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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发布时间 2013/4/25
招标业主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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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城二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 “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宜昌城东大道城东生态新区
承包范围: “宜化?山语城”7#—24#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图
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
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招标人名 称: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项目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总部(公司办公地址)
招标联系人:黄舟舟 电话:135*****627 传真号码:
技术咨询人:宋春隆 电话: 158*****352

2项目名称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中南路中南铁路桥旁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安装工程,其他详施工图
6工期招标工期要求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要求投标单位资质一级以上。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机电安装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
5)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6)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金、技术实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踏勘现场不组织
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日 时
书面递交至: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发放澄清通知时间:
2013年 月 日 时
地点: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14分包不允许
15偏离无偏离
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7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4 月 26 日下午14:00 时整
1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至施工结束内有效
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担保或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预算价格的10%(具体到金额)
投标保证金帐户:
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2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若有清单的话,清单计价软件为广联达,报价电子文档:一套正本(光盘)
24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
招标人名称: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名称
在2013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开启
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具体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 1楼
2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27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开标
2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担保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
29评标方法招标控制价内竞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一)工期要求:结合实际进度按甲方要求
(二)资质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2007年以来具有大中型国内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消防设备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供货、安装和集成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且安全投运 2年及以上;
(4)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 ISO9001 系列标准的认证;
(5)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施工管理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三)其它要求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质量要求
达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工程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六)系统工作内容及功能技术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
1.1工作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
包括控制屏、模块、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双波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的安装及调试;信号线、电源线、网络线、控制线路的敷设及电脑台(主机中文显示、打印系统使用)的安装及调试等。
B.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包括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口、防火阀、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电梯等联动装置的安装与调试。
C.消防电话系统安装调试
包括消防电话交换机的安装、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安装调试等。
D.防火卷帘门的安装。
1.2系统功能及技术质量要求:
A.消防控制中心设备要求:
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屏及报警显示屏(报警显示屏的液晶显示应为全中文);火灾联动控制屏等,须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动作显示,系统巡检及故障显示,系统运行记录;
2)各消防水泵电源监视,运行状态显示及控制;
3)各防火阀,排烟阀,防火卷帘等的控制与动作状态显示;
4)非消防电源的切除与应急照明的启动;
5)消防泵、喷洒泵、防排烟机等联动设备的直接自动/手动控制及状态显示;
6)火灾事故广播的分层发出;
7)消防专用通讯及119专线电话;
8)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9)火灾确认后应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10)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用先进成熟的分布式智能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根据需求选配相应功能模块。
B.消防联动控制要求:
1)通风空调系统风管穿越空调机房、防火墙、层板、垂直风管与水平风管交接处均设放火阀,动作温度70度,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
2)排烟风管穿越以上所列各处时均设排烟阀,动作温度280度,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
3)扳式排烟口平时常闭,火灾时打开。其开启动作由消防报警线路联动控制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
4)防火卷门作为部分防火分隔(不含疏散通道),应根据附近探测器的信号一次降下,并向消防指挥中心返回信号;
5)设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应根据附近探测器的信号分段降下,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
6)各消火栓旁设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泵按钮,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
7)消防控制中心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可发出信号停止有关部位空调风机,启动加压送风、排烟风机并监视其运行状态;当火灾确认后,可自动(或手动)降下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切除非消防用电源;启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及火灾层指示;强制电梯降至首层等;
