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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文件 竞争性磋商 管理

所属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发布时间 2021/6/21 关键词文件竞争性磋商管理   近期更新85346项目点击关注“文件,竞争性磋商,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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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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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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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HNZY2021-020

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采购单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

目 录

********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html#_Toc2915">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

********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html#_Toc9426">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

********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html#_Toc30648">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19

********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html#_Toc10838">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6

********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html#_Toc23265">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41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1-020

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3400.00元

最高限价:823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企业2021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记录复印件);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后,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投标采购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经理

电 话:****-********查看详情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性磋商。

2、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实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

2.3.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错、漏之处提出询问、质疑;

2.3.2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3.3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3.4派磋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对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磋商代表”系指在磋商过程中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单位处理磋商事宜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单位人员;

2.3.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3.6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2.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9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3.10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4合格的供应商

2.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服务的法人实体。

2.5“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系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所投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合格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系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与升级、培训、验收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5、投标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之日起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注: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无效响应等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逾期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否则视为完全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及规定。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l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8.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内容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

10.2若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0.3资格的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磋商申请人代表)递交,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和授权书原件(或说明磋商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采购人验证确认。

10.4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响应文件编制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承诺函》、《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1.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

11.4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11.5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如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有效。

12、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823400.00元,最高限价为8234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备选方案

本次竞争性磋商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

14、保证金

14.1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每个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缴纳¥10000.00元。

14.2保证金应在2021年月日点分前划入或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注明HNZY2021-020项目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公户提交。任何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汇入(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的保证金,视为提交无效。

单位名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 行:兴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 0100 0228 91

如供应商的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并不接收响应文件。

1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4.3.l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3.2落选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逾期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应自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

16、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固定装订(注:如胶装)。报价一览表一份,独立信封密封,信封外注明“报价一览表”。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文档1份(可以是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并将U盘和光盘(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密封在“报价一览表”中,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电子介质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书脊上清楚标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6.3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或盖章(公章),在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盖上骑缝章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骑缝处签字,副本可以复印,正本没有签字和盖章的文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l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壹份共一袋,副本贰份共一袋)及报价一览表(独立信封密封一份),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项目编号:HNZY2021-020

注明:“请勿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7.2投标专用袋(箱)封皮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8.l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18.2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金转账、汇款的银行回单(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亲临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现场核验。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18.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9、响应文件的开启

19.l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授权证明材料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9.2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9.3开标时,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六)磋商、评审及成交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资规厅、环保厅省生态环境厅各一人)和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邀请的相关专家(35人)共5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评审方法及评审程序

21.1关于政策性加分

21.1.1、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1.2、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1.3、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21.1.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1.1.3.2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1%)。

21.1.3.3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否则无效。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1.1.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情况

21.1.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上述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向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1.1.4.2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1.1.5、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情况

21.1.5.1监狱企业的认定情况: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犯罪、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1.5.2具体评审价说明: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其参与评分的响应报价取值按响应报价的94%计(即按响应报价扣除6%后计算)。

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1.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1.3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21.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7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如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评审小组可按投票方式决定是否作无效响应处理(详见附表1)。

21.7.1磋商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资格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供应商,则本次招标失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1)供应商未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及签名盖章的;

(5)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报价不是唯一的;

(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21.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同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1.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上述规定处理。

21.7.4磋商小组在初审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21.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预算价格的80%)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1.9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后,进行下一步评审。

21.11量化评审

21.11.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21.11.2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

21.11.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1.11.4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项

价格项

权重

90%

10%

21.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及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注:1、技术项得分=(∑各评委所审技术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2、商务项得分=(∑各评委所审商务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3、价格项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4、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项得分+商务项得分+价格项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项目编号:HNZY2021-020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响应认定条件)

1#

2#

3#

1

供应商的资格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

报价项目完整性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漏报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响应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

服务期限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6

响应文件数量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

保证金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

其它

是否有其它无效响应认定条件

结 论

注: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附表2)

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人员配置

本项目餐饮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本科(含)以上学历,持有省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5年(含)以上餐饮服务工作经验计3分,3年(含)—5年(不含)餐饮服务工作经验计2分,3年(不含)以下餐饮服务工作经验计1分。(提供学历证书、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3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检测团队成员任职资格: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学历证书、相关岗位证书及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3分

