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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工程勘察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 2021/4/3 关键词总承包设计施工工程勘察   近期更新28368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设计施工,工程勘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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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



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440112-04-01-790140)批准,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现决定对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查看详情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水声水库以南、温涧路以北。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包括一栋及会议室和配套管理休闲工程的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及园建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总工期:90日历天。(发包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最终不得超过总工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2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竣工图签审及配合竣工图编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


(2)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施工图设计,2)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园林景观、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外广场施工图设计,3)负责装修(含软装工程及家具)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如有,需满足施工图审查需求)、海绵城市(如有)设计,4)对专业工程或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含软装工程及家具)、钢结构、永久供电、智能化、幕墙、基坑支护、泛光、燃气、抗震支架等)的设计或对深化设计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4)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批、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6)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7)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合同总价控制在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内)。


2.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2)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钢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外立面工程,装修装饰及白蚁防治等工程,楼地面工程及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3)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临时配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含智能化)、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火灾自动报警工程、专业安防系统等。


(4)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幕墙、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永久供电、永久供水、智能化、燃气、精装修等施工,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上述专项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5)软装工程及家具、厨房设备工程。


(6)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建报批且保证验收通过。


(7)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8)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防治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9)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监测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 04 月 03日 00 时 00分至2021年 04月27日 15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04月 27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 27日15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04月 27日15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人民币: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勘察:岩土和斜坡第一组(顾问费用不超过500万港元);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查看详情.html)确定。


5.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壹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1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59.366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2226.183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20.058万元;勘察费(含测量)投标最高限价为13.125万元。


2、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本项目需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建安费送审价不能超过设计限额;施工图预算送审价不能超过施工费中标价,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最终以业主或其授权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为准,作为确定合同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设计概算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原则如下: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等相关定额标准及工程实施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参考《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税前价格,且需对选用的厂商价格信息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就低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相关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结合市场价共同协商确定。


3、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对低于成本警戒价(本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的95%设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不得超出施工费最高限价。


4、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5、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项目实行限额施工,工程费限额为施工费中标价。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是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岭福路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4月 2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


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勘察设计部分


1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单位)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



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5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16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设计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其他部分


1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打印件,企业诚信档案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18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此项书面资料)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7、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附件:
161*****75762.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161*****60642.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161*****07605.doc">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上网).doc
161*****90231.doc">综合业务管理用房工程—招标文件(上网稿).doc
161*****27405.pdf">招标人声明.pdf
161*****45598.pdf">最高限价公布函.pdf
161*****78053.rar">红线图.rar
161*****07429.docx">00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3.31(发业主审核).docx
161*****90557.docx">业务用房设计任务书-2021.3.29.docx
161*****23968.pdf">招标人承诺书.pdf
161*****33857_20107_161*****00629.rar">(穗开建管〔2020〕31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9年修订第二版)的通知_10288_161*****33857.rar
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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