8)消防控制中心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与安防系统摄像机联动,协助消防系统确认火情。
C.消防专用通讯要求:
各层手动报警按钮均设对讲电话插孔。保安值班室、消防泵房、消防电梯机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等设有固定对讲电话。火灾时可随时与消防控制中心保持联系。消防控制中心设119专用报警电话或与当地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
D.智能化系统对火灾报警系统的接口要求:
火灾报警系统应提供开放通信接口及软件协议,以满足智能化系统集成的要求。
E.消防联动控制柜要求:
1)可手/自动切换控制消防泵、喷淋泵启/停、状态显示等;
2)可手/自动切换控制电梯的迫降并返回信号;
3)可手/自动切换控制排烟风机、正压风机、新风机等的
4)可控制发电机设备的启动及状态显示等;
5)可手/自动切换控制防火卷帘门的降落及状态显示等;
6)可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及状态显示等;
7)可手/自动切换控制停非消防电源;
8)其他联动要求的功能。
1.3材料设备要求:
A.控制电缆、信号电缆、控制导线
要求选择大型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具体型号等要求如下:
1)回路信号线、电话线采用非屏蔽双绞电缆;
2)控制、反馈信号线选用耐火导线(NHBV型);
3)控制电缆选用耐火多芯电缆,型号NH-KVV型。
B.钢管
选用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厚度按国标管的厚度选择,明装钢管需刷防火涂料。
C.桥架
选用国家专业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镀锌后静电喷涂,颜色与主桥架一致。
D.模块箱
选用有生产配电设备许可证、有3C认证的产品。
E.联动控制柜(台)及电脑台
联动控制柜须由经工程所在地消防局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不得自行组装,联动柜(台)及电脑台的式样及颜色应与其他柜体(如自控、广播系统等)相一致,需经过发包人确认。
1.4其他要求:
A.包括对选用不同型号的消防报警产品的调整设计、完善设计,并承担出图、验收、归档等所有相关的工作。
B.投标单位必须完善所有消防系统的设计,对原设计不完善的部分,需进行二次设计,以完善系统设计,且提供施工设计图给发包人。
C.事故照明及诱导指示灯等的安装,投标方有责任确保消防验收顺利通过。
2、消防栓及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
2.1工作内容:
A.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系统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所有消火栓系统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管道、设备、阀门、消火栓箱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
2)自动喷淋系统:包括所有自动喷淋系统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管道、设备、阀门、喷头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
3)固定消防水炮及大空间职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其深化设计及管道、设备、阀门、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
4)消防工程的各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栓的安装调试;
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全部给排水管道及配件等的安装调试;
6)所有消防给水泵(含设备基础及配件等)及其配套的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调试;
B.气体灭火系统
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网络机房、设备机房、声控室、灯光控制室、闭路电视设备机房、数据处理中心、公安监控室等地方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绘制施工图纸(包括系统图及平面图)、报批、施工、安装、调试;系统的安装必须安全准确,遵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
C.灭火器
所有需配置灭火器的部位如电梯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室、消防控制中心及设备用房等应配置灭火器的部位进行灭火器及其放置铁箱的设计及配置,并确保验收通过。
2.2技术质量要求
A.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设备、材料的送检、储运、安装、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相应规范和供应商的要求进行。
2)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所有的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要求其接触面及其本身要保持干净,安装位置、方向正确。
3)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当管径小于100mm时,采用丝扣连接;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采用沟槽式(卡箍式)连接。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涂刷面漆至完全覆盖。小市政消火栓管网采用PE管,热熔连接,安装应符合其技术及工艺要求。
4)水池、水箱池壁进、出水管和地下室进、出管应配合土建预埋防水套管。
5)管道穿楼板时,必须设置钢套管,套管均高出楼板面50mm。
6)管道埋地安装时应加强防腐处理。
7)管道支架、角钢支架、吊架、固定支架等均应按图纸及规范要求除锈后刷漆防腐。
8)所有供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均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冲洗、水压试验等工作。暗装管道应在未隐蔽之前进行水压试验,隐蔽工程均应有记录,并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9)管道安装及保护:管道敷设和试验完毕后,无论是部分或全部,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管道及管件等受到由于通行设备或施工而产生的破坏。
10)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施工验收规范。
B.验收及维修要求
1)验收标准:按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消防喷淋施工验收规范等消防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并需满足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等有关规定。
2)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对全系统进行自验,并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验工作全过程记录。
3)进行自验过程中如发现管道、设备、装置或部件等与设计、施工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不符,承包人应重新调整或更换,并进一步校验至合格为止,才能进行联合验收。
4)承包人应对其承建范围内的管道、设备或装置,在保修期间全面负责,保证运行和操作的正常,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2.3材料设备技术及质量要求
A.除非标书另有要求,否则给水排水设备和管道材料详见施工图纸内容。所有设备、材料、阀门、管道、管件、附件及配件等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和名优品牌;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质检证书;消防产品必须为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准用的产品。承包人在材料设备订货及选用时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采购前必须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工程师确定认可后,方能订货。
B.管材:采用国标;公称压力大于各系统设计要求的试验压力;
C.阀门及配件(闸阀、蝶阀、浮球阀、Y型过滤器等):设计未作特别说明的,截止阀采用铜质截止阀,闸阀为弹性密封阀座闸阀,要求阀体内平底、无凹槽;阀体表面采用烤漆或喷塑;阀体为球墨铸铁,闸板为球墨铸铁外覆橡胶材料;阀杆为不锈钢,关闭严密性好。阀杆与阀体结合部位不渗漏,采用优质密封材料;
D.微阻缓闭消声止回阀:要求止回阀有缓开功能,即在水泵开启并达到一定压力后止回阀才能逐步开启;启闭灵活;材质优良、关闭严密性好。阀杆与阀体结合部位不渗漏。
E.减压阀采用既可减静压,又可减动压的可调式进口减压阀。
F.遥控信号阀、自动排气阀等:要求动作灵敏、可靠、反应速度快。
G.湿式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压力开关、压力表接头、水力警铃):要求动作灵敏、可靠、反应速度快。
H.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中标单位负责此系统的设计及报批,出施工图(包括平面图及系统图),按图计价,包括设备、管道、喷头等全套产品及其施工、安装调试。
I.喷头:,铜合金框架,强度高,耐腐蚀性强,外观精致。温感元件:玻璃球强度高、动作可靠、反应速度快;密封件具有耐老化、抗腐蚀性,名牌产品。
