岗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大门保安5南大门4名、西大门1名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巡逻岗2楼内、楼外12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轮休3合 计37 九、其他(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商务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除外),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商务部分(45%)信誉(15%)15(1)纳税(共3分):投标人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缴纳税收共计20万元及以上得3分,每少1万元,扣0.5分,直至本分值扣完为止。免税金额作为税收缴纳金额计算分值。以投标人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纳税发票原件或免税证明原件为准(2)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以有效证书原件为准(3)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得2分,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多得10分。以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为准业绩(30%)30(1)投标人从事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性综合办公楼物管服务1年以上(含1年)的得3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7分。以物业服务合同原件为准(2)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级物业管理协会担任常务理事职务的得4分,在市级物业管理协会担任理事职务的得2分;最多得6分。以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为准(3)投标人2010年以来获省级及以上“诚信物业管理企业”、“信得过物管企业”称号,每个得4分,最多得8分。(4)投标人驻地经理持有物管经理上岗证,且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政府综合办公楼任物管经理3年及以上得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多得9分。以服务合同原件及服务对象证明材料原件为准3技术部分(15%)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为准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思路(1%)1思路清晰、有可操作性、创新性的得1分;思路不清晰、无可操作性、创新性的不得分。管理目标及各项质量指标承诺(2%)2(1)管理目标明确、可行,符合实际,得1分;反之不得分;(2)承诺质量指标与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一致的得1分;不一致或无承诺的不得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历(1%)1设立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人员资历符合要求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员工培训及管理(1%)1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办法可行性强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规章制度、档案管理(3%)3内部制度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得1.5分,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得1.5分;反之不得分。设施设备维修运行管理(2%)2有维修运行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职责的得0.5分;有作业规范、工作流程的得0.5分;具体管理措施标准化、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得1分。反之不得分。秩序维护、车辆及消防管理(1%)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得0.5分;秩序维护、车辆及消防管理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0.5分。反之不得分。清洁及绿化管理(1%)1清洁及绿化管理方案可行得1分,反之不得分。各项应急处理方案(1%)1有相应的应急抢险机构、责任落实到人的得0.5分;有应急预案的得0.5分;反之不得分。节能、环保评定(1%)1有节能、环保等技术的得1分;注:以上涉及评分的所有证明材料、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进行分装,投标人必须在开标资质审查时一并一次性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逾期不予认可。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与标记的;(七)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九)投标有效期、实施时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招标项目服务内容、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七部分组成。(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及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四)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变更通知。(三)开标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中标供应商试用期3个月,3个月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忠县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当事人甲方: 忠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重庆市忠县行政中心大楼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忠县行政中心物业类型:行政办公大楼座落位置:忠县中博大道2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1.物业公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面,屋盖、屋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2.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公用照明、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餐厅、公用照明灯。4.楼内花园的养护与管理。5.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7.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物业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预算和计划。10.接受甲方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11.法律政策规定应有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按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甲方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赢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五条公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公共用水电费,应独立计量核算和据实分摊,由乙方抄表计算能耗量并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按月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前 10日内履行交纳义务。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享有的权利:1.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制定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4.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建设完毕;(3)机动车停车场、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2)规划设计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资料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3.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资料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4.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告之物业使用人和乙方;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6.负责更新改造费用的支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享有的权利:1.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3.可以根据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4.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5.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停止约定服务和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2.及时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作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协助作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8.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整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9.非经甲方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1.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协助制定必要的公众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承接物业管理前,为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为两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物业使用人的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物业使用人赔偿。第十六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相应的损失。第十七条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八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5.非乙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害的。第十九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条甲方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在乙方承接物业管理前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二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在合同期满,乙方无重大违约情形,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 2 方式解决。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忠县人民法院诉讼。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县财政局采购科和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未定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一)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复印件(八)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涉及评分的所有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九)诚信声明(格式四)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五)(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四、技术文件(格式自制)(一)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思路(二)管理目标及各项质量指标承诺(三)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历、职称(四)员工培训及管理(五)规章制度(公众制度、内部制度、职责)及档案管理(六)设施设备维修运行管理(七)秩序维护、车辆及消防管理(八)清洁及绿化管理(九)各项应急处理方案(十)节能降耗管理(十一)上述未涵盖尽的第四篇“评标标准”技术部分的所有内容。五、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一)投标人全称 招标项目名称忠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服务投标报价总金额(元/年)小写(人民币):元/年 大写(人民币):备注:报价包含零星维修人工费、特种设备年检费,生化池的清洗费(不含专项维修人工费、维修材料费),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人工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节假日加班费、人员工作餐等);综合办公服务、安全维护、清洁卫生【含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用;管理服务投入的装备物资(维修、维护、办公设备,工用具,服装,8部对讲机、3部座机通讯话费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低值易耗品分摊;公众责任险;管理费;法定税金及附加;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总和。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一式三份,资质审查时出示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复印件;(八)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涉及评分的所有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九)诚信声明(格式四)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五)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3.1信誉;3.2培训;3.3业绩。四、技术文件(格式自制)(一)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思路(二)管理目标及各项质量指标承诺(三)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历、职称(四)员工培训及管理(五)规章制度(公众制度、内部制度、职责)及档案管理(六)设施设备维修运行管理(七)秩序维护、车辆及消防管理(八)清洁及绿化管理(九)各项应急处理方案(十)节能降耗管理(十一)上述未涵盖尽的第四篇“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的所有内容。五、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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