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购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9日16: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8901317转803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024-823925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女士024-88901317转803、13324038599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购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HJSWX-2021-029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购置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更换(激光器和探测器)2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22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HJSWX-2021-029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购置
包组: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购置沈阳市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超级站、边界站激光雷达设备配件更换(激光器和探测器)2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22年2月28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五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6 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4-82392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联系方式:吴女士024-88901317转803、1332403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24-88901317转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