投标人拟配备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及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6分

2

食品

安全

检测

供应商具有专用食品安全检测室,且配置生化培养箱、恒温水浴锅、灭菌锅、微生物显微镜等设备及相应检测试剂,可检测卫生指示菌、非法添加物、食材理化指标等得8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检测设备采购证明资料(如增值税发票等),检测室照片、操作照片等,不提供不得分。

8分

3

食品质量管控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管控方案全面、具体、合理及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

优为7分,良为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4

服务质量管控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管控方案、服务规范细致、标准流程清晰,针对性与操作性,进行横向对比:

优为7分,良为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5

卫生管理管控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管控方案详细性、制定的合理性、针对性与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

优为7分,良为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6

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疫情防控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横向对比:

优:7分;良:5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7

保密机制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措施,方法的有效性,且对本项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行性,进行横向对比:

优:7分;良:5分;一般:3分;不提供不得分。

7分

8

服务承诺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与安全承诺,进行横向对比:

优:7分;良:5分;一般:3分;不提供得不得分。

7分

9

体系认证

(1)投标人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每项认证均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餐饮服务范围,证书原件备查。

8分

10

类似业绩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食堂类餐饮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餐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10分

11

企业荣誉

1.2018年至今,供应商获得省级(含)以上政府直属部门餐饮表彰或表扬的得2分;获得市(县)级政府直属部门餐饮表彰或表扬的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计分(提供通报文件或函件或感谢信或表扬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中,所管理的餐饮项目有被卫生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为A级的每个项目2分,评定为B级的每个项目1分,评定为C级的每个项目0.5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分

12

价格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0分


(七)定标

2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22.1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情况下,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后的前2名为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22.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评标排名次序的备选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递补为成交供应商。

22.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

22.4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2.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而获得评审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中国招投标采购网和我厅门户网站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请务必关注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4、质疑和投诉

24.1如果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4.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回复,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时,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4.3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匿名、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八)合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14.4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报经监管部门同意后,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磋商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的权力。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付款

按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9、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磋商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海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项目编号:HNZY2021-020


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021年月

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甲方)和(乙方)双方就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项目,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供方提交的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第二条 技术咨询的内容和要求

2.1、服务期限:2021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2.2、服务地点: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运营服务费:

委托管理期间,服务管理费总金额为¥元(大写:元整),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管理费由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别承担,各承担元)。

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季度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在个工作日内支付元(合同款项的25%)给乙方,以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此后仍按照每个季度支付乙方费用,以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3.2、其他费用:

合同期间根据海南省财政厅规定的餐费标准执行,午餐标准为12元/人.次(含税金),如餐费有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新的用餐标准执行。会议、培训、出差、公务等人员餐费按照相关标准据实结算。每月的餐饮费用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在每下月月初前10个工作日开具有效发票交予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费用支付予乙方。

3.3运营服务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做到合理分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每个季度将项目资金的日常支出报表报至甲方,用于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3.4、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服务内容

4.1、合作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费用包含人工成本、管理费及税金、餐费等全部费用,乙方为甲方食堂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4.2、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运营产生能耗(水、电、气)和其它指定费用(食堂设施(备)添置、维保和改造等费用)不包含在内,由甲方另行负担。乙方负责食堂运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售卖、餐食服务、卫生管理、员工培训交流、安全管理等)及承担日常运营物耗成本,乙方按甲方餐标提供餐食服务并收取餐费;

4.3、从货品的釆购、运输、验收、仓储、加工、售卖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4、根据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不断调整、更新菜品的品种及供餐方式;

4.5、用餐供应:早、中、晚餐供应:

4.6、有接待需要时提供用餐及服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免费提供餐饮场地、制作场地、收银设备、餐厅及后厨设备、厨具、餐具等经营服务所需场地和设施设备,承担水、电、气及室内花木摆放等费用,提供办公室一间及电脑办公设备、仓储库房、员工宿舍等必要用房。

5.2管理期间,食堂大修项目和新增固定资产(餐桌、家私等设施、设备的增添、更新、维修、改造费用),由乙方提交预算申请,报甲方审批,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甲方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食堂日常管理所需经营证件等管理工作。

5.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监督管理,如:落实人员编制情况、工资待遇、食品菜品质量、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

