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云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08 至 2021-04-22 | 撰写单位: |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云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云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5 月 7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2021010 项目名称: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云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4 月9 日起至2021年4 月15 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0 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5月 7 日 8 点 00 分 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递交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徐女士 收件电话:13009399597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长江路15-B14-S2民生艺境西门二期 3、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 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2、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2、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未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亮甲山街 88 号 联系方式: 0412-31604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361 8811 邮箱地址: hczhengfucaigou@163.com 开户行: 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 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2451120101000162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忠 电 话:0412-3160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