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基桩钻芯法检测现场劳务工作服务(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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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的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基桩钻芯法检测现场劳务工作服务(第二次),已经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2、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基桩钻芯法检测现场劳务工作服务(第二次)
3、工程地址:高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4、工程概况:根据招标人委托,对需进行钻芯法检测的基桩(岩)进行钻取、现场摆放、编号、保管、移交等工作。工程总额:约30万元/年(因招标人检测工作属委托检测,工程量具有不确定性,故该工程量总额数值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委托,对需进行钻芯法检测的基桩(岩)进行钻取、现场摆放、编号、保管、移交等工作。
6、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7、工作要求: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钻芯操作应符合现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O),并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的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佛山地区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佛山地区已办理工商登记,并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业绩:在最近三年(2010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检测机构基桩混凝土(岩)芯样钻取工作业务(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结算清单、对应收款发票复印件);
5、人员配备情况: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备助工或以上称职的不少于6人。(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另外注册岩土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设备配备情况:XY-1A型工程钻机不少于6台,(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必须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自装卸货车不少于1台;其他工作车辆(小汽车或货车)不少于3台,(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车辆必须是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
7、佛山市高明区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在佛山市高明区区域内设立固定运营场所。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 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4. 业绩证明: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清单及对应的收款发票的复印件(结算清单及对应的收款发票不须原件对照);
5. 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工作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钻芯设备配备发票复印件(设备配备发票不须原件对照)、车辆的行驶证的复印件;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除标注外),当作自动放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亲自报名。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 5 月 20 日至2013年 5 月 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联系人: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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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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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