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同诚-政府采购(2021)05号
二、项目名称:大麻镇2021年-202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5A级:120000.00(元),4A级:89000.00(元),3A级:55000.00(元),2A级:15000.00(元),1A级:6000.00(元) | 浙江椿熙堂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乌镇镇常春街十景塘14号1幢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麻镇2021年-202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购项目 | 大麻镇2021年-202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购项目 |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 | 满足招标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 满足招标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硕,董潇,梁建清,何建明,姚宇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3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大麻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桐乡市大麻镇镇西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392163
质疑联系人:沈晶晶
质疑联系方式:18368338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传真:0573-8802895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培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028957
质疑联系人:金炜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0289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传真:0573-88022840
联系人 :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2021年04月08日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