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茶庵镇卫生院化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全自动分立式生化分析仪一台,预算价控制在295000.00元以内。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产品要求及主要技术性能
1产品要求:国内知名品牌,全自动分立式生化分析仪
2主要技术性能
*2.1测量速度:生化比色分析恒速≥800测试/小时,,选配ISE后测试速度最大可达到1200测试/小时
2.2测量方法:要求具备终点法,两点法,速率法等
2.3急诊检测能力:急诊样本优先检测
*2.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具有机内自动溶血功能
2.5光学系统
2.5.1分光方式:光栅后分光方式
2.5.2波长数量及范围:波长数量≥11个;范围要求340nm-800nm
2.5.3吸光度线性范围:0 Abs -3.2Abs
2.6温控系统
*2.6.1温控方式:恒温循环水浴方式,控温精度要求达到37°C±0.1°C(不接受其它温控方式)
2.7样本系统
2.7.1进样方式:智能灵活,圆盘式进样
2.7.2样本针功能:具有凝块检测功能,液面探测功能
2.7.3样本量:1.5ul–35ul,0.1 ul步进
2.7.4同时在线样本位:无需扩展≥130个
2.8试剂系统
2.8.1试剂量:20ul–300ul,1 ul步进
2.8.2同时在线分析项目:同时在线分析项目≥120个项目
2.8.3试剂盘:双试剂盘设计,方便使用(提供图片证明)
2.9反应系统
2.9.1反应位:无需扩展≥150个
*2.9.2反应杯材质:可重复使用的硬质塑料比色杯,
2.9.3反应时间:不低于10分钟,加长模式下不低于22分钟
*2.9.4最小反应液体积:≤120ul
2.10其它系统
2.10.1清洗系统:8阶全自动温水清洗反应杯
*2.10.2分注定量系统:高耐磨陶瓷芯分注泵(不接受其他分注泵,需提供样品图片)
2.10.3搅拌系统:≥1个
3产品配置
3.1工作软件:配备中文软件系统
3.2装机配套试剂:配备装机试剂一套
4售后服务
4.1安装培训: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
4.2售后服务机构:厂家在省内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售后服务授权服务商
4.3服务响应:工程师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位服务。
4.4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终身免费维修,保证配件5年以上供应期
5产品及企业相关资质要求
*5.1产品资质要求:生产厂家800速或以上生化机型上市时间≥10年(需提供注册证明)
5.2认证要求:投标同系列产品具备CE认证,同时须提供ISO9001认证、ISO13485认证。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生产厂家需获得CNAS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加盖公章。
*5.3系统配套性要求:具有原厂配套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同一厂家可提供试剂配套项目≥60项,并提供项目注册证明(同一试剂不同方法学按一个试剂项目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茶庵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 6.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8.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资料。
(十)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由寿县茶庵镇卫生院组织,由医院评标领导小组抽取3人组成评标小组。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1年7月27日15: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茶庵镇卫生院办公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3、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二)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15时00分,参加投标的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有效证明。
(三)开标地点:寿县茶庵镇卫生院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