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医疗废物袋(桶)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9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284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医疗废物袋(桶)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45,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各投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拟采购医疗废物袋(桶),欢迎有资质有信誉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和限价: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折扣率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医疗废物袋(桶)采购及配送项目 | 暂定3年 | 99% | 10000元 | 10000元 |
注:1、自筹资金,三年合计预算金额不超过64.5万元。
2、分零采购,采购清单及单价见附件1(报价表)。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3、利器盒、医疗废物垃圾袋(桶)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2。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有效期:2021年4月8日18:00前。
三、交货、验收和付款方式
(一)交货地点:重庆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库房,不接受快递形式寄货自取。
(二)供货方式:根据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送货上门,因采购单位特殊性须随叫随送,一般货物1至2天送到,紧急货物1至2小时送到。
(三)验收方式:供方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供需双方对商品质量、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合格证、单价(一律保留两位小数)等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合格拒收。
(四)付款:每月20日前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货款支付为每季度一次(因采购人单位内部需求科室较多,采购品类繁多,未在本次采购清单中如需紧急采购物品,或需更改尺寸、材质的,在采购双方认可的市场价基础上按本次成交价的折扣率据实结算,一经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采购人可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其余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有效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塑料制品和清洁用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4月2日 至 2021年4月9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4月9日09:5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9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2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4月9日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徐荣会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江州大道725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丹
项目联系人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