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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年度 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

所属地区 吉林省-四平市 发布时间 2021/6/18 关键词年度政府市场监督管理   近期更新58233项目点击关注“年度,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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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并市委: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四发〔2017〕37号)的文件要求,对标郭灵计书记签发的《依法治市任务清单》,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深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服务事项梳理”,共梳理进厅事项34大项。二是不断完善“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准入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政务大厅窗口大屏幕滚动播出“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事项,方便办事群众查看,做好公示公开。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关于征求省级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意见的函》(吉政数办函〔2020〕308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对照省级权责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先后4次对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作出调整。经过调整后共有权责事项420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366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政务服务事项34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落实负面准入清单,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投资负面清单之外领域。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根据国家局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在2020年负责全市工商、质量、食品药品、价格、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整合了食化分局、质量稽查分局、药品稽查分局、消费投诉受理中心,成立了综合执法支队,更好地加强了行政执法功能。

  4.加强市场监管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清理,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机制,市级共审查市级政府文件15份,所属部门文件53份,合计68份,经审查修改调整3份;适用例外规定1份;整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各省交叉互检中认为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1份。

  立足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6小时以内,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2小时;开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业务,发出全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实现了上半年企业增速全省第二(省市场监管厅每半年发布一次),截至年末全地区实有市场主体总量预计将达到207596户,实现同比增长7.32%,全年预计完成各类市场主体登记52617件(其中新开业26371件、变更12300件、注销13946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各类许可证15350件(其中新增11650件、变更1600件、注销2100件),优化准入效果得到初步显现,办事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2020年以来,在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经形成常态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把联合抽查作为工作重点,探索联合抽查新方式,推出了临时不定向联合抽查和临时定向联合抽查2种新的联合抽查方式进行试点,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按照计划,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任务679项,其中跨部门任务243项,效果显著。强化结果公示和应用,进一步推进守信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深入准确的监管数据。

  5.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坚持科学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坚持围绕“一个中心”,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全员下基层、到一线,连续工作60余天,第一时间明确工作重点,建立绿色通道,为10余户本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突破速度极限,缓解供需矛盾。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四平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四平市药品抽样计划》《四平市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度,部署开展“七大行动”,建立“八化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药品(疫苗)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25起,收缴罚没款67万余元,全年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85批次、快检5000批次,对7批次不合格进行核查处置,关停校园周边非法食宿班82家,全市169家校园食堂中B级以上占82.8%,明厨亮灶率达98.8%,累计查办药械领域违法案件9起,收缴罚没款35万余元,完成了13户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飞行检查,开展药械监督抽样384批次(其中药品350批次、医疗器械34批次)。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坚守生态红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度体系。加大对煤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2020年度,四平地区抽检煤炭145批次,市区抽检33批次,全部合格。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了规范市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行为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法制审核流程图,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醒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全年共开展听证会4次,必要时可以召开座谈会,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等12个对外议事机构和28个对内议事机构,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4.加强合法性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同时将12名法律顾问和专家纳入法制审核队伍,达到了法制审核人员占全体执法人员5%的要求。

  5.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要由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讨论通过才可作出处罚决定。

  6.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责任追究,视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由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按管理权限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部署,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国家局、省厅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整合原六只执法稽查队伍,成立了综合执法支队,方便基层执法。

  为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暂行)》,和铁西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畅通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全年累计移送案件12件。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暂行)》,要求严格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裁量标准处罚,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由专人管理。制定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纠尽纠。应审未审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被选为四平市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暨四平市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局长为组长成立了行政检查备案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法规科联合信用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5场现场培训会,召开了3次基层派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会议,对全局23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截至目前,我局共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215人,备案执法信息449条,为全市备案数据最多的部门,其中好评330条,无差评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暂行)》,并按照相关要求将本局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本部门网站中公示了122件行政处罚案件,并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在“双公示”系统公示了14248件行政许可信息,并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规范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维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建立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名录库,实施动态调整。2020年组织全局263名执法人员完成网络学习,其中253人通过执法证考试获得执法资格。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并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读本》,制定收录了26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官人,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照要求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神效裁判。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机关内部行政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提升媒体监督实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和处置敏感舆情,并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务服务网、局政务网和市政府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文件、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做到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和企业公示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主动查责失职问责和尽职免责体制机制》,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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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举办案件听证会、个别询问等形式,让各当事方充分展示证据、表达观点、阐述意见。2020年应当事人申请,共组织了4次听证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依照市司法局普法办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梳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价监2015-2020年“七五普法”材料,整合普法宣传文件89项,依照时间节点上传全国普法考核平台。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明确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流程,同时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

  为化解纠纷、服务人民,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各副局长任副主任,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暂行)》,保障人民群众调解的权利。

  为深入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不同裁决内容成立了三个行政裁决工作领导小组。对标省厅裁决清单,增加了一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为此建立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图和行政裁决清单,制定了行政调解制度和救济制度,确定了裁决之前先调解的工作机制,已将相关文件上报司法局。2020年共有2件行政裁决案件。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年底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将达到18704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平均每天受理量达到51件。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完善了信访工作相关制度,累计办结省级环保督察信访案件2件,信访局交办环保相关信访件1件,接待信访人民群众3000余人。通过领导及时受理、办案人员及时答复等,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为了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筑牢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市市场监管局在鼓励自学的同时,在每周五下午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带头学法讲法,执法人员参与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多次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会,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带头参与学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

  3.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按照相关要求,公务员每年必须完成90学时的公务员网络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完成5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市市场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完成国家总局50学时的专业知识网络培训。

  4.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将法律顾问和业务专家纳入法制审核队伍中来,制定《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加强法制部门力量,抽调骨干充实到法规科来,为行政执法保驾护航。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半年上报一次工作总结,年终在政府网站公示报告。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局党组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权力,年中接受了市司法局的监督检查,得到了肯定与表扬,同时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整改。

  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吉法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重要讲话,增强理论知识储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年共组织召开3次工作会议,明确6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工作的具体分工,落实相关科室具体责任,针对年中督查意见,我局积极整改,完善重大决策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三项制度,做到全局统一部署、科室通力协作,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依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夯实普法责任,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几次机构改革,由几个不同部门组建而成,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专业执法人员紧缺,改革后,大多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业人员转隶其他单位,现有执法人员对专业问题无法解决;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执法人员不注意自身学习更新知识,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四是法制审核方面,法律明确要求新从事法制审核人员需要具备司法资格证书,目前的执法人员都不具备此条件,而且新招聘此类人才较为困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遵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等,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法治政府。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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