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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机关防汛会商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改造 设备 会商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 发布时间 2021/6/15 关键词改造设备会商   近期更新267489项目点击关注“改造,设备,会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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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海委机关防汛会商设备改造项目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21]9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委机关防汛会商设备是海委实现与国家防总、水利部、海河流域内各省市防汛、水文、气象等部门、直属各单位之间视频会议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参加水利部防汛视频会议、组织召开海河防总视频会商会议及海委各类业务视频会议的重要平台,在防汛指挥调度、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防汛视频会商设备始建于2002年,并分别于2005年和2008年进行了部分改造,目前部署在海委防汛调度楼八楼防汛会商室中。随着设备运行年限的增长(已达18年),各类设备老化严重,故障频出,直接影响在会商室召开的各类会议效果,已无法满足海委防汛视频会商及工作部署的需求。本项目的实施是为了贯彻落实《智慧海河总体方案》,根据《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2020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对海委现有防汛视频会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为海河流域防洪安全提供视频保障,优化完善海委防汛视频会商技术体系。创造实用、好用的防汛视频会商的条件,为海委机关及各类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应用、协同管理提供安全、稳定、可靠、按需使用、弹性伸缩的视频会商服务,大力提升会商效率。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机关防汛会商设备改造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机关防汛会商设备改造,合同编号:HW-HSGZ2021-004。主要内容为改造LED显示设备1套、矩阵设备1套、数字会议设备1套、集中控制设备1套等。

3.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1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系统集成工作。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8年6月~2021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次招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LED显示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标。

5.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3567。

6.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6.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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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宗华丽

电话:********查看详情0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方园

电话:185*****008152*****548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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