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房产评估机构招标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川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谦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1层36号、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3层232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参照本项目单价限价川评协〔2017〕23号《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基础下浮67% | ||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土地、房产评估机构招标 服务范围:①乐至县行政范围内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价评估事项;②乐至县内符合有关规定的有偿划拨、协议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土地划拨转出让、出让土地续期、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事项;③因土地收储等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评估等。 服务要求:1.现场时间要求接到评估委托通知后,能及时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评估现场;2.评估要求(1)估价程序、方法及成果必须符合《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在获取评估所需相关材料后依法定评估程序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评意见,向委托方告知初评结果,初评结果采纳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一式三份。(2)供应商应熟悉乐至县范围内的土地市场,具有丰富的供地地价评估方面的经验。(3)评估时应由专业估价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拍摄照片、留取勘验证据、存档备查。(4)在评估工作中,出具的意见、结论、报告等须客观、专业、公平、真实,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义务指派专人指导采购人,搜集有关评估资料,并作好协调工作。(5)供应商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应注意保密原则,不得对外披露、泄露被评估宗地的任何信息。(6)评估报告应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及时电子备案。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规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邓瑛、甘敏(采购人代表)、代琴(组长)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9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9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单位:乐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181*****719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 |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8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电话: | ***-********查看详情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房产评估机构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评估机构 房产 土地
所属地区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 | 发布时间 | 2021/5/14 | 关键词 | 评估机构房产土地 近期更新37408项目 点击关注“评估机构,房产,土地”实时招标项目 |
项目招标进展
- 2021年05月14日|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房产评估机构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