J.消火栓箱:铝合金框及面板,外观大方。使用减压稳压消火栓要求到达试验压力2.4Mpa,公称压力1.6Mpa,进水口压力0.4—0.8Mpa,出水口压力0.3Mpa,稳压精度±0.05Mpa,出水流量≥5L/S。
K.灭火器及其放置铁箱:设备用房等处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为A、B、C类及带电火灾。
L.轴向型波纹管、橡胶软接头、不锈钢软接等:要求材质优良、机械加工精度高。
2.4其他要求
A.施工前,应负责会同其它相关专业绘制出水管、风管、消防喷头、灯具、烟感(温感)等的管线综合,尽量保证建筑净高,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B.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妥善进行消防设备基础、所有消防工程管线的碰口、穿池壁、梁、板、墙全部孔、洞或套管等的预留、预埋、打洞及管线交叉处理工作及洞口封堵、修复、平整、清理等工作。负责土建施工单位所预留的消防管孔洞、埋件位置中不准确或矛盾的地方,做修改及调整工作。
C.承包人应主动与消防等当地政府、市政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
D.应服从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安排进场的时间和协调施工配合等工作。
E.负责消防工程所有管道穿墙、板、梁、池壁等部位的全部预留孔(洞)或套管等并进行管道安装后的封堵、修复。
F.负责所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
3、消防防排烟系统
3.1工作内容:
项目所有消防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的设备、阀门、风口及管道等的施工、安装及调试等;除空调新风及送、回风系统、卫生间通风以外的所有通风系统的设备、阀门及管道等的制作、施工、安装及调试。
3.2技术质量要求
A.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设备、材料的送检、储运、安装、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相应规范和供应商的要求进行。
2)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所有的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其接触面及其本身要保持干净,安装位置、方向正确。
3)风机的安装考虑减震措施。
4)风道穿越墙、板安装应按规范进行处理。
5)凡属管道系统试压、漏光试验、工程隐蔽均应有记录,并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6)所有钢制管件、风管或设备的支架、吊架等固定金属件在安装前应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防腐处理。
7)风管安装:
(1)如无特殊说明,风管应尽量贴梁安装,并保持下平,以满足建筑的净高要求。
(2)支、吊、托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检视门处,吊架不得直接吊在法兰上。
(3)管道安装和试验完毕后,无论是部分或全部,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管道及管件等受到由于通行设备或施工而产生的破坏。
(4)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施工验收规范。
B.验收及维修要求
1)验收标准:按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并需满足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
2)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对全系统进行自验,并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验工作全过程记录。
3)进行自验过程中如发现管道、设备、装置或部件等与设计、施工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不符,承包人应重新调整或更换,并进一步校验至合格为止,才能进行联合验收。
4)承包人应对其承建范围内的管道、设备或装置,在保修期间全面负责,保证运行和操作的正常,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3.4设备、材料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A.除非标书另有要求,否则设备和材料详见施工图纸内容。所有设备、材料、阀门、管道、管件、附件及配件等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和名优品牌;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质检证书;消防产品必须为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准用的产品。承包人在材料设备订货及选用时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采购前必须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办工程师确定认可后,方能订货。
B.风阀(防火阀、排烟阀、蝶阀、风管止回阀、多叶调节阀等):叶片轴应设黄铜轴套,大截面阀应设多个执行器,分组控制和调节。
C.防火软接:所有消防通风系统风机进出口柔性短管采用成品防火软接,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达到A级。
D.风口:各类风口均采用铝合金风口,用厚度≥1.0mm的铝型材制作,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大尺寸风口需采取加固措施,以防止变形。
E.通风和排烟风管均采用镀锌薄钢板制作。钢板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
3.4其它要求
A.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妥善进行消防设备基础、所有消防工程管线的碰口、穿池壁、梁、板、墙全部孔、洞或套管等的预留、预埋、打洞及管线交叉处理工作及洞口封堵、修复、平整、清理等工作。负责土建施工单位所预留的消防管孔洞、埋件位置中不准确或矛盾的地方,做修改及调整工作。
B.负责对本项目设计的消防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消防系统全部设计内容中有不完善或不符合规范的情况,提出修改并负责报建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制作、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C.在施工前,应负责会同其它相关专业绘制出风管、水管、消防喷头、灯具、烟感(温感)等的管线综合,尽量保证建筑净高,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D.承包人应主动与消防等当地政府、市政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
4、以上的技术质量要求不能认为是本工程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任何消防设计图纸及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或者设备的标准配置功能的标准均应视为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领会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实质内容,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质样板工程。
(七)规范和标准
(1)本合同工程涉及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个环节应至少符合且不限于下列相关标准和规范。
钢制压力容器GB 150
室内消火栓GB 3445
手提式灭火器第 1 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
手提式灭火器第2 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GB4351.2
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
推车式灭火器GB8109
消火栓箱GB14561
消防软管卷盘GB15090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消防头盔GA44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
消火栓扳手GA113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124
灭火器箱GA139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
消火栓产品质量分等GA/T65
消防枪型式和基本参数GA/T81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 25204
供水系统用弹性密封闸阀GB/T 24924
减压阀一般要求GB/T 12244
(2)如果在上述标准之间存在矛盾,而在本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则
应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本文件中所规定使用的标准应是最新版本。
(3)如果承包人采用的设计、材料以及制造方法或工艺等的标准没有包括在上述所列标准之中,则这些替代的标准应交给发包人审查。只有在承包人已论证了替代的标准相当于或优于上列的标准,并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或认可后,方能使用。
(4)承包人提交的标准(中国标准除外)应译成中文,随原文本一起提交。
(5)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零件应按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9000 标准制造,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单位(SI)和 IEC 规定的图例符号表示。

