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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13/5/17
招标业主长沙县实验中学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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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GXTC-*******查看详情

长沙县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文号:长县发改投[2011]210号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1)项目择址:长沙县实验中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县星沙开发区三一路1号。

(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910㎡。规划办学规模为66个班,3300学生,参照国家城市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办学品质。在现有的办学设施基础上兴建综合楼(含行政办公、图书信息、886人报告厅、400人的学术报告厅)、艺术楼、教师工作用房、食堂、校门、篮球场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估算造价约6229万元人民币。

其中,已实施(设计、建设)投资4700万元,本次拟实施工程造价控制在1500万元以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标段。

1.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长沙县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建设项目校园道路规划设计、南校门改造、主教学楼前广场、西侧篮球场及原球场改造;教学办公区绿化、景点、文化建设;办公楼、会议厅装修、艺术楼装修;室外给排水改造、教学楼立面改造、两栋男生宿舍改造及教学区兴建垃圾站等设计方案优化,并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完成方案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设计成果应符合要求并通过评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2)设计费包含内容:包括完成以上招标范围内设计工作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招标设计)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等费用。

(3)以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

1.3、设计工期:

总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1)合同签订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文件。

(2)方案优化设计通过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审图通过后5个日历天,提交10套完整且加盖审图章的蓝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学校整体建筑工程设计或单项合同设计费30万元及以上的学校整体建筑工程设计;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4、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近三年(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具有主持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学校整体建筑工程设计或单项合同设计费30万元及以上的学校整体建筑工程设计;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均未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个人查询单原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2.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排序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 5 月 17 日至2013年5 月23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

(4)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

(5)本项目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6)投标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报名时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和开标时提交材料一致。)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报名时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和开标时提交材料一致。)

(8)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6 月 14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星沙开发区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

注: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查看详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沙县实验中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县星沙开发区三一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135*****38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楼

长沙县星沙镇东二路(开元东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

联 系 人:龚先生 ****-********查看详情(传真);153*****371(长沙);***-********-***查看详情(北京)

电子信箱:guoxinzb2011@sina.com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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