5.5甲方职工每日就餐凭就餐卡以刷卡形式进行用餐。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负责食堂卫生和饮食安全,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把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保证进货来源清晰、可追溯,食品卫生以及环境卫生须通过各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2、乙方应为餐厅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并乙方定期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办证费用及体检费用乙方自理;

6.3、乙方应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提供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每天打扫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保证食物、用具安全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6.4、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6.5、乙方做好安全用电、用气等防范工作,做好食品留样,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职工工伤(亡)等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6、甲方餐厅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

6.7、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乙方工作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6.8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该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资源,合理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

6.9乙方应当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否则因履行本合同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10乙方应当依法处理厨余垃圾与废弃油脂,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定时定点放置垃圾,以便于垃圾清运车辆清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7.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0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项目管理责任权力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款项的1%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的违约责任。

7.4协议期未满,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协议期满后,双方核清固定资产,本协议自行终止。

7.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服务场所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应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7合同期间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食堂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8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导致食堂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损毁,或造成甲方人员及其他人等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甲方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或对甲方造成任何其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

(1)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若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将采取直接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构为海南省经济仲裁委员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若完全不能履行,可解除合同,双方自担损失。

第十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 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日 期: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经办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 月日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1、响应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

7、服务承诺(方案)

8、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供应商简介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盖章)

响应代表人:签字:

手 机:

日 期:年月日






1、响应承诺函

致: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

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的日历日,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们中标,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响应报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足额保证金,如果获得成交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在下面签字的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

(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








特此证明。



日期:年月日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响应代表姓名)为响应代表,代表本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磋商、签约等。响应代表在响应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粘贴处

(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注)



4、报价一览表

(独立信封另密封一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总计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备注


注:

1、报价一览表应准确填写,若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不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以上报价必须包含完成该项目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中服务期限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4、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样式。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1.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科目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







投标报价总计

(大写):

(小写):



注:

1、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样式,行数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6、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表

说明: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将需求里所有技术规范和服务等要求列入下表。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无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供应商技术参数/服务

要求

偏离情况说明

(+/-/=)

1





2





3





4

未列入本表的条款

全部接受

=

注:

1、此表为表样,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并对项目要求的内容进行逐一应答,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技术响应情况表”;

3、请在“供应商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中列出所响应的详细技术参数情况;

4、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必须逐次对应响应;

5、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服务承诺(方案)


(格式内容自定)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8、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日期:年 月日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享受政策优惠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供应商简介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食堂运营管理

2、预算金额:823400.00元。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配合我厅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早、中、晚自助餐;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包厢、窗口、大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根据垃圾分类的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对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公司进行专业化处理。应遵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提供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每天打扫辖区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保证食物、用具安全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2、为甲方接待工作组、检查组、考察组、调研组等提供工作餐服务。公务接待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和要求,及时提供菜单及原材料品种、数量等。

3、选派工作人员须本单位正式员工或身份明确、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服务态度良好的员工,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食堂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健康证)、统一着装。

4、按相关要求和制度,负责教育所属工作人员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做好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安全操作,杜绝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发生

5、配合做好食堂管理和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注重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减少浪费,妥善管理好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三、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设食堂经理1名:食堂经理应具备专业的餐饮管理知识,在处理投诉和各类突发事件方面,应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应变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2、设仓管员兼服务领班1名:主要负责食品出入验收及台账,负责每日农残监测及记录公示,负责食堂账务处理

3、厨师领班1名:负责厨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整体服务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厨房管理及菜品制作

4、接待主炒厨师1名:要有一定的烹饪技术,负责厅领导用餐和食堂接待菜品制作。

5、主炒厨师1名:职工餐菜品制作。

6、配菜厨师1名:负责菜品的切配工作。

7、面点厨师2名:负责制作早餐。

8、服务员4名:五官端正,服务热情,为就餐人员提供服务;负责食堂地面及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9、厨杂工2名:负责清洗食堂餐具用具及负责公共区域卫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以上所有食堂员工都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作业(比如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者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的注射)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项目服务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3、项目服务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项目招标要求来运营管理。

五、验收及其他要求

1、以成交供应商依据项目采购需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服务方案,验收结果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作为参考标准;

2、报价要求:报价必须包含竞标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有内容及相关其他相关服务的投入、售后服务、税金、利润及该项目招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单位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具体付款要求由采购人与中标方在采购合同中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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