第四部分:商务条件

采用清单总价包干:
适用于设计方案及图纸已确定的项目。
1.报价方式: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以实现招标人(室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系统功能为目标,依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清单报价,开具建安发票。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主要材料样品。
1.1投标报价采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招标书、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现场条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其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规定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因素。
1.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并综合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相关规范报价,应充分考虑图纸及规范中隐含的工作的费用。除了合同另有规定(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和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维护、保养、检测、验收和修补缺陷、现场清理等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费用。
1.3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书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实体清单工程费、措施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除非招标方对招标书予以修改,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方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该项价款。
1.5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序号、编码、名称、单位、数量,除非招标方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方不得更改。
1.6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业专用章。
1.7本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知》(宜建【2007】28号文)和《关于工程质量检验实验费计价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宜市造价【2008】6号文)要求,本工程质量检测由招标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投标报价应对由承包人承担的全部检测项目及费用予以考虑。
1.8投标方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鄂建文[2007]302号),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作为工程专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费用标准。
1.9投标方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书的要求,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工程消耗量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其中规费和税金不得参与竞争。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1.10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1.11投标方应按投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12 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附件一: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招标书相关条款要求。
1.13投标方必须使用招标方统一指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广联达)进行报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书面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清单报价电子标书(电子标书要求为刻录的光盘)。
在评标过程中,当电子版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与提交的书面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不一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书面询标。投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须在一小时内重新提交与原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电子标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1.14增加或减少项与变更项
因招标方要求对现有装修内容进行增加或变更的,凡清单中有同类项则按照同类项计价,依据现场签证单据实结算,若清单中没有的则由招标方与中标方联合定价。
采用费率招标模式:
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方案及图纸暂时未确定,因工程工期要求时间比较紧的项目。
2.1报价采用定额为2008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取费表见附件),投标人按上述定额进行工程总造价预算,并在此预算基础上报出优惠率,一旦中标此优惠率将作为工程进度和结算依据。
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施工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
2.3 投标报价是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装饰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今后除设计变更增减外,一律不作调整。
2.4投标人可根据勘察现场了解的工地情况、位置、交通、存储空间、装卸限制、施工时间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
2.5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招标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利用投标技巧,已综合在报价以内,以后一律不作调整。
2.6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重复计算项目时,将在竣工决算中扣除。
2.7招标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按照规范考虑可靠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投标预算中计算各项措施费用,施工中若出现按其施工组织设计无法实施的情况,则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8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脚手架、运输机械使用费用,临时设施、材料、材料试验、复检费、税费、劳务、施工配合和安全方面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派往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保险费和本工程的保险费。所报价格必须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9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
2.10投标文件必须包括工程预算。该预算根据市场材料情况和湖北省定额编制。
2.11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作业的情况(招标方不支付配合费)。
2.12报出详细工程预算书及预算书编制说明(分专业)、报价汇总表及材料清单。
税票规定:
3.1实行一票制,开具建安税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严格与合同单位一致。中标单位所有款项均需先开具相应数额建筑安装发票给招标人,方能付款。
履约保证金:
4.1保证金缴纳: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向招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承包人弃权。
4.2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后退还完毕(不计利息)。
付款及结算方式: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5.1 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累计进度的70%。
