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3-84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招标项目进行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2013年8月27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标段划分:共计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淮河路55、71、75、77、90号院,郑密路18、95号院,淮南街13号院,政通路101号院,齐礼闫东街1、50号院,嵩山路1号院;
第二标段:汝河路41、51号院,陇海中路75号院,兴华街5、6、9、11、13、17、19、21、23号院;
第三标段:淮北街3、5、6、7、12号院,民安路44、44—1号、55、55—3号、59、63、65号院,淮河路60号院;
第四标段:陇海路68号院,大学中路81、86、89号院,民安路8号院;
第五标段: 兴华街2、8、10、14、16、18、22号院,汝河路63、65、71、73号院,民安路46、73、79号院,嵩山路7、11号院;
第六标段:勤劳街1、4、58号院,陇中南巷2、3、4、6、8号院;
第七标段:大学路96号院,民安路7号院,淮河路32、36号院,曹西1、2、3、4、82、83号院,民安路9号院4号楼;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对以上社区的楼地面、墙面、大门、垃圾池、下水道等进行整治改造施工。
施工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以上77个楼院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施工业绩;
2.5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或中央驻豫施工企业到应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2.8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项目经理仅能申请一个标段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分 业绩评分标准:3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工期和质量评分标准:5分 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分标准: 12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1—3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3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3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3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1—3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1—3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1—3分 | ||||||||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 1—3分 | ||||||||
施工总平面图 | 1—3分 |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 1—3分 | ||||||||
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 |||||||||
2.2.4(2)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3分 | 按每提供1份同类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在100(含100)万元以上的得1分,最多得3分。 |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总报价50分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45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95%的,按每再低1%在满分50分的基础上扣2分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 ||||||
2.2.4(4) | 工期和质量评分标准 | 工期3分 | 投标工期等于要求工期得1分,每提前5天加1分,最多加2分 | ||||||
质量2分 |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要求的得2分 | ||||||||
2.2.4(5) | 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分标准 | 服务承诺及其它优惠承诺12分 | ⑴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2分) ⑵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4分) ⑶交工后回访,保修等方面的承诺;(4分) ⑷能做到在业主资金暂不到位时能连续施工;(1分) ⑸不拖欠农民工工资;(1分) |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裕鸿国际A座2510室
联系人:葛女士、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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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