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西吉县农村信用社全辖供煤,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招标项目:西吉县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燃煤
供煤数量:600吨
供煤地点:西吉县内营业网点
项目联系人:王尚武
电话:****-*******查看详情
二、约定事项
1.标的物必须为宁夏灵武羊二矿出产的块煤。
2.块煤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1)发热量>18.5MJ/kg
(2)灰份<18%
(3)全水<20%
(4)挥发份>30%
(5)含硫量<1.00%
(6)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碳费、运费、装卸费、拣煤费等),合同签订后不得变更。
(7)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及正式发票。
三、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必须在B2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四证一书”(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运营证、本人身份证);
(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方最迟应于2013年7月25日17:00前将企业资质资料送西吉联社办公室。
报名审核人:王尚武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西吉联社二楼办公室。
四、招标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报名费200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不计息)。待报名人资质审核完成后,西吉联社电话通知入围人领取招(投)标书。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煤炭供应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七、付款方式
块煤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点过磅的数据为准进行结算。每批块煤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当日内由甲方现场采样验收,检验合格后10日内结算碳费。乙方按期完成核定吨位后,如无违约情况,甲方对运费统一进行结算。
本公告由西吉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西吉联社。
西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