5.2结算方式:单位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预决算中心、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专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报送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同甲方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表;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6、本工程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

山语城二期消防工程招标文件第一部分:项目简介工程名称:“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宜昌城东大道城东生态新区承包范围:“宜化?山语城”7#—24#楼及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 程量清单)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第二部分:投标须知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项目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总部(公司办公地址)招标联系人:黄舟舟 电话:135*****627传真号码:技术咨询人:宋春隆 电话: 158*****3522项目名称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3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区中南路中南铁路桥旁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安装工程,其他详施工图6工期招标工期要求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标准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1)要求投标单位资质一级以上。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机电安装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5)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6)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金、技术实力。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踏勘现场不组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日时书面递交至: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发放澄清通知时间:2013年 月日时地点: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14分包不允许15偏离无偏离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7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4 月 26日下午14:00时整1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至施工结束内有效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担保或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预算价格的10%(具体到金额)投标保证金帐户: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有清单的话,清单计价软件为广联达,报价电子文档:一套正本(光盘)24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52#招标人名称: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宜化?山语城二期消防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在2013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开启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具体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 1楼2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7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开标2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担保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29评标方法招标控制价内竞价、合理最低价中标第三部分:技术要求(一)工期要求:结合实际进度按甲方要求(二)资质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3)2007年以来具有大中型国内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消防设备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供货、安装和集成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且安全投运 2年及以上;(4)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 ISO9001 系列标准的认证;(5)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施工管理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三)其它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工程质量保修质量保修: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六)系统工作内容及功能技术要求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1.1工作内容: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包括控制屏、模块、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双波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的安装及调试;信号线、电源线、网络线、控制线路的敷设及电脑台(主机中文显示、打印系统使用)的安装及调试等。B.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包括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口、防火阀、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电梯等联动装置的安装与调试。C.消防电话系统安装调试包括消防电话交换机的安装、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安装调试等。D.防火卷帘门的安装。1.2系统功能及技术质量要求:A.消防控制中心设备要求: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屏及报警显示屏(报警显示屏的液晶显示应为全中文);火灾联动控制屏等,须具备以下主要功能: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动作显示,系统巡检及故障显示,系统运行记录;2)各消防水泵电源监视,运行状态显示及控制;3)各防火阀,排烟阀,防火卷帘等的控制与动作状态显示;4)非消防电源的切除与应急照明的启动;5)消防泵、喷洒泵、防排烟机等联动设备的直接自动/手动控制及状态显示;6)火灾事故广播的分层发出;7)消防专用通讯及119专线电话;8)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9)火灾确认后应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10)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用先进成熟的分布式智能系统,采用模块化结构,可根据需求选配相应功能模块。B.消防联动控制要求:1)通风空调系统风管穿越空调机房、防火墙、层板、垂直风管与水平风管交接处均设放火阀,动作温度70度,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2)排烟风管穿越以上所列各处时均设排烟阀,动作温度280度,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3)扳式排烟口平时常闭,火灾时打开。其开启动作由消防报警线路联动控制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4)防火卷门作为部分防火分隔(不含疏散通道),应根据附近探测器的信号一次降下,并向消防指挥中心返回信号;5)设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应根据附近探测器的信号分段降下,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6)各消火栓旁设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泵按钮,并向消防控制中心返回信号;7)消防控制中心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可发出信号停止有关部位空调风机,启动加压送风、排烟风机并监视其运行状态;当火灾确认后,可自动(或手动)降下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切除非消防用电源;启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及火灾层指示;强制电梯降至首层等;8)消防控制中心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与安防系统摄像机联动,协助消防系统确认火情。C.消防专用通讯要求:各层手动报警按钮均设对讲电话插孔。