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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竞争性磋商公 杂项 拖把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发布时间 2021/6/1 关键词竞争性磋商公杂项拖把   近期更新2225项目点击关注“竞争性磋商公,杂项,拖把”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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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采购方为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南东亚”)、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驮卢东亚”)、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东亚”)、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明东亚”)、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棠东亚”)、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南精糖”)、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南生物”)、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明生物”)、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蜜朋”)、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撒阳肥料”)、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南饲料”)(以上11家公司以下统称“采购方”),采购方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统一采购2021年度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2021年度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采购。

1.2 本次采购项目为1个标段:

采购方2021年度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采购。

二、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外观、材质、质量要求等详见公告附件一:《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的要求。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所列数量为采购方预计需求数量,实际采购总数量不固定,有可能远低于《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所列数量,也可能远高于《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所列数量,即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的是1年固定单价但无具体数量的合同,采购方有权按采购方实际需求量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承诺无条件满足采购方的购货需求,不得以采购方采购的数量低于或高于上表预计数量为由或其他理由拒绝供货,须严格按照采购方下达的订单交货,具体采购总数量以合同期限内采购方在采购方的电子采购平台(SRM系统)(系统网址:http://srm.easugar.com:90/)中合计向供应商下达的订单(PO)数量为准,双方以实际交货验收合格的量进行结算。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慎重考虑此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且未对此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采购方的此条要求。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四《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年度采购合同(拟签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副本)、银行基本账户等相关证件”,且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被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被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5.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足额转到采购方以下的帐户(转款须备注:薄膜等物耗保证金):

账户名称: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2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5.2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采购方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收到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原件------《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申请》(按本公告附件五格式)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4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

5.5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一致。

5.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造成采购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损失以及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成本),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供应商未在采购方通知的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磋商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供应商有串通竞争性磋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竞争性磋商的;

(4)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遭到拒绝后,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的;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其他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六、竞争性磋商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七、响应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1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报价表、商务差异表(按本公告附件一《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商务差异表》格式),竞争性磋商书(按本公告附件二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本公告附件三格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7.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之后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

7.3以上文件加盖公章后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注“XX(竞争性磋商单位名称)报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竞争性磋商”,并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

7.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6:00时前。

7.6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采购方采购部李红叶(女士),电话:****-*******查看详情

7.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有权不予受理。

7.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

7.9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8.1、竞争性磋商时间: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8.2、竞争性磋商地点: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8.3、采购方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如需供应商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将会提前一天发出通知邀请供应商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请供应商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8.4、最终报价:经过竞争性磋商,如有需要,采购方可给予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8.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限为:从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之日起算90日历天,如无现场竞争性磋商环节或无最终报价的,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方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9.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9.3供应商理解并同意,采购方不一定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方的预期价格或响应文件未满足采购方的要求的,采购方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有权选择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合同签订

10.1、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10.2、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四。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四合同条款,按本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证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十一、竞争性磋商流程:

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采购方内审部门与采购部评审——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如需)——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十二、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方内审部。

十三、联系方式

东亚糖业采购部:李红叶(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lihongye@easugar.com

十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采购方官方网站(www.easugar.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

十五、SRM系统程序:

成交的供应商需到采购方的采购管理平台SRM系统(网址为:http://srm.easugar.com:90,请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或更新资料,配合采购方进行发货、开票等流程,完善SRM系统的相关手续。

采购方: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一:

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报价表和商务差异表(详见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二:

竞争性磋商书

致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2021年度 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要求以及有关附件。我方有能力满足所投贵方采购的2021年度 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附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保证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 我方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根据贵方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竞争性磋商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竞争性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贵方的合法权益。

  6. 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后:

  7. 我方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贵方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8. 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9. 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贵方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性别: ,出生日期: ,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与贵公司的2021年度 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竞争性磋商、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证明!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和摁手印)(签名和摁手印)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四:

    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年度采购合同(拟签版)

    买方: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广西崇左市工业大道35号

    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货物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0. 供货范围及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1、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价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附表。合同预估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不含税总金额为¥。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限内卖方不得擅自调整合同单价。本合同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为结算基础,合同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1+适用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结算当期适用税率执行。

