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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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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綦江区 发布时间 2013/9/18
招标业主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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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 QJJY-2013-C158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18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08日 17:00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
经办人名称: 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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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QJJY-2013-C158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采购采 购人: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采 购 机 构: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一三年九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 -五、投标有关规定- 4 -六、投标保证金- 5 -七、联系方式- 5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一、招标项目概况- 7 -二、LED 路灯改造基本要求- 7 -三、项目实施方案- 7 -四、路灯灯具技术需求- 9 -五、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2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13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3 -二、报价要求- 13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 -四、付款方式- 14 -五、知识产权- 14 -六、其他- 15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6 -一、评标方法- 16 -二、评标标准- 18 -三、无效投标条款- 19 -四、废标条款- 20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21 -一、投标人- 21 -二、招标文件- 21 -三、投标文件- 21 -四、开标- 23 -五、评标- 24 -六、定标- 24 -七、中标通知书- 25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25 -九、签订合同- 26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7 -一、合同主要条款- 27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经济文件- 37 -二、资格文件- 37 -三、商务文件- 37 -四、技术文件- 37 -五、其他- 37 -一、经济文件- 38 -二、资格文件- 40 -三、商务文件- 46 -四、技术文件- 49 -五、其他- 5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局LED路灯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050本项目采用EMC模式二、资金来源本项目采用EMC模式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省级(含省级)以上备案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EMC公司)资质;2、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3、具有类似EMC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4、生产企业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LED灯具产品的成功应用案例(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5、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6、生产企业产品入选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目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上下载。(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三楼,工商银行对面)。(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报名时收取。(四)投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LED屏当日公告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见本项目公告。(六)开标时间:见本项目公告。(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查看详情。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缴存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1、投标保证金可以转账、现金缴存入专用账户等方式,开标前未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缴纳;3、开标现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现金。(三)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区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666(四)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电话:(023)********查看详情七、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郑晓邮编:401420电话:(023)********查看详情传真:(023)********查看详情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二)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报名及文件发售:(023)********查看详情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概况截止2012年底,綦城建成区路灯 8951 盏(不含景观亮化灯),总功率1245.7kw,其中 400w高压钠灯1096盏、250w高压钠灯2650盏、 150w 高压钠灯923盏,70W --110W高压钠灯631盏,其余为小功率节能灯3651盏。纳入本次改造范围的 400w高压钠灯1007盏、250w高压钠灯1556盏、 150w 高压钠灯83盏,100W高压钠灯204盏,共计2850盏,总功率824.65 kw(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范围信息表)。二、LED 路灯改造基本要求 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人,由投资方负责綦城建成区道路 LED 路灯改造工作。