保安值班室、消防泵房、消防电梯机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等设有固定对讲电话。火灾时可随时与消防控制中心保持联系。消防控制中心设119专用报警电话或与当地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D.智能化系统对火灾报警系统的接口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应提供开放通信接口及软件协议,以满足智能化系统集成的要求。E.消防联动控制柜要求:1)可手/自动切换控制消防泵、喷淋泵启/停、状态显示等;2)可手/自动切换控制电梯的迫降并返回信号;3)可手/自动切换控制排烟风机、正压风机、新风机等的4)可控制发电机设备的启动及状态显示等;5)可手/自动切换控制防火卷帘门的降落及状态显示等;6)可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及状态显示等;7)可手/自动切换控制停非消防电源;8)其他联动要求的功能。1.3材料设备要求:A.控制电缆、信号电缆、控制导线要求选择大型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具体型号等要求如下:1)回路信号线、电话线采用非屏蔽双绞电缆;2)控制、反馈信号线选用耐火导线(NHBV型);3)控制电缆选用耐火多芯电缆,型号NH-KVV型。B.钢管选用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厚度按国标管的厚度选择,明装钢管需刷防火涂料。C.桥架选用国家专业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镀锌后静电喷涂,颜色与主桥架一致。D.模块箱选用有生产配电设备许可证、有3C认证的产品。E.联动控制柜(台)及电脑台联动控制柜须由经工程所在地消防局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不得自行组装,联动柜(台)及电脑台的式样及颜色应与其他柜体(如自控、广播系统等)相一致,需经过发包人确认。1.4其他要求:A.包括对选用不同型号的消防报警产品的调整设计、完善设计,并承担出图、验收、归档等所有相关的工作。B.投标单位必须完善所有消防系统的设计,对原设计不完善的部分,需进行二次设计,以完善系统设计,且提供施工设计图给发包人。C.事故照明及诱导指示灯等的安装,投标方有责任确保消防验收顺利通过。2、消防栓及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2.1工作内容:A.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喷淋系统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所有消火栓系统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管道、设备、阀门、消火栓箱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2)自动喷淋系统:包括所有自动喷淋系统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管道、设备、阀门、喷头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3)固定消防水炮及大空间职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其深化设计及管道、设备、阀门、及附件配件等的安装调试;4)消防工程的各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栓的安装调试;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全部给排水管道及配件等的安装调试;6)所有消防给水泵(含设备基础及配件等)及其配套的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调试;B.气体灭火系统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网络机房、设备机房、声控室、灯光控制室、闭路电视设备机房、数据处理中心、公安监控室等地方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绘制施工图纸(包括系统图及平面图)、报批、施工、安装、调试;系统的安装必须安全准确,遵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C.灭火器所有需配置灭火器的部位如电梯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室、消防控制中心及设备用房等应配置灭火器的部位进行灭火器及其放置铁箱的设计及配置,并确保验收通过。2.2技术质量要求A.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1)设备、材料的送检、储运、安装、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相应规范和供应商的要求进行。2)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所有的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要求其接触面及其本身要保持干净,安装位置、方向正确。3)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当管径小于100mm时,采用丝扣连接;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采用沟槽式(卡箍式)连接。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涂刷面漆至完全覆盖。小市政消火栓管网采用PE管,热熔连接,安装应符合其技术及工艺要求。4)水池、水箱池壁进、出水管和地下室进、出管应配合土建预埋防水套管。5)管道穿楼板时,必须设置钢套管,套管均高出楼板面50mm。6)管道埋地安装时应加强防腐处理。7)管道支架、角钢支架、吊架、固定支架等均应按图纸及规范要求除锈后刷漆防腐。8)所有供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均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冲洗、水压试验等工作。暗装管道应在未隐蔽之前进行水压试验,隐蔽工程均应有记录,并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9)管道安装及保护:管道敷设和试验完毕后,无论是部分或全部,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管道及管件等受到由于通行设备或施工而产生的破坏。10)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施工验收规范。B.验收及维修要求1)验收标准:按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消防喷淋施工验收规范等消防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并需满足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等有关规定。2)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对全系统进行自验,并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验工作全过程记录。3)进行自验过程中如发现管道、设备、装置或部件等与设计、施工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不符,承包人应重新调整或更换,并进一步校验至合格为止,才能进行联合验收。4)承包人应对其承建范围内的管道、设备或装置,在保修期间全面负责,保证运行和操作的正常,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2.3材料设备技术及质量要求A.除非标书另有要求,否则给水排水设备和管道材料详见施工图纸内容。所有设备、材料、阀门、管道、管件、附件及配件等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和名优品牌;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质检证书;消防产品必须为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准用的产品。承包人在材料设备订货及选用时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采购前必须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工程师确定认可后,方能订货。B.管材:采用国标;公称压力大于各系统设计要求的试验压力;C.阀门及配件(闸阀、蝶阀、浮球阀、Y型过滤器等):设计未作特别说明的,截止阀采用铜质截止阀,闸阀为弹性密封阀座闸阀,要求阀体内平底、无凹槽;阀体表面采用烤漆或喷塑;阀体为球墨铸铁,闸板为球墨铸铁外覆橡胶材料;阀杆为不锈钢,关闭严密性好。阀杆与阀体结合部位不渗漏,采用优质密封材料;D.微阻缓闭消声止回阀:要求止回阀有缓开功能,即在水泵开启并达到一定压力后止回阀才能逐步开启;启闭灵活;材质优良、关闭严密性好。阀杆与阀体结合部位不渗漏。E.减压阀采用既可减静压,又可减动压的可调式进口减压阀。F.遥控信号阀、自动排气阀等:要求动作灵敏、可靠、反应速度快。G.湿式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压力开关、压力表接头、水力警铃):要求动作灵敏、可靠、反应速度快。H.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中标单位负责此系统的设计及报批,出施工图(包括平面图及系统图),按图计价,包括设备、管道、喷头等全套产品及其施工、安装调试。I.喷头:,铜合金框架,强度高,耐腐蚀性强,外观精致。温感元件:玻璃球强度高、动作可靠、反应速度快;密封件具有耐老化、抗腐蚀性,名牌产品。J.消火栓箱:铝合金框及面板,外观大方。使用减压稳压消火栓要求到达试验压力2.4Mpa,公称压力1.6Mpa,进水口压力0.4—0.8Mpa,出水口压力0.3Mpa,稳压精度±0.05Mpa,出水流量≥5L/S。K.灭火器及其放置铁箱:设备用房等处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为A、B、C类及带电火灾。L.轴向型波纹管、橡胶软接头、不锈钢软接等:要求材质优良、机械加工精度高。2.4其他要求A.施工前,应负责会同其它相关专业绘制出水管、风管、消防喷头、灯具、烟感(温感)等的管线综合,尽量保证建筑净高,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B.