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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高速ZCB1-3碎石加工 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碎石加工 高速

所属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 发布时间 2021/4/14 关键词碎石加工高速   近期更新14900项目点击关注“碎石加工,高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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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的古金高速ZCB1-3项目 工程施工需要,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地材加工单位及加工单价。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古金高速ZCB1-3项目,起点位于叙古高速古蔺东互通东侧约2.35公里处接叙古高速,止于赤水河(川黔界),与贵州段顺接。起讫点桩号DK15 780-DK23 895,路线全长8.115公里。主线共有桥梁9座、双线长隧道1道、涵洞10座、预制梁1264片(25米T梁472片、40米T梁792片)及路基、防护等,设计用混凝土55万方,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24个月。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与需要,计划建立两个地材加工料场加工项目所需碎石。第一碎石场位于四川古蔺县龙山镇吉龙村木树龙大桥桥头约K18 900处,距砼拌合站约 1.5 公里,距朱家山隧道进口约2.5公里,需加工碎石约65万吨;第二碎石场位于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赵家沟村朱家山隧道出口弃土场,距砼拌合站约 1.5 公里,需加工碎石约35万吨。原材料为灰岩,由项目部负责运输至各碎石加工场,加工方需将原材料二次改小后,加工成符合项目施工需要的各种规格碎石。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设立一个包件,预计地材加工总数量约100万吨(其中砂约 35万吨、碎石约65万吨),规格为0-4.75mm,4.75-9.50mm,9.5-19.5mm,19.5-31.5mm四级料。碎石加工设备配置应满足项目施工需求,三级破碎(须配置制砂设备),水洗加工,成品料干净,无杂质、粉尘。实际加工地材数量的各级配比例应与项目各标号砼配比对应,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2.2.2 生产用电力设施架设与安装:由项目统一组织协调,项目部负责将变压器架设安装到碎石加工场地外,该部分费用由项目承担,乙方负责变压器配电箱以外至加工场地线路及场内电力设施费用;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2.2.3砂石料质量和环保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必须符合GB/T14685-2011、GB/T14684-2011、JTG/T F50-2011及甲方施工图纸设计中有关砂石料的规定,乙方加工设备必须全覆盖,配置全套环保设备,加工废水处理后清澈排放。加工厂无扬尘、降噪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环保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加工场所需的环评和安评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2.2.4加工生产的成品砂石料需运输到项目指定地点。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砂石料加工(含二次改小)、场内转运及成品料装车运输到场、加工所需设备、人工、设备与人员进出场、建场安装(含基础砼)、设备电力设施与安装、电费、设备折旧、设备的燃润油及维修费、保险费、管理费、安全费(二次改小、运输、生产加工中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利润、损耗、环境保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教育培训等明示、暗示的一切费用。为满足项目施工进度需储存原材料与成品料,存料场地由项目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费用,所有设备及人员由加工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2.5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加工供货和结算的依据,实际加工供货数量和加工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招标物资(地材加工) 业绩,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00万元以上的垫支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生产能力,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根据项目计量款到位情况垫资三个月支付的方式,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财务报告或报表,且该两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2.3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必须熟悉公路工程施工地材质量要求相关规范与配合比,必须取得,同时必须拥有或组织足够数量且符合生产要求的设备、人员,其性能、数量、证件等均能满足项目施工安全、环保以及其它方面要求、且信誉良好。 设备配置(含环保、水保设备)、碎石级配以及生产量应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加工的成品料,各级配比例应与项目砼配比对应。

3.2.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内具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其中相关业绩不得少于2个。

3.2.5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标的履约情况证明。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合格投标人只能投一个包件。

3.2.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环境、施工条件、运输线路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15 日至2021年1 月 20 日,每日0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一号(四川省广汉市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分公司物资设备处)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0 元(注: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每套件需另加手续(含邮费)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相应款项后 2 日内寄送。需招标文件电子档的,请自备移动U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2月 5 日9:30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 2月 5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分公司物资设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

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广汉万达支行账号: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联 系 人: 张玲136*****179杨相奎158*****201

电话:****-*******查看详情电子邮件:********查看详情9@qq.com

传真:****-*******查看详情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2021年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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