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高温竖窑烟气除尘器改造(高纯镁砂厂三车间)招标公告

高温竖窑烟气除尘器改造(高纯镁砂厂三车间)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车间 高纯镁砂 除尘器

所属地区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发布时间 2021/5/20 关键词车间高纯镁砂除尘器   近期更新11703项目点击关注“车间,高纯镁砂,除尘器”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高温竖窑烟气除尘器改造(高纯镁砂厂三车间)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高温竖窑烟气除尘器改造(高纯镁砂厂三车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C2021JPT001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1台高温竖窑,配套常规布袋除尘器一台,现计划改造成高温金属滤袋除尘器,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原设备拆除)。改造中尽量利用原基础、原压缩空气系统、原烟道等利旧设施。改造后除尘器能满足高温竖窑各种工况下的烟气除尘,烟尘排放<15mg/Nm3、本体阻力≤1500Pa。(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4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94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的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521日至20215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城市验军街道黄河社区淮河路唯美蓝湾21-7)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窗体顶端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疫情期间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若投标人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lntc0412@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206066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窗体底端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61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注:1、以上材料单独密封递交,不得将以上材料装入原件中。以上材料同投标文件、原件材料一同邮寄递交。

2、疫情期间投标文件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城市验军街道黄河社区淮河路唯美蓝湾21-7),收件人:陈娇,联系电话:04123206066,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递交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送达,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内容应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内容;格式参见《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牌楼镇海镁街108号

项目联系人:施绍明 联系电话:0412-377212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验军街道黄河社区淮河路唯美蓝湾21-7

项目联系人:陈娇 联系电话:0412-3206066

邮箱地址:lntc0412@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6010020561113

辽宁天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021520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