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4-15 15:38
一、采购人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眉山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50万/年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彭山区在全市范围内的美誉感度,树立彭山良好的形象,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拟在眉山市范围内通过市级电视媒体这一重要
的宣传平台,开展形象宣传,突出“十大聚焦”和江口沉银主题,重点围绕彭山党建、经济、社会、民生、城市、文化、旅游等工作,组织专班宣传营销策划,并负责在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专题等形式,加强对彭山的深度宣传营销。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是由眉山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市级主流媒体,是全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单位,具有电视宣传的唯一资格,能够提供的此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眉山市广播电视台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供应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七号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新南街与西街交汇处附近东南
采购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7*****891
财政部门地址:眉山市彭山区紫薇路与彭祖大道三段交汇处附近南
财政部门联系人:喻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眉山市彭山区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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