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十家窝铺组拆旧建新民居自建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十家窝铺组拆旧建新民居自建项目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十家窝铺组拆旧建新民居自建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备案编号:丰审批备字【2020】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十家窝铺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建居民住宅42所,结构为砖混平房、文化广场2个、公厕一座、护村护地坝、通组路、巷道、绿化、美化及亮化等内容。占地面积40.38亩(其中原建设用地37亩,其它木草地3.38亩),建筑面积6518.4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3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1至2021-05-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小区7号楼1单元7164室)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1 09:30,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4025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鱼儿山镇头道沟村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小区7号楼1单元7164室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郭万利、孙长志 | 联系人: | 席凤双、刘晓旭 |
电话: | 158*****213、139*****886 | 电话: | ****-*******查看详情、139*****837、13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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