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施方案 专项 审批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发布时间 2021/3/23 关键词实施方案专项审批   近期更新32380项目点击关注“实施方案,专项,审批”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 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23 16:20来源: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712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20〕18号)和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编号:********查看详情)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市建城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责任。从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构建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进行摸底,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督促实施整改。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清查数据台账;在此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三、组织机构

成立来宾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 平??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朗忠彬??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龚? 强?? 市城管局局长

韦焕清?? 市住建局局长

罗? 贤??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周廷新?? 兴宾区区长

成????? 员:吕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

伍?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覃? 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 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锦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韦斌??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孟 ?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石景红??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杨桂勇??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崇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石玉春?? 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唐彦乐?? 兴宾区副区长

李国华?? 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龚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吕建国、伍军、覃玮、唐彦乐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

1.清查内容

重点从九个方面清查: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1)项至第(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

2.任务区分和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至2024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及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按照边动员、边清查、边整改,同步启动,压实推进,确保闭环的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对清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分为三步进行:

(1)由市住建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参考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参考样表》(见附件),确定市本级的建成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2)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协同兴宾区政府确定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方式方法;

(3)由兴宾区政府牵头,市住建局指导,负责组织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开展排查,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可结合全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推动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实施,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专项清查工作台账,对照施工许可办理要素,逐一清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及违法建设情况,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市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专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6月1日前将专项清查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住建厅。

(二)压紧压实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强化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督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分包,切实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精神,严格事故查处问责,倒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推动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市住建局要加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经营活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

(三)开展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1.加快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自治区、市、县(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在整合既有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推进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对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动态监管和数据融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动实现自治区、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并按要求向国家平台推送数据。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兴宾区人民政府。

2.2021年底前,启动我市CIM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有效归集房屋建筑全链条信息管理,对每一栋房屋建筑的审批及管理、运行情况建档立卡,实现房屋建筑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与兴宾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管、住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教育体育、民政、公安、应急、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成立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部门、本行业的专项清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有序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本部门、本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建档造册、整治改造工作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

(四) 加强宣传引导。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本片区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广泛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和经营的严重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教育,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联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来宾市建成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712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20〕18号)和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编号:********查看详情)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市建城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责任。从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构建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进行摸底,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督促实施整改。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清查数据台账;在此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三、组织机构

成立来宾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 平??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朗忠彬??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龚? 强?? 市城管局局长

韦焕清?? 市住建局局长

罗? 贤??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周廷新?? 兴宾区区长

成????? 员:吕建国?? 市城管局副局长

伍?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覃? 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 健??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锦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韦斌??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孟 ?涛?? 市民政局副局长

石景红??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杨桂勇??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崇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石玉春?? 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唐彦乐?? 兴宾区副区长

李国华?? 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龚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吕建国、伍军、覃玮、唐彦乐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

1.清查内容

重点从九个方面清查: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1)项至第(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

2.任务区分和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至2024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及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按照边动员、边清查、边整改,同步启动,压实推进,确保闭环的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对清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分为三步进行:

(1)由市住建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参考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参考样表》(见附件),确定市本级的建成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2)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协同兴宾区政府确定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方式方法;

(3)由兴宾区政府牵头,市住建局指导,负责组织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开展排查,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可结合全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推动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实施,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专项清查工作台账,对照施工许可办理要素,逐一清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及违法建设情况,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市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专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6月1日前将专项清查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住建厅。

(二)压紧压实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强化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督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分包,切实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精神,严格事故查处问责,倒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推动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市住建局要加大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经营活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

(三)开展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及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1.加快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自治区、市、县(市)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在整合既有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推进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对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行为的动态监管和数据融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动实现自治区、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并按要求向国家平台推送数据。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兴宾区人民政府。

2.2021年底前,启动我市CIM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有效归集房屋建筑全链条信息管理,对每一栋房屋建筑的审批及管理、运行情况建档立卡,实现房屋建筑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与兴宾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管、住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教育体育、民政、公安、应急、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成立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部门、本行业的专项清查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本部门、本行业有序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本部门、本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建筑建档造册、整治改造工作落实到位、按时保质完成。

(四) 加强宣传引导。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本片区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广泛普及房屋建筑违法建设、使用和经营的严重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教育,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联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