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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需求书需求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运行维护 污水处理系统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21/4/23 关键词运行维护污水处理系统   近期更新5320项目点击关注“运行维护,污水处理系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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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需求书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查看详情

项目背景


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470 m3,处理对象为卫生处理厂和粪渣厂生产运行产生的污水。主要处理工艺为生化和纳滤,主要处理设施设备为废水储存池、调节池、一级混凝沉淀池、UASB-AF复合厌氧反应器、SBR反应池、二级混凝沉淀池、化学氧化池、兼氧-厌氧-接触氧化池、纳滤系统、污泥浓缩系统等。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经营范围涉及污水处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备注:与污水处理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21-44****-********查看详情05003-01007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1.0 *******查看详情.17
2PLAN-2021-44****-********查看详情05003-01011 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1.0 *******查看详情.83

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商务需求


五、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合同延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及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中标方在第一年或第二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被采购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方又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金额继续服务的,须在年度合同终止前2个月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因中标方原因,采购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中标方未书面提交续订合同请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重新公开招标新的中标方。
因中标方原因,采购单位单方面发出终止合同书后到采购单位重新招标选定新中标单位前过渡期间,中标方仍需按合同要求运营。
(二)付款方式:
1.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每天约470吨,生产运行日按330天计,全年共计处理污水约155100吨。
投标报价=155100╳吨单价,吨单价包含所有处理每吨污水所需的人工费、水电费、药剂费、膜更换费、固废处置费(包含该项目产生的所有废弃物的处置)、设备设施完善、更新和大修费、日常维护费、其他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线监测维护费用、化验费及车辆使用费等等)、管理费及税费等。注:投标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分项报价,后期实际运营过程中,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方提交项目运行成本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最终结算水量按实际计量数结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中标方的投标报价(计量工具以污水处理设施中现有的电磁流量计为准)。
结算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投标人必须提交上月的作业运行报告,采购单位根据上月的实际处理量及运行监管情况付费。
(1) 电磁流量计的校准需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校核,校核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 若发生特殊情况,电磁流量计发生故障,故障期超过1个星期但不超过1个月,则按上2个星期平均水量计算,故障期超过1个月,则按上2个月平均水量计算,
(3) 水电费每月按实际用量及电单价1元/度、水单价9.12元/吨(水电单价后期如有调整,以书面通知为准)计算,如逾期未交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违约金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特殊情况计量方式
当年实际处理水量超出设计水量时,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此部分水量不支付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并承担各种因素导致该项目水量不足所带来的风险。
3.验收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三)采购单位提供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中标方接收后,认为设施设备不满足生产要求,需进行新增、改造或弃用拆除的,须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后实施,改造新增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运营期间,中标方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大修、更新、技改等过程中,所采购、制作或施工的相关资产所有权均属于采购单位。由于中标方原因导致设备、物具严重损坏或丢失的,须由中标方在7天内新增技术性能不低于原来的设备物具,合同终止时,中标方不能作为中标方物具带走。
3、合同期满或采购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后1个月内,中标方须按接收清单所列明的设施物具完好交给采购单位,运营期间中标方自备但不影响后续正常生产的则可带走,不用交给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检查核对后,发现丢失或损坏的或有故障的,中标方需自行或委外维修完好再行交接,交接须确保后续运营不受影响,可正常运营,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或更新费用从运营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法律责任
1、中标方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本项目范围内,由于中标方的原因,导致中标方人员或采购单位人员伤亡或场外人员伤亡的,采购单位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由中标方承担法律责任。
2、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有人向采购单位提出法律责任或索赔要求的,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做出补偿。
(五)保险
中标方须为本项目向保险公司购买一款公众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申索次数不限的公众险,一旦因中标方或采购单位有关人员的不当行为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承担支付补偿费用。
(六)资料保密
1、采购单位不得将本项目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和个人资料向第三方公开。
2、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中标方不得将采购单位的技术和管理资料外泄;对外介绍、交流须采用采购单位统一编制的简介资料。
(七)其他要求
1、中标方不得在本项目范围内利用有关设施或占用场地进行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借给他人使用。
2、中标方应成立“三防”应急队,并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发生应急抢险救灾情况时,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安排。
(八)违约责任
1、按照监管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进行,监管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修订,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
2、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方配备的人员进行评估,如经评估不能胜任本项目生产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相关人员,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
3、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采购单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返担保金:
(1)中标方接到采购单位发出的严重违约整改通知书年度累计超过3次的;
(2)中标方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的;
(3)由于中标方责任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
(4)经采购单位评估,中标方不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
(5)由于中标方原因,月平均处理量低于要求量80%的;
(6)实际人员配备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九)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_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2.违约金:外排水质未达标准排放的,场内监管发现,每超排一次酌情考虑扣2-10分。环保监管部门发现的,除了向环保部门缴纳罚金外,还应向采购单位缴纳相等金额的罚金;一年内发现达2次的,除缴纳各项罚金和赔偿外,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每扣一分从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写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评标信息


详见附件

其他


附件

*******查看详情" target="_blank">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需求书.docx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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