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干河支浜水质提升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干河支浜水质提升一体化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河、闸上河生态浮床建设。
2.4招标预算价:350187.59元;招标控制价:329176.34元。
2.5工期:3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水生物种植及水污染治理等相关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2020年11月~2021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2021年4 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资格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年底前付至合同价的90%,第二年付清。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0-87280035
联系地址:宜兴市新建镇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0510-80713567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圆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14200
2021年 4月20日
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中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经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当废标处理。
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由报价分(70分)、技术标(3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分值为7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基准价=A
A=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若7≤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投标报价得分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偏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标(30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30分)
1.总体概述(8分)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对工程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主要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8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设计,项目具体实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劳动力入计划(2分)
对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5.进度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4分)
对进度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分。
6、工程维护(4分)
对工程后期维护养护措施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取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超过30页,超过一页扣0.5分,扣光为止。
三、定标
招标人按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在案。如果出现上述的现象,招标人根据排序顺延的方法确定其余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评分相同,按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先后,如投标报价一致,抽签决定排名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