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龙山与铜精山大道围合场地平整工程
2、项目地点:长龙山大道以西,铜精山大道以东,铜井东路以南所围合区域
3、项目编号:G21011
4、项目招标单位: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项目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局部回填、排水等。具体详见招标挂网文件。
6、招标范围:该地块区域范围为长龙山大道以西,铜精山大道以东,铜井东路以南所围合区域,地块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区域内挖方406720立方米,填方141706.8立方米。按照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招标清单等描述的所有内容。
7、项目工期:40日历天。
8、招标控制价:*******查看详情.48元。
9、项目成交价:开标后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0%,即*******查看详情.43元为本工程中标价。
10、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备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4)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5)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6)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铜官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备选库中市政类别中的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报名时间及抽签时间、地点
1、定点抽签时间:2020年4月2日15时30分;
2、报名方式:开标当日、现场报名;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3、报名材料: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4、报名及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1号(华安证券淮河大道营业部对面))二楼开标室;
5、重要提示:投标人一经报名成功,无故不得撤回报名;中标单位进场施工中途暂停或放弃施工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报送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记不良行为记录。已完成内容按已完工程造价的60%支付,同时双方终止合同。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支付造价咨询费13000元。
四、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示结束2日内,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凭证亲自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1日不来领取,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以转账(交到招标人帐户)、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三种形式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单位须经发包人认可。中标人无违约行为的,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并按发包人要求报送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后,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若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已到期,但工程仍未完工,应当续保至结算审计资料合格提交之日,否则按应予续保金额的3倍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给发包人作为违约金,同时,则招标人有权暂扣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5%的工程款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办理移交,并按发包人要求报送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后,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六、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携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单据、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到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七、开工要求
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日内组织完成进场前所有准备工作(熟悉图纸提请建设单位会审、资料报验、材料准备等),第2日即为开工日(招标人另有通知除外)。
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内未进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2、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清单分项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所需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等费用。
3、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招标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运输限制等所有影响施工的潜在风险。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如:古树、高压杆线等,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由承包人无条件修复。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承包人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组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结算不再调整。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G.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有效、手续完备后付至合同价的70%,提交竣工结算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工程完工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资料至发包人后,发包人委托具有测绘资质单位的第三方进行核验,验收执行住建部《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标准,且当验收实测挖方量允许偏差小于2000立方米时,视为合格。验收实测挖方量偏差超过2000立方米时,予以扣除全部实测挖方量,按照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本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开挖区的平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场地平整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场地平整开挖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0mm;
场地平整回填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场地平整回填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30mm。
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十一、工期要求及奖罚:
1、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4000元。
十二、人员要求及奖罚: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且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到施工现场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常驻工地(包括夜间施工),如需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项目负责人办理请销假手续,同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按2000元/人天在工程款中扣除,当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时招标人驻地工程师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给与经济处罚,且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踏勘现场要求:
1、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内容自行勘查现场,分析所有影响施工的因素,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不再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索赔。
2、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及周边设施(古树、高压杆线等)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3、本工程施工需做好安全防护等措施。
十四、其他说明
1、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交通组织及疏导需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施工现场要设立车辆清洗池,车辆出场前要进行清洗严禁车辆轮胎带泥土上主干道,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不按要求施工,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结算价款中扣除5000元/次。
4、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扬尘(湿法作业),符合铜陵市执法管理局各项要求。
5、未作好现场防疫工作造成整改与停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扣回安全文明措施费。
6、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7、工程承包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有中标单位承担,概与招标人无关。
8、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十五、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单位: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钱工
电话:****-*******查看详情
集中采购机构:铜陵市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
项目经办人:胡工
电话:****-*******查看详情
铜官区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