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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B座首层铺位招租重新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招租 铺位 综合楼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发布时间 2021/3/17 关键词招租铺位综合楼   近期更新14004项目点击关注“招租,铺位,综合楼”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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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

综合楼B座首层铺位招租项目重新公示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综合楼B座首层铺位招租项目已于2021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公示,因符合要求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标要求,现重新公示,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要求:

1.不能经营汽车维修、美容、补胎、洗车行业

2.不能经营餐饮行业

3.不能经营烟草行业

4.不能经营已出租铺位所经营行业(药品、家用电器销售)

5.不能经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行业

6.经营百货类、预制品早餐类、面包类的必须同一家中标,而且中标方必须是连锁品牌企业,铺位按连锁品牌企业统一装修风格。

投标前需填报承诺书,注明行业与经营范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可供投标招租的铺位、招租要求及联系人

1.综合楼B座首层可供招租铺位有1-2、3-4、5-6、7、10、11

号铺位(面向铺位由左起排号)。

2.招租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查看详情

3.联系人:麦生、罗生

三、招租方式

1.公开竞投,价高者得

1.1综合楼B座首层1-2号连体铺位共86平方米,竞投底价200元/平方米/月。

1.2综合楼B座首层3-4号连体铺位共85平方米,竞投底价150.00元/平方米/月。

1.3综合楼B座首层5-6号连体铺位共81平方米,竞投底价90.00元/平方米/月。

1.4综合楼B座首层7号单间铺位共43平方米,竞投底价70.00元/平方米/月。

1.5综合楼B座首层10号单间铺位共43平方米,竞投底价70.00元/平方米/月。

1.6综合楼B座首层11号单间铺位共43平方米,竞投底价70.00元/平方米/月。

1.7每举1次牌租金增加10.00元/平方米/月,首次举牌为响应竞标底价,竞投招租单元必须有一方投标人举牌1次方有效。

2.铺位招租按1-2号连体铺、3-4号连体铺、5-6号连体铺、7号单间、10号单间、11号单间铺共六个单元顺序逐个竞投,后面铺位参加投标的经营行业不能与前面铺位中标的经营行业相同或类似。

3.参加投标人员需出具身份证和按金单,视按金数参与铺位投标单元的个数,一经中标按金转履约保证金,签约后可转经营按金。如果在参与前面的铺位投标中不中标,按金仍有效,可参与下一单元铺位的投标。每家参与现场投标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4.若招租单元竞投者少于2家的,暂时收回铺位不作对外竞投,由医院办公会议讨论再作决定是否出租。

四、招租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1日

五、报名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1日。

2.综合楼B座首层铺位投标时

2.1单间铺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2.2连体铺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2.3中标者转为押金,不中标者凭医院收据5个工作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

3.报名后不参加竞投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不与院方签约经营者,院方认为该铺位作 自动放弃经营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该铺位重新竞投。

六、经营年限规定

1.竞投成功者,拟定2年经营合同。

2.竞投成功者交纳6个月租金作为经营押金,期满后交纳所有费用后方可退回给经营者。

3.中标后3天内签定合同,服务部可免铺位经营者10天装修期的租金。

七、公开竞投时间及地点

1.竞投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5:00

2.竞投地点:医院学术报告厅

八、其它事宜:

1.铺位内不得明火煮食,不得内设卫生间、不能搭设阁楼夹层、不能住人过夜,按要求配置灭火器,配合做好业主或消防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

2.其它事宜详见附件合同条款,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方。

附件: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综合楼商铺租赁合同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

2021年3月 15日

附件: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为群生活服务部综合楼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

地 址:_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城区江浦东路63号_

电 话:_****-********查看详情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依法享有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佛山市干部疗养院综合楼B座首层铺位,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的房屋在现状情况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使用。乙方已实地察看该物业,同意按照现状及产权状况承租该物业。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期年,自20213月日起至20233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仍有意继续承租房屋,而甲方有意继续出租该房屋作相同业态经营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第四条 双方约定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该金额为含税费用。由乙方于每月10日前以_现金或银行转帐_形式将租金支付给甲方,到期不交,甲方将停止对该铺位停止供电,若需院方恢复供电的,必须交纳接线1000.00元/次。该物业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债务全部由_乙_方承担。签订合同同时,乙方支付首月月租给甲方。

第五条 签订合同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交予甲方作为保证金,甲方应出示收据。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结清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装修及修缮前必须将装修、修缮方案报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物业,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不可移动设施及房屋架构,乙方所作装修及添置的不可移动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租赁铺位(房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店铺内不能搭建阁楼、夹层,不能住人。铺位每20平方米乙方必须自行配备1个4KG的干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及更新、三次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的,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约定处理。

3. 乙方必须搞好房(铺)前房(铺)后的卫生, 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门前任意随地堆放商品杂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约定处理。

4. 铺位内不能设立卫生间,不能设立厨房,不能安排人员住宿,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约定处理。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水电,按该铺位(房)的水电表

实用数收费,单价按当时当地水电部门规定的单价(含变损.线

损.附加费等)。合同签订时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

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水电费,到期不交,甲方

将停止对该铺位停止供电,若需院方恢复供电的,必须交纳接线

1000.00元/次。每38m2用电总功率不应大于3000瓦,超出上述功

率者,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才能使用。

2. 维修费:铺位卷闸门自签约之日起,甲方保修3个月。租赁期

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

门窗、水电设施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费、综合治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管理费、

税金、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商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者

继续有效。甲方出卖商铺,须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

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从新签订合同方可有效。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

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三方签订承租权转让协议,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0.5%加收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第3款约定处理。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物业,没收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收取乙方免租期内的租金(按照计租期首月租金标准计算),并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未交纳的费用,甲方如另有损失的,乙方有义务作出赔偿。同时乙方须交清所欠缴的费用和债权债务、员工福利、工资等,注销或迁移其利用承租物业开设的经济组织。乙方加建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一切不能拆除,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1)乙方擅自改变物业使用人名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乙方持有超过50%股权的经济组织使用除外;

(2)乙方擅自更改物业用途、经营范围的;

(3)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合同期内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合同期内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或其他应缴费用累计达30天的;

(6)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结构的;

(7)租赁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离场的;

(8)乙方无合理原因连续5天或1个月内共计10不开门营业的;

(9)乙方无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或超越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的;

(10)乙方因违法经营被行政部门查处的;

(11)乙方不符合消防职能部门及物业《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配置消防设备的;

(12)乙方拖欠其员工劳动报酬时间超过2个月,或未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

(13)乙方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4、乙方在未经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属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第3款约定处理。

5、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不再续约的,乙方必须迁出或注销本合同

该地址上的一切经营证照,并缴清所有费用,否则,不能搬走其物

品。在甲方核实乙方已缴清一切费用和确实设备完整后,保证金在

一个月内无息退回给乙方。

6、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依约如期交还该物业。如乙方逾期

退还该物业或未按期搬走财产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终止或解除当月

租金3倍标准收取场地占用费,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财

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主张赔偿或返还。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在租期内物业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强台风、周边政府

公共建设等)的影响而导致房屋毁损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

担责任;

2.在租期内如国家征用的,双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自国家确

定征用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利用该物业开办经济组织的,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

需提供复印件给甲方,该经济组织对乙方本合同项下义务承担连

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5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出 租 方(盖章):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群生活服务部

法 定 人(签字):

签订日期:


承 租 方(盖章):
法 定 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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