    3、本合同货物总数量为不固定数量。本合同附件一附表所列数量为预计数量,买方采购数量可在预计数量范围内上下较大浮动,实际采购数量以买方通过买方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SRM系统”,系统网址:http://srm.easugar.com:90)向卖方发送的订单(PO)量为准,按订单(PO)量结算。卖方承诺无条件满足买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用货需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如因买方原因导致最终送货数量未达到合同约定预计数量的,卖方不得因此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预计数量范围的,卖方也仍需继续按本合同单价及条件供应。

    4、本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货物单价、总金额、合同价款等均已包括货款及货物交付给买方所需的保管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代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二、质量标准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1】款执行货物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国家标准: 按照塑料薄膜GB/T20220-2006等国家相关标准,每一批次的货物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检查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相应配套的所有货物品质证明资料。

2、行业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3、买方标准:

三、运输、包装、交付及履约保证金

1、分批交货,具体批次的送货时间、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按买方通知。买方提前5日通过SRM系统向卖方发送订单(PO),卖方应在SRM系统中收到订单之日起5日内按买方订单要求将货物送至买方南宁中转仓(南宁市江南区西明大桥西200米)。卖方应每日登录买方SRM系统查收买方订单,因卖方原因未查收到买方订单,导致逾期交货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2、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装货、运输、卸货及费用等均由卖方负责。

3、卖方应至少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以足以能保护货物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标记和发送。

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原参与竞争性磋商缴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卖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买方均可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最后一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并买方收到卖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原件后【30】日内买方退回履约保证金给卖方,不计利息。

四、验收

1、买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进行验收。

2、初次验收:货到后【3】日内完成初次验收。初次验收是指对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随货资料(检查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等进行验收。 初次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如随货资料(检查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等)不全或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货物外包、外观毁损,买方有权拒收,视为卖方不能交货,卖方应在交货期限届满前补齐、更换,由此产生逾期交货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参与初次验收,视为卖方认可买方验收结论。

3、买方初次验收合格后暂作检验合格收货,买方在使用中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买方将通知卖方作退换货处理,退换货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负责承担,买方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亦由卖方负责。如因卖方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五、质量保证

1、质保期:货物质保期为12个月,从初次验收合格且双方会签验收记录之日起算。如卖方不参与验收会签,视为卖方认可买方验收意见。

2、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六、质量异议

1、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存在异议的,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同买方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卖方对买方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无异议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买方有权将货物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卖方不得再就检测结果提出任何异议。如检测结果认定确属货物本身质量问题的,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存在问题的,卖方不承担买方因检测而造成的损失。

3、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的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拒付争议部分的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直至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的争议得到有效解决。

七、货款支付

按买方SRM系统中卖方已完成的订单(PO)分批结算,每个订单的货物货到买方验收合格,并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该订单货款。

八、承诺与保证

1、卖方保证其系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合法所有人,且未在该货物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他项权益,并承诺赔偿买方因任何第三方对该货物主张权利而遭受的损失。

2、卖方保证赔偿因本协议项下规定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使买方遭受的损失,以及第三方因此提出索赔使买方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3、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否则,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4、买方禁止其员工以任何形式向卖方及其员工索要贿赂,凡有此行为都均为其个人行为,与买方无关,买方将会对此做出严肃处理,卖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买方及其员工进行商业贿赂,如果买方收到卖方及卖方员工有行贿行为的举报或从其他途径得知卖方或卖方员工涉嫌有商业贿赂行为,并经买方初步调查,买方合理怀疑举报属实的,此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货款,卖方应就其商业贿赂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向买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经查实确无此事的,恢复合同的履行。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1、卖方应在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买方SRM系统中的订单(PO)开具开票申请单,并将发票与开票申请单一起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卖方未按时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增值税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在合同下的各项义务仍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且因此而造成的税务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

3、卖方声明并承诺向买方开具与真实货物税率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标的的应征税率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0日内重新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买方,卖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如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买方被税局处罚,买方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全额赔偿。

