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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公共梯间玻璃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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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发布时间 2013/5/17
招标业主汕头大学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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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教学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公共梯间玻璃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校为进一步改善教学区及办公区环境,近期拟先后对教学区公共卫生间、公共梯间玻璃屋面等二个工程项目进行改造修缮,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一、工程名称:(1)教学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2)公共梯间玻璃屋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联系人: 林宇琪、姚奕佳 电 话:0754-********查看详情??
传 真:0754-********查看详情 邮 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三、工程地点:汕头大学校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
1、本改造修缮工程包括:
(1)教学区公共卫生间(一条公共楼梯间、5层),修缮面积约150㎡,工程估算造价约为¥40.00万元的土建、水电等项目。
(2)公共梯间玻璃屋面(5条公共楼梯间),修缮面积约40㎡/条,工程估算造价约为¥30.00万元的土建项目。
2、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内容、发出的图纸更改通知书及补充材料。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3年5月17日至5月24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2:30 至5:30)。
七、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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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地点:
报名及递交资格文件地点为汕头大学基建处(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邮编:515063),汕头大学将对报名参投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按程序筛选若干企业发给标书,进一步招标。未被选中者,材料不退还,进入招标资料库储备管理。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十、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由建设单位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有效授权书。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正本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见第九条)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且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招标领导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汕头大学基建处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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