2、主次干道LED 路灯功率替换以达到 400w 高压钠灯光照度水平为标准(其它区域以不降低现有照度为改造标准)。 3、为达到和满足 LED 路灯的最佳照度要求,道路路灯间距应在30米以内,灯杆高度以10米左右为宜。 4、为提高城市亮化水平,实施改造后所有道路路灯年均每天开启约11 小时以全夜灯模式运行(2012年度綦城建成区路灯灯饰开关灯时间表)。 5、必须保证路灯亮灯率达到99%,节电不能以牺牲亮灯率为基础(如三、项目实施方案(一)LED路灯节能效益构成LED路灯节能效益由两部分构成:节电量(电费)和节省的维护费构成。节电量根据测得的节能率,以及开灯时间和电价,计算每年的节能量(单灯节能率×原设计功耗×全年开灯时间×电价)或以LED节能路灯改造安装所在电表实际电量(电费)为依据进行确认(綦城建成区路灯电费统计表,若所在电表发生负荷变化则按变化情况核算增减)。维护费的核定以綦江区市政管理所前两年实际发生的路灯维护成本进行统计计算,对改用LED路灯后实际材料消耗减少部分以及维护钠灯人工费减少部分进行统计核算(綦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路灯维修材料及费用统计表)。(二)节能收益及分配方案据测算对綦城建成区现有钠灯路灯进行LED节能路灯改造后,年节能收益约45.9万元(因綦城建成区现有钠灯路灯已安装了节能器,故节电有限)。合作期以十年为限,采取EMC节能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25号)精神,在项目合作期内获得的节能补贴全部归投资方所有。故建议分成方案为前五年节电收益100%归投资方,后五年节电收益的90%归投资方,节能收益的10%归区财政,以平衡投资方与建设方的收益率。(三)合作期满后可持续方案合作期满后,可采取两种方式延续綦江路灯的高效节能状况:一种是再次签订EMC协议,由投资方投资更换更高效的LED灯芯(以及驱动电源),通过再次提高的节能率及节能量回收投资;另一种是通过双方谈判延长本项目合作期,由投资方免费提供LED灯芯来升级更换。(四)LED 路灯改造实施步骤1、由投资方先期垫资组织样板示范段LED节能路灯改造(即由投资方投资采购LED路灯灯具,对区政府附近的中山路、交通路、南门路和沙溪路现有钠灯路灯进行安装替换改造,政府对灯具零投入)。改造达到或超过原钠灯照度及光均匀度后〈参照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作合格验收。以获取实际的技术参数及节能率参数,提供后期技术经济的可行性数据;若示范段验收达不到技术规范标准,投资方无条件恢复路灯原样。2、样板示范段验收合格后,投资方与綦江区政府签订节能减排投资框架协议,将綦江钠灯路灯改为LED节能路灯投资作为协议的主要合作项目。3、按照上述EMC模式签约实施后,前期样板段同时计入其中。(五)节能改造后的日常维护及管理路灯节能改造后,按照EMC能源合同管理模式,投资方与建设方需共同承担以下责任:1、在合作期内改造部分的灯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投资方负责,灯杆和线路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建设方负责。2、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路灯损坏(如车辆撞毁等),灯杆部分由建设方负责恢复,灯具部分由投资方负责恢复。3、在灯具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中,如果出现因灯具质量、技术问题引起的漏电、辐射等安全事故,一律由投资方负责。4、投资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合作期内擅自撤离,否则建设方将提起法律诉讼。四、路灯灯具技术需求(一)总体要求所有灯具应符合《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国标GB/T—2010),并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二)技术要求1、LED路灯芯片技术要求LED芯片要求采用知名的、成熟的功率型产品(推荐品牌:CREE、普瑞、晶元、施莱德等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采用功率型LED芯片封装技术,选用低热阻、散热良好、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封装材料(如硅胶、硅酮树脂、高透光的玻璃或亚克力等合成材料), 提高出光效率和降低热阻,保证功率型LED 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1)采用多晶集成芯片。(2)允许工作结温 不小于125℃。(3)采用单颗粒LED芯片结构,每颗芯片功率≥1W,LED的发光效率≥100lm/W。(4)灯具的整灯光效≥71lm/W。(5)PN结至封装底座的热阻:≤10℃/W;投标样板在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脚焊点温度不得高于80℃。(6)灯具与器件装配后,满负荷稳定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焊点、电路板、灯具外壳三者温差≤ 10℃。(必须提供温度热测模拟图)。(7)使用寿命:≥ 50000h时,灯在燃点5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8%,在燃点10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5%。(8)色温为3500K—4000K,色温一致性≤±5%。(9)显色指数不低于75(Ra≥75)。(10)配光曲线为67°蝙蝠翼型配光。(11)LED芯片应为模块化设计,与电源的结合没有任何焊点插拔式连接,以方便LED芯片的替换维护和升级换代。2、电气性能(1)交流电源基本参数交流输入电压为:AC 220V(±15%),频率:50±1HZ。(2)灯具电气性能①额定值额定工作电压:AC 220V,50HZ额定绝缘电压:AC 500V。②湿态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湿态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③湿态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分钟无击穿或闪络现象。④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⑤接线方式:单相三线制。⑥ 灯具的功率因数应≥0.95。⑦LED路灯需有良好的散热系统,保证LED路灯在正常环境下工作时,铝基电路板温度不得超过71℃。⑧LED路灯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⑨具有调功控温的LED路灯应有调功控温能力。⑩LED路灯应有控制电路异常保护,LED路灯必须设置有3C或UL或VDE认证的熔断装置,以作为电路异常时过流保护。○11 LED路灯应具有抗LED异常工作能力,即LED路灯中,每个LED串联组由独立的恒流源电路驱动,该恒流电路应保证有LED击穿短路异常情况下能安全运行,并且电流稳定。○12 LED路灯具有防潮、排潮呼吸功能,LED路灯内部电路板须作防潮处理,灯具须有防水透气的呼吸器,保证灯具内部万一受潮仍能稳压工作,并且靠自身工作产生的热量将水汽排除。○13LED热阻应≤12℃/W。3、灯具光学性能(1)整体光衰:10000小时不超过5%(光输出维持率达95%以上)。使用寿命:≥ 50000小时(不含驱动电源,其寿命另行规定),即:50000h光衰不超过20%(光输出维持达80%以上)。注:光通量低于初装时的70%视为使用寿命结束。(2)灯具应采用每个灯具单独使用一个发光透镜的光学设计,以实现光线的精确定向投射,透射率高,物理化学性能稳定。(3)提供LED灯具的出光角度和配光曲线,灯具应为专业路灯配光以得到良好的道路照明效果,为非对称蝙蝠翼配光。(4)LED路灯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71lm/w。(5)LED路灯单灯照度均匀度≥0.4。(6)LED路灯单灯在路灯上的照度分布应为一矩形。(7)照明设计要求LED路灯按规定的安装规范安装后应符合CJJ45-2006标准的要求。(8)LED路灯可靠性LED路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0小时。(9)照度要求灯具改造后实测路灯路面平均照度不能低于改造前路灯平均照度,如果改造前某路段平均照度低于国家标准,那改造后平均照度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五、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进入测试期,在测试期内,甲方按照改造方案对设备进行测试,各项技术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且节电率≥50%视为合格。