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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先知工程-数字市场监管数据质量运营监测门户及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磋商 监测 运营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时间 2021/7/6 关键词磋商监测运营   近期更新36903项目点击关注“磋商,监测,运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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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先知工程-数字市场监管数据质量运营监测门户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089

项目名称:先知工程-数字市场监管数据质量运营监测门户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查看详情.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查看详情.00)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背景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建设了大数据平台、多维数仓系统、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基础库等业务数据中心,通过对渠道融合、应用融合、数据融合、基础设施融合,打破了“系统孤岛”,形成全局统一的数据支撑。通过构建一体化标准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数据价值,支持跨业务交流与互通,实现以数据为中心的科学化管理,以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满足了新形势下的新监管模式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起步早、整体信息化水平高,与此同时全局的数据归集、治理、共享、交换工作任务多、困难大,存在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共享交换数据质量难以保证、问题数据发现和修复困难等问题。尤其自2019年完成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仓的数据来源部门广、数据格式多样,尚未形成全局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此外,苏州市2020年12月也相继推出八个专项工作方案,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具体要求:构建相关标准体系,提升数据资源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法人库质量管理等。

项目建设的目标和意义

本项目充分利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有的信息化发展成果和数据中心以及数仓系统建设成果,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手段,充分激活数据资产价值,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项目实施之后,将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多元参与、多方共治的数据质量长效工作机制,为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从需求分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追溯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工作流程。通过项目建设,赋能业务创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创建夯实基础,为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证照分离以及其他业务保驾护航。

具体项目技术参数与技术需求:详情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10月30日前上线。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7月1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查看详情

(2)CA办理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查看详情4、********查看详情6;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0:00—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7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平泷路188号

联系人:周晔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3.项目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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