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妥善进行消防设备基础、所有消防工程管线的碰口、穿池壁、梁、板、墙全部孔、洞或套管等的预留、预埋、打洞及管线交叉处理工作及洞口封堵、修复、平整、清理等工作。负责土建施工单位所预留的消防管孔洞、埋件位置中不准确或矛盾的地方,做修改及调整工作。C.承包人应主动与消防等当地政府、市政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D.应服从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安排进场的时间和协调施工配合等工作。E.负责消防工程所有管道穿墙、板、梁、池壁等部位的全部预留孔(洞)或套管等并进行管道安装后的封堵、修复。F.负责所有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3、消防防排烟系统3.1工作内容:项目所有消防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的设备、阀门、风口及管道等的施工、安装及调试等;除空调新风及送、回风系统、卫生间通风以外的所有通风系统的设备、阀门及管道等的制作、施工、安装及调试。3.2技术质量要求A.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1)设备、材料的送检、储运、安装、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相应规范和供应商的要求进行。2)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所有的设备及阀门、配件的安装其接触面及其本身要保持干净,安装位置、方向正确。3)风机的安装考虑减震措施。4)风道穿越墙、板安装应按规范进行处理。5)凡属管道系统试压、漏光试验、工程隐蔽均应有记录,并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6)所有钢制管件、风管或设备的支架、吊架等固定金属件在安装前应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防腐处理。7)风管安装:(1)如无特殊说明,风管应尽量贴梁安装,并保持下平,以满足建筑的净高要求。(2)支、吊、托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检视门处,吊架不得直接吊在法兰上。(3)管道安装和试验完毕后,无论是部分或全部,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管道及管件等受到由于通行设备或施工而产生的破坏。(4)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要求详见设计说明及施工验收规范。B.验收及维修要求1)验收标准:按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并需满足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2)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对全系统进行自验,并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验工作全过程记录。3)进行自验过程中如发现管道、设备、装置或部件等与设计、施工规范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不符,承包人应重新调整或更换,并进一步校验至合格为止,才能进行联合验收。4)承包人应对其承建范围内的管道、设备或装置,在保修期间全面负责,保证运行和操作的正常,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3.4设备、材料的技术及质量要求A.除非标书另有要求,否则设备和材料详见施工图纸内容。所有设备、材料、阀门、管道、管件、附件及配件等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和名优品牌;具有国家消防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质检证书;消防产品必须为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准用的产品。承包人在材料设备订货及选用时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采购前必须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办工程师确定认可后,方能订货。B.风阀(防火阀、排烟阀、蝶阀、风管止回阀、多叶调节阀等):叶片轴应设黄铜轴套,大截面阀应设多个执行器,分组控制和调节。 C.防火软接:所有消防通风系统风机进出口柔性短管采用成品防火软接,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达到A级。D.风口:各类风口均采用铝合金风口,用厚度≥1.0mm的铝型材制作,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大尺寸风口需采取加固措施,以防止变形。E.通风和排烟风管均采用镀锌薄钢板制作。钢板壁厚应满足设计要求。3.4其它要求A.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妥善进行消防设备基础、所有消防工程管线的碰口、穿池壁、梁、板、墙全部孔、洞或套管等的预留、预埋、打洞及管线交叉处理工作及洞口封堵、修复、平整、清理等工作。负责土建施工单位所预留的消防管孔洞、埋件位置中不准确或矛盾的地方,做修改及调整工作。B.负责对本项目设计的消防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消防系统全部设计内容中有不完善或不符合规范的情况,提出修改并负责报建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制作、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C.在施工前,应负责会同其它相关专业绘制出风管、水管、消防喷头、灯具、烟感(温感)等的管线综合,尽量保证建筑净高,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D.承包人应主动与消防等当地政府、市政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的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4、以上的技术质量要求不能认为是本工程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任何消防设计图纸及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或者设备的标准配置功能的标准均应视为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领会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实质内容,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质样板工程。(七)规范和标准(1)本合同工程涉及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个环节应至少符合且不限于下列相关标准和规范。钢制压力容器GB 150室内消火栓GB 3445手提式灭火器第 1 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2 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GB4351.2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6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推车式灭火器GB8109消火栓箱GB14561消防软管卷盘GB15090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消防头盔GA44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消火栓扳手GA1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124灭火器箱GA139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消火栓产品质量分等GA/T65消防枪型式和基本参数GA/T81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 473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 25204供水系统用弹性密封闸阀GB/T 24924减压阀一般要求GB/T 12244(2)如果在上述标准之间存在矛盾,而在本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则应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本文件中所规定使用的标准应是最新版本。(3)如果承包人采用的设计、材料以及制造方法或工艺等的标准没有包括在上述所列标准之中,则这些替代的标准应交给发包人审查。只有在承包人已论证了替代的标准相当于或优于上列的标准,并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或认可后,方能使用。(4)承包人提交的标准(中国标准除外)应译成中文,随原文本一起提交。(5)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零件应按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9000 标准制造,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单位(SI)和 IEC 规定的图例符号表示。第四部分:商务条件采用清单总价包干:适用于设计方案及图纸已确定的项目。1.报价方式: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以实现招标人(室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系统功能为目标,依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清单报价,开具建安发票。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主要材料样品。