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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增殖放流 生物 铜陵

所属地区 安徽省-铜陵市 发布时间 2021/4/23 关键词增殖放流生物铜陵   近期更新10741项目点击关注“增殖放流,生物,铜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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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编号:AHSSZB(2021)011号

采 购 人: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废标

(九)评标办法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报价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受铜陵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现对铜陵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SSZB(2021)011号

2、项目名称:铜陵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采购

3、项目单位: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6、采购内容:白鲢、鳙鱼、草鱼、黄颡鱼放流,总数量约124万尾,规格≥3cm。详见采购文件。

7、项目实施地点:铜陵市

8、服务期:暂定6月6日放流,半天完成。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项目预算:150000元

11、最高限价:150000元

12、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生产者;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前,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附楼3楼)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采购文件如有修正,将在网站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04月30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附楼三楼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淮河大道北段110号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查看详情

八、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控制数

150000元人民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5

服务期

暂定6月6日放流,半天完成。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提出

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8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9

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10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结合信用查询情况,按顺序推荐出有排序的 3 名成交候选人。

12

勘察现场的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的地址为:铜陵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个月

15

付款方式

评审通过后,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14个日历日内一次付清价款。

16

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仔细上网查看地点及时间相关发布或变更信息,递交至错误的投标地点将造成标书无法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当天,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1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20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无补偿费用。

21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2

招标采购代理费及中标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4000 元,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3

信用查询

详见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的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服务要求,对此项目进行代理,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

2、本次招标的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招标公告网站,告知所有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投标人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站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合格的投标人

9.1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低条件。

9.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9.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9.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勘察现场

10.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知识产权

11.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2、纪律与保密

12.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

12.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12.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呈规律性差异;

12.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

12.2.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上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标处理。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签章的效力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签章。

四、投标书的编制

1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8投标书构成

18.1 投标书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1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成为中标人,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8.3 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需要格式可以按原格式进行扩展,扩展后的格式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格式内容。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9.2 投标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服务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9.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9.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服务内容明细和总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9.5投标报价只限于填写在投标报价表内,响应文件其它位置不应出现报价内容。

2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2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2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2、投标保证金(无)

23、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23.1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印章。

2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到达公告指定的地点将密封的投标文件现场提交,未密封的不得接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23.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或递交,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导致该类别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23.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23.4.1纸质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书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并递交。

24.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4.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5、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回单或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需一同递交。

26、拒绝的投标书:

采购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2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7.1使用纸质开评标的项目,纸质标书的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27.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六、开标

28开标活动将由采购人全程监督,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9、开标会议

29.1 主持人按招标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签到。

2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9.3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任何对开标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过程理解和接受。

29.3.1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与公证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和文件的密封情况。有质疑的应当场提出。

29.3.2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记录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七、评标定标

3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30.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0.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2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要材料。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30分钟)自行查阅询标内容,回复确认后加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2.3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投标人应在线签章认可。

33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3.2 投标文件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33.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5 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4、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

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5、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

按照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回复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6.3 采购人根据信用查询情况、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

36.4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最迟在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结果,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37、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8、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递交质疑函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文件理解和接受。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提出。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质疑提出阶段的不同分别见招标公告和成交公告。

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八、废标

4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40.1合格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4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0.3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4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0.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41、如出现废标,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如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现场转变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在场的两家合格投标人。

41.1因上条第一款情形导致废标的;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41.2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未开启标书的,将开启标书,审核其资格条件及响应内容);

41.3现场没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41.4现场没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得到回复后没有提出质疑(投诉)的;

41.5专家认为采购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条款,可以继续评审的。

42、采购方式现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改为其它采购方式时,将通过询标以《招标流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邀请函》函告各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通过回复并加盖签章确认参加。未回复或者放弃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1采购方式现场转变其它采购方式时,不再重新编制采购文件,其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活动的合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有效最低价的,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保持不变。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或两阶段低价法或两阶段综合法,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变更为有效最低价:即在投标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42.2转变采购方式后,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

42.3转变采购方式后,二次报价的项目,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首次报价,未唱标的,现场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采购方式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42.4在技术与服务需要没有增加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42.5投标人投标报价异常,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不能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附:

招标流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邀请函

各相关投标人:

本项目因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二家,现场没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得到回复后没有提出质疑(投诉),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条款,可以继续评审。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已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其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详见下述说明)。

转变方式后对招标文件变更的特殊说明:(1、2、3、……)

投标人如同意继续参加,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人全称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参加本项目。

序号

投标人全称

投标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是否参加

九、评标办法

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时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仍然相同时抽签决定排序。

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相同时,由专家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进行排序。

本项目采取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评标程序

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43.1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核对。

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43.3先进行有效性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技术与商务部分得分汇总后,最后再进行报价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43.3.1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回复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否定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评审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询标函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编号

评标委员会询标内容

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审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原因:

43.3.2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43.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

43.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3.5、如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的,各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相关原件材料等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迟交将不接收。相关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当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43.3.6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依据为投标文件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它资料。

43.3.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3.3.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43.4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2)(3)(4)(5)条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为准。由采购人代表或委托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评标过程中因网络、网站的问题无法查询时,在中标公告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查询并直接采用。

以上情形由投标人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4、有效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核材料要求

1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提供授权委托书装订入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无需投标授权书)

2

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至投标截止日,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按投标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具备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生产者。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3

标书规范性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有效提交投标文件的。

4

标书盖章

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标书响应情况

质量标准要求、服务期响应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5、报价部分评审

45.1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在技术与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开启其报价部分。

45.2评审委员会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报价部分有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有效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45.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5.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5.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5.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5.3报价无效的几种情况。出现其中一种情形,报价即为不合格。

45.3.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

45.3.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45.3.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出现异常导致不能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

45.3.4投标报价出现在投标报价表以外的其它位置;

45.3.5按45.2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45.3.6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46、评标办法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以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中标资格顺延到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价相同时,则由投标人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现场抽签决定排序,若有投标人不能及时参加现场抽签的,则由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的现场监督下代为抽取,不论何种理由不能参加现场抽签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可抽签结果。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47、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48、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有投标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9.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服务要求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49.5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服务细则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50、履行合同

5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1、考核与验收

51.1采购人须建立日常考核制度。考核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51.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51.3涉及安全等其他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

51.41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1. 项目名称

铜陵市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采购

2. 项目规模


品种名称

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白鲢

≥3cm

200000

鳙鱼

240000

草鱼

300000

黄颡鱼

500000

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采购、运输、保管、放流及相应的宣传等。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价为:150000元。

四、交付使用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暂定6月6日放流,半天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办法

评审通过后,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14个日历日内一次付清价款。


第五章采购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后期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甲方名称:

2.乙方名称:

3.项目编号:

4.项目名称:

二、合同服务范围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其内容必须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一致,如修改,修改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2.乙方的服务承诺:

三、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

五、服务期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铜陵市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及书面承诺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六、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选择由铜陵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争议。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电汇或履约保函

2.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八、其它条款

1、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本单位的全体人员负全部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一切费用;

2、合同模版中未尽部分由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另行填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函

4、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表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

2、投标授权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本单位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项目全称)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3、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贵方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3、至投标截止日,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理。

4、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投标人。

投标人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表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自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我方承诺报价不高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品种名称

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尾)

合计金额(元)

白鲢

≥3cm

200000

鳙鱼

240000

草鱼

300000

黄颡鱼

500000

合计:

服务期:暂定6月7日放流,具体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备注: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采购、运输、保管、放流及相应的宣传等。

投标人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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