5、若卖方与买方结算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被国家税务机关验证为不合法发票,由卖方承担一切后果,相应的税务机关要求补交或增值税进项转出的税款,对买方的罚款和滞纳金均由卖方承担,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税额50%的违约金,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卖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卖方又在税控系统中作废、卖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等;本项规定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十、其他约定

1、买方通知卖方送货后又要求延期发货的,卖方负责在其车间或仓库内免费为买方存放货物,由买方重新确定发货日期后,卖方继续履行。卖方不得因此追究买方的任何责任。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否则,卖方不得擅自处理货物,否则视为卖方不能交货。

2、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若出现物品临时断货、缺货的情况,在卖方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并且经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更换为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档次的物品送货。若出现物品长期缺货或停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等,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或以函件形式确定。物品临时断货、缺货、长期缺货或停产等情况需由卖方提供相应证据并经买方认定,未有足够证据证明物品出现了前述情况或未经买方认定,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不按期供货,否则卖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4、如发生卖方货物验收不合格、逾期交货等原因而被买方拒收、退货、换货的,卖方应在买方3个工作日内收回货物,否则,应每天按迟延收回货物价款0.5%的标准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

十一、风险承担条款

1、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给买方后转移给买方,此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如发生买方退货的情况,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自买方指定卖方取回货物之日起转移给卖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迟交货物价款的0.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单次逾期交货超过5日或累计逾期交货超过3次的,买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全部未交付货物的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卖方时生效,卖方应按全部未交付货物价款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2、卖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交货,或卖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将会推迟交货超过5日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未交付货物的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卖方时生效,卖方应按全部未交付货物价款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3、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逾期更换的,买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存在质量问题批次货物价款的20%的违约金。

4、卖方擅自涨价或部分、全部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的,买方有权责令卖方纠正,同时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未交付货物的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卖方时生效,卖方应按全部未交付货物价款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5、卖方供应的货物如存在权利瑕疵,致使买方遭受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并按本合同预估含税总金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买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卖方有权协商解除合同,如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还应予以赔偿。

7、买方在质保期内使用中,出现了由于卖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存在质量问题批次货物的价款,并按存在质量问题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8、因卖方未取得货物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货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给买方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全部未交付货物的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卖方时生效,卖方应按全部未交付货物价款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9、买卖双方除按上述具体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如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500-10000元/款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根据情节决定),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预估含税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0、因本合同货物总数量为不固定数量,买卖双方在此约定,上述违约条款中“全部未交付部分货物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本合同单价×(本合同预计数量-已交货验收合格数量)。

11、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并未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十三 本合同项下卖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买方向第三方购买的差价损失,差价损失的计算方式为:(买方另行采购的单价—本合同单价)×(本合同预计数量-已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买方因此延误的生产经营的损失,以及买方为实现权利而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的费用。

十四、送达方式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联系人:【李红叶】,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大厦C座23楼】,邮编:【530028】。

买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

移动电话:【 】,传真:【无】,微信号:【无】,QQ号:【无】,电子邮箱:【lihongye@easugar.com】。

卖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卖方同意接受电子文件送达,电子终端信息如下:

移动电话:【】,传真:【】】,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应当为邮政、顺丰等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条第1项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十五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六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传真件、邮件有法律效力。

十七 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 特别约定:本合同买方各个公司均独立的履行各自的义务,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九 本合同壹式【叁】份,买方执【贰】份,卖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别提示:本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并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买方已提醒卖方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卖方确认已全面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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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驮卢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海棠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扶南精糖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宁明东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崇左蜜朋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广西扶南饲料有限公司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五:

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申请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我司在参与贵司塑料薄膜扫把拖把等物耗杂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已按照要求向贵司汇入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现竞争性磋商工作已经结束,由于我司未能成交,因此申请贵司将我司的¥20,000.00元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退回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请写汇款进来的账户信息,退款账号与汇款账户一致)

贵司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至上述账户,即视为贵司履行了退还该标段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义务。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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