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养猪场(户)恢复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猪生产发展实际,牡丹区制定了牡丹区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执行。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扶持对象和扶持标准:1、对2021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新建或扩建标准化猪舍2000平方米以上并申报的猪场给予奖励(必须有农用地备案、申请书等手续,建设的猪舍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牡丹区新建猪舍建设标准》,配备数字化监管平台等)。对于新建猪场新建的办公室、消毒室、料库、兽医室、病畜隔离室、洗消中心等,若建设标准等于或高于猪舍的建筑标准,则与新建猪舍同等享受奖励资金。对于建设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场按照1万平方米计算,建设面积不能与享受过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建设面积重复。2、支持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收运体系建设。安排资金用于我区三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收运生猪养殖场户粪污补贴。3、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粪污治理进行补贴。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沼气池、沉淀池、粪污贮存池、氧化池、晾粪场、净道污道改造、吸污车、拉粪车等环保方面的设施设备。规模养殖场新建面积需达到5000平方米(已建成)以上,未承担过其他粪污相关项目,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等标准,配套设施与所设计规模相适应。4、对生猪防疫进行补助,主要用于生猪生产中的防疫相关费用。包括政府采购疫苗、消毒药品与器具,防疫人员服务购买等方面。5、生猪规模场防疫监管补助。用于全区生猪饲养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检疫、防疫监管经费补助等。
申报确定程序: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养猪场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必须要综合考虑自身改扩建可行性、自筹资金、占地等问题,并于3月31日前向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加盖当地镇街公章)、土地租赁合同、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场区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等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由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进行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方可享受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奖励资金管理规定: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行严格监管,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2、牡丹区划定的禁养区内养猪场户不再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3、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的有关人员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从而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严重违法违纪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查看详情.html" target="_self">原文:菏区政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牡丹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