1.1投标报价采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招标书、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现场条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其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规定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因素。1.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并综合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相关规范报价,应充分考虑图纸及规范中隐含的工作的费用。除了合同另有规定(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提供有关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以及需完成的工作和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维护、保养、检测、验收和修补缺陷、现场清理等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费用。1.3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书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实体清单工程费、措施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除非招标方对招标书予以修改,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方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该项价款。1.5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序号、编码、名称、单位、数量,除非招标方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方不得更改。1.6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的执业专用章。1.7本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通知》(宜建【2007】28号文)和《关于工程质量检验实验费计价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宜市造价【2008】6号文)要求,本工程质量检测由招标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投标报价应对由承包人承担的全部检测项目及费用予以考虑。 1.8投标方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鄂建文[2007]302号),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作为工程专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费用标准。1.9投标方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书的要求,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工程消耗量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其中规费和税金不得参与竞争。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进行报价。1.10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投标总价的优惠,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1.11投标方应按投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 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附件一: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招标书相关条款要求。1.13投标方必须使用招标方统一指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广联达)进行报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书面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清单报价电子标书(电子标书要求为刻录的光盘)。在评标过程中,当电子版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与提交的书面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不一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书面询标。投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须在一小时内重新提交与原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电子标书,否则作废标处理。1.14增加或减少项与变更项因招标方要求对现有装修内容进行增加或变更的,凡清单中有同类项则按照同类项计价,依据现场签证单据实结算,若清单中没有的则由招标方与中标方联合定价。采用费率招标模式: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方案及图纸暂时未确定,因工程工期要求时间比较紧的项目。2.1报价采用定额为2008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取费表见附件),投标人按上述定额进行工程总造价预算,并在此预算基础上报出优惠率,一旦中标此优惠率将作为工程进度和结算依据。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施工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相关费用。2.3 投标报价是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装饰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今后除设计变更增减外,一律不作调整。2.4投标人可根据勘察现场了解的工地情况、位置、交通、存储空间、装卸限制、施工时间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2.5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招标范围内的漏项、错项、未列项时,均视为投标人利用投标技巧,已综合在报价以内,以后一律不作调整。2.6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若出现重复计算项目时,将在竣工决算中扣除。2.7招标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按照规范考虑可靠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投标预算中计算各项措施费用,施工中若出现按其施工组织设计无法实施的情况,则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2.8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脚手架、运输机械使用费用,临时设施、材料、材料试验、复检费、税费、劳务、施工配合和安全方面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派往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保险费和本工程的保险费。所报价格必须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9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2.10投标文件必须包括工程预算。该预算根据市场材料情况和湖北省定额编制。2.11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作业的情况(招标方不支付配合费)。2.12报出详细工程预算书及预算书编制说明(分专业)、报价汇总表及材料清单。税票规定:3.1实行一票制,开具建安税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严格与合同单位一致。中标单位所有款项均需先开具相应数额建筑安装发票给招标人,方能付款。履约保证金:4.1保证金缴纳: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向招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逾期缴纳视为承包人弃权。 4.2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后退还完毕(不计利息)。付款及结算方式:5.1 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累计进度的70%。5.2结算方式:单位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预决算中心、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专业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报送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同甲方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表;(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6、本工程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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