测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项目相关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按照EMC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在合作期内,根据实际节约电费由业主单位每季度结算费用一次。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一)经济部分(60分)1、合作年限(20分):EMC合作年限10年得15分,每减少1年加1分,满分20分,超过10年按废标处理。2、效益分成(20分):EMC合作期限以10年为基数,投标人的报价中招标人效益分成比例后5年每年10%得10分,招标人效益分成年限每增加1年,加1分,招标人效益分成比例每年增加2%,加0.5分,累计最多20分,效益不分成得0分。3、售后承诺(20分):(1)承诺合作期内免费维护的得8分,其余得0分;(2)承诺至少每季度对设备进行检修一次得2分,其余0分;(3)承诺应对故障投诉在24小时内响应并至现场处理解决的得2分,其余0分;(4)承诺合作期满后对所有LED灯具总体更换的得8分,未承诺的按废标处理。(二)技术部分(30分)根据第二篇第四条技术参数的相关规定:1、灯具(8分):(1)灯具外壳采用ADC12日本标准压铸铝材质,灯壳壁厚不低于3mm,得2分,其余按废标处理;(2)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均有独立防水,配光及散热机构,得2分,其余按废标处理;(3)带LED路灯专用安全链,得2分;(4)灯具、LED驱动电源具有3C认证,得2分,无3C认证按废标处理。2、光效(4分):LED芯片光效等于100 lm/w,得2分,光效每增加10 lm/w加0.5分,累计最多4分,低于100lm/w,按废标处理。3、寿命(4分):等于50000小时,得2分,寿命每增加5000小时加0.5分,累计最多4分,低于50000小时按废标处理。4、色温(2分):3500—4000K,得1.5分,以4000K为基数,色温每降低200K加0.2分,累计最多2分,其余按废标处理。5、显色指数(2分):等于75,得1.5分,显色指数每增加5加0.25分,累计最多2分,其余按废标处理。6、光通量(4分):灯在燃点5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8%,在燃点10000小时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5%,得4分,其余按废标处理。7、配光曲线(2分):67 o蝙蝠翼型配光,得2分,其余按废标处理。8、照度要求(4分):改造后路面平均照度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现有钠灯路面平均照度,得4分,其余按废标处理。(三)商务部分(10分)1、认证体系(2分): 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其中一证得1分,两证均无按废标处理。2、工程业绩(4分):1个城市照明LED 路灯EMC工程的成功应用案例(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不低于2500盏路灯)得2分,每增加1个案例得0.5分,最多4分,无EMC工程业绩的按废标处理。3、企业信誉(4分):(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0.5分;(2)关键器件(芯片、驱动电源等)均采用一线品牌(CREE、普瑞、晶元、施莱德等)得1分,其他按废标处理;(3)获得LED路灯发明专利得1分;(4)LED路灯产品获得国家CE或CQC认证得1分;(5)企业或产品具有节能、环保或新能源荣誉的得0.5分。(四)如果评分结果相同,则按照业主单位支付价低者中标。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四)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五)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六)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七)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八)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九)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查看详情。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本项目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单方面擅自中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项目建设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EMC格式合同(样本)甲方: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一、总则綦江区目前的路灯照明主要采用的是高压钠灯,该灯具耗电相对于LED路灯较高,为了降低用电成本,节约国家电力能源,实现绿色环保照明,经綦江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公司取得了对綦江建成区现有耗电量较高的高压钠灯照明灯具进行节能改造经营的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节电所获收益分配达成共享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而订立本合同。二、工程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工程。2、工程施工地点:重庆市綦江建成区(不含古剑山管委会、通惠新城、食品园区、工业园区)。3、工程内容:更换綦江建成区2752盏高压钠灯(400w高压钠灯1007盏、250w高压钠灯1556盏、150w高压钠灯83盏),98盏节能灯(用90W LED路灯替换)为LED光源。4、工程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次日为工程开工日期,工期分为2期。一期: 綦江建成区南门路、中山路、交通路、沙溪路(更换高压钠灯412盏,节能灯98盏),计划工期1个月,测试期6个月;二期:綦江建成区其他主次干道(更换高压钠灯2340盏),在一期测试期满合格后进行,计划工期3个月,测试期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顺延工期,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一致,方可顺延工期。三、合同生效日、EMC合作期限及工程验收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工程安装调试。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及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的次日,EMC合作期限为年,从2013年月 日始,于年月日合作期满。3、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进入测试期,在测试期内,甲方按照改造方案对设备进行测试,各项技术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且节电率≥50%的视为合格。测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四、工程质保金、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及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次日,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质保金80万元(大写:捌拾万圆)。2、工程的年节能效益以每月实际测算出的节电效益之和为准。3、綦江区执行电价0.52—0.58元/度,路灯日平均开灯时长为11.6小时。4、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乙方在设备改造前由甲方指定4至8块只含改造路灯的电表作为测试电表,在设备改造前对该电表电缆读数测量一批数据(G1),改造后再测量一批数据(G2),因此节电率J=(G2-G1)/G1。