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的商秧湖路(慈城路-石人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ZPXMZB2021-030
发布时间:2021/5/10
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 |||||
公告编号 | ZPXMZB2021-030 | 批准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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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商秧湖路(慈城路-石人路)绿化提升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 ||||
批准机关 | 审查方式 | ||||
资金来源 | 工期要求 | 30 天 | |||
项目工程概况 | |||||
工程简介一览表《ZPXMZB2021-030》 招标单位: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商秧湖路(慈城路-石人路)绿化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张浦镇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之工程量清单 工程招标预算价:262469.94元 一、投标要求 1、平台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需在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已开通账号的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无需再次审核),预审流程:登陆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及上传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后完成注册(注册时用户名或机构编号一栏及登陆账号一栏填写单位全称,网址http://bm.zhangpu-ks.cn),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完成认证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企业信用承诺书(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 1.3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 1.4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张浦镇工程承包商履约承诺书(签字、盖章)(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提供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可承接500万元(含)以下工程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及以上(提供近六个月参保证明),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类。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上(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报价书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加盖公章(每页都需盖公章,不接受电子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呈送报价单的方式进行报价。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该项目经理在项目结束验收前不得再次承接工程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违规承接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经理及所属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禁止所属公司在张浦镇范围内承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将违规情况抄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4、投标商需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使用正规工程造价软件制作完整、规范、详细的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内容及附件仅作参考。 5、本工程不考虑预留金,暂列金额0元。(预留金不参与下浮)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制作标书上传至系统,无需编制纸质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标书为准。 8、各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结果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顺延)在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布开标信息。 9、评标办法: 设置在规定时间内符合规定的所有投标报价单位个数为N, 10、本工程定于投标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开、评标程序,并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网站公示中标信息。 联系事项: 1、建设单位: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陆雁飞 联系方式:0512- ********查看详情 3、代理公司:昆山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占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5、由于系统因素无法投标报价或无法上传附件等,请及时与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投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 |||||
投标开始日期 | 2021/5/10 | 投标结束日期 | 2021/5/13 16:00:00 | ||
开标日期 | 2021/5/14 | 开标地点 | 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绿化(三级)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点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联系人 | 陆雁飞 | 传真 | |||
邮件地址 | 邮编 | ||||

招标公告基本信息 | |||||
公告编号 | ZPXMZB2021-030 | 批准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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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商秧湖路(慈城路-石人路)绿化提升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 ||||
批准机关 | 审查方式 | ||||
资金来源 | 工期要求 | 30 天 | |||
项目工程概况 | |||||
工程简介一览表《ZPXMZB2021-030》 招标单位: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商秧湖路(慈城路-石人路)绿化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张浦镇 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之工程量清单 工程招标预算价:262469.94元 一、投标要求 1、平台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需在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已开通账号的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无需再次审核),预审流程:登陆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及上传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件后完成注册(注册时用户名或机构编号一栏及登陆账号一栏填写单位全称,网址http://bm.zhangpu-ks.cn),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完成认证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企业信用承诺书(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 1.3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 1.4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张浦镇工程承包商履约承诺书(签字、盖章)(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官网招标和采购一栏的表单下载中自行下载)。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提供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可承接500万元(含)以下工程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及以上(提供近六个月参保证明),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类。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上(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报价书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加盖公章(每页都需盖公章,不接受电子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呈送报价单的方式进行报价。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该项目经理在项目结束验收前不得再次承接工程项目;如发现项目经理违规承接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经理及所属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禁止所属公司在张浦镇范围内承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将违规情况抄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4、投标商需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使用正规工程造价软件制作完整、规范、详细的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内容及附件仅作参考。 5、本工程不考虑预留金,暂列金额0元。(预留金不参与下浮)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制作标书上传至系统,无需编制纸质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标书为准。 8、各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结果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期顺延)在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布开标信息。 9、评标办法: 设置在规定时间内符合规定的所有投标报价单位个数为N, 10、本工程定于投标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开、评标程序,并在张浦镇行政审批局网站公示中标信息。 联系事项: 1、建设单位:昆山市吴淞江城市绿化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陆雁飞 联系方式:0512- ********查看详情 3、代理公司:昆山信衡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占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5、由于系统因素无法投标报价或无法上传附件等,请及时与张浦镇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投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 |||||
投标开始日期 | 2021/5/10 | 投标结束日期 | 2021/5/13 16:00:00 | ||
开标日期 | 2021/5/14 | 开标地点 | 张浦镇便民服务中心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绿化(三级)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点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联系人 | 陆雁飞 | 传真 | |||
邮件地址 | 邮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