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机制砂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询价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询价机构”)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机制砂进行公开询价(询价编号:POWERCHINA-*******-****查看详情6),现将有关投标事项告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1.1项目概况:
湖北省宜城市江河湖库连通一期工程(排涝项目)新建南营泵站、龙头泵站、野鸡城泵站、官庄泵站、沽河口泵站、南洲泵站、安垴泵站、龚垴泵站等 8 座排水泵站;改造灌溉提水泵站 4 座;拆除重建跨沟渠桥梁 4 座;新建机耕桥 5 座;整治沟渠 9 条及新建渠道白家套~沽河口连接渠道 1 条(长度 1.81km),10 条总长度 14.86km。本次询比价的机制砂主要用于拌合楼混凝土的拌制。
1.1.2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细度模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机制砂(中砂) | 0-5mm | 2.4-2.8 | 吨 | 84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总计 | / | / | / | 吨 | 8400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采购量有所调整,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2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询价的资金来源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自筹。卖方所供货物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买方指定的仓库,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按月进行对账结算,卖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方于到货次月支付到货当月货款结算总额的80%,17%在供货后的3个月内支付。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3综合交货单价、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单价*(1+税率);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材料到工地交货前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装卸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一切到工地交货前的含税费用。不含税单价在整个合同供应期内固定不变,不作任何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装卸车费用为卖方承担。
1.3.2交货期: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或按买方书面通知另行确定交货时间。
1.3.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或指定地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4.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条件,且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询价规格产品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1.4.1.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4.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4.2业绩: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机制砂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竞标响应人还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1.4.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标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竞标活动中,竞标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1.4.4竞标响应人需要提供制砂场地及原材料开采许可范围相关审批资料。
1.4.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竞标。
1.4.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4.7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8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5技术质量要求
1.5.1机制砂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1)DG/TJ08-506-2002???? 《机制砂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附条件说明)》
(2)JT/T819-2011?????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3)GB/T14684-2011????? 《建筑用砂》
1.5.2合同中约定的料场,供方未得到需方的同意,不得更换。
1.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6.1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出厂检验报告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1.6.2质量保证期:6个月。
1.6.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1.6.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1.6.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6.6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7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6日17:00前,需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3.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需在2021年4月8日17:00前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3.powerchina.cn)完成网上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1.8.2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9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1.10联系方式
询价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古风大厦93号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欧志杰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宜城市楚丰路66号(宇华纺织厂)中水十四局湖北宜城水利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建祥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事业部监察室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日期: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