以此类推,测算出每一块电表的节电率,即可算出平均节电率。测量数据应有书面记录,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节能效益的计算方法以《2012年綦江区路灯灯饰电费统计表》为基数,以綦江区供电公司(电力公司)每月提供电表电费发票为参数,电表D1在2012年1月电费为M1,在2013年1月电费为M2,则电表D1在2013年1月份节能效益JX1=M1-M2。以此类推,当月改造范围内的LED路灯节能效益JX=JX1 JX2 JX3……如果电表D1功率发生变化,增加功率P1,减少功率P2,则电表D1节能效益为JX1=M1-M2 MP1-MP2。式中MP1为增加部分功率的电费,MP2为减少部分功率的电费。节能效益应形成书面数据,甲乙双方签章后作为甲方付款依据。6、双方效益分成EMC合作期为年,节能改造后按照本合同本项第4条、第5条计算出甲方所节省的电费,并按照前年甲方%,乙方 %,后 年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7、甲方在分享节能效益起始日后每季度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依据为甲乙双方每月实际测量得出的节能效益。8、在EMC合作期内,电价按供电部门同期价格计算。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正式开始接受乙方所进行的LED路灯节能改造工程,负责按合同规定向区财政局提供节能效益数据。(2)甲方指定专人指导施工现场的相关工作,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配合乙方工作。(3)在建设期和合作期内,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乙方享有设备的所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者作为财产抵押,亦不可在设备上任意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以及迁移安装地点。(4)甲方负责设备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设备被人为毁坏或盗窃。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设备达到《重庆市綦城建成区LED路灯改造方案》中对产品质量、参数等提出的要求,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2)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的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应予以采纳,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性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3)在合作期内改造部分的灯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季度应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应对突发情况(如投诉等),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否则每次扣除工程质保金总额的5%。(4)必须保证路灯亮灯率达到99%,节电不能以牺牲亮灯率为基础(如果亮灯率达不到99%,则在计算节能效益时扣除相应比例的电费)。(5)EMC合作期满后,由乙方对LED路灯灯具进行总体更换,更换灯具的技术参数必须与招标时一致。经甲方验收后交甲方使用,甲方享受设备的所有权。(6)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路灯损坏(如车辆撞毁等),灯杆部分由甲方负责恢复,灯具部分由乙方负责恢复,费用由甲方支付。(7)在灯具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中,如果出现因灯具质量、技术问题引起的漏电、辐射等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8)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合作期内擅自撤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工程质保金,已更换的LED灯具归甲方所有。六、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在付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付款,则应每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过三十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终止合同,撤回灯具。2、如果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经测试达不到预期节电率,达不到预期亮灯率等,则由甲方扣除工程质保金总额的50%,并由乙方负责恢复原有钠灯,且终止本合同。3、设备出现非人为原因故障时,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如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程质保金(每次扣除工程质保金总额5%),超过3个工作日未作处理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工程质保金总额的50%,且所有LED灯具无偿归甲方所有。4、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如果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则扣除工程质保金总额的2%。5、甲、乙双方有其中一方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或不履行相关责任,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有权向重庆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第二部分一般条款七、设备的改进、改动1、在乙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设备进行升级或改进。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动或拆除,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平均分担。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工程项目实施前根本达不到预期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合同中的义务、权利转让给任何公司或他人。九、不可抗力1、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如遇政府规划,需对某路段路灯拆除、改造以及其他情况,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3、在合作期内,如国家对路灯节能改造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或修改,则应按照国家新规定执行。如本合同与新规定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拟定新合同。十、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等)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2、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2.1质保期;2.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2.3培训;2.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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