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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供应商 远传水表 供水工程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1/7/27 关键词供应商远传水表供水工程   近期更新8764项目点击关注“供应商,远传水表,供水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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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项目法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市
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7-05 10:33:3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nbsp&nbsp&nbsp&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6&nbsp&nbsp&nbsp&nbsp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nbsp&nbsp&nbsp&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AZ01416&nbsp&nbsp&nbsp&nbsp2.5 招标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nbsp&nbsp&nbsp&nbsp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nbsp&nbsp&nbsp&nbsp2.7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nbsp&nbsp&nbsp&nbsp2.8 招标范围: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nbsp&nbsp&nbsp&nbsp2.9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nbsp&nbsp&nbsp&nbsp2.10 交货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供货期限为2年,2年期满招标人可视情况续签一年。每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 &nbsp&nbsp&nbsp&nbsp2.11 项目类别: 工程货物 &nbsp&nbsp&nbsp&nbsp2.12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为有线直读远传水表生产厂家;3.1.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DN15-DN25范围内的口径)供货数量不少于2万台;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8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00至2021年07月20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nbsp&nbsp&nbsp&nbsp(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查看详情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杨林宁
电话:****-********查看详情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查看详情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nbsp&nbsp&nbsp&nbsp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查看详情/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888-210873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项目法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合肥市
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7-05 10:33:37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nbsp&nbsp&nbsp&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6&nbsp&nbsp&nbsp&nbsp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nbsp&nbsp&nbsp&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FAZ01416&nbsp&nbsp&nbsp&nbsp2.5 招标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nbsp&nbsp&nbsp&nbsp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nbsp&nbsp&nbsp&nbsp2.7 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nbsp&nbsp&nbsp&nbsp2.8 招标范围: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nbsp&nbsp&nbsp&nbsp2.9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nbsp&nbsp&nbsp&nbsp2.10 交货期:自2021年12月2日起供货期限为2年,2年期满招标人可视情况续签一年。每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 &nbsp&nbsp&nbsp&nbsp2.11 项目类别: 工程货物 &nbsp&nbsp&nbsp&nbsp2.12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0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为有线直读远传水表生产厂家;3.1.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DN15-DN25范围内的口径)供货数量不少于2万台;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3.8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00至2021年07月20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nbsp&nbsp&nbsp&nbsp(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nbsp&nbsp&nbsp&nbsp(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nbsp&nbsp&nbsp&nbsp(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查看详情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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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杨林宁
电话:****-********查看详情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查看详情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nbsp&nbsp&nbsp&nbsp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nbsp&nbsp&nbsp&nbsp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查看详情/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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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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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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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1416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67页:“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二)总体要求/2.水表技术规格/2.6 水表的材料和结构要求/2.6.1 水表的制造材料的强度和耐用度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定及 CJ266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表壳材质符合 CMA/WM778《小口径饮用水冷水表表壳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表壳材质为铜或不锈钢(铸造不锈钢,不允许焊接不锈钢,即表壳不允许有焊缝)。

我司认为不符合新标准要求,建议删除或修改。

事实依据: 根据中国计量协会2020-11-30 发布的最新中国计量协会团体标准《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T/CMA SB 052-2020的相关要求(这份标准是对原CJ 266-2008版的修订),1、零件材料要求:1)水表上所有涉水的零部件及防护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2)制造水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以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2、耐水压要求:水表应保证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下安全工作,不应有渗漏或损坏。

新标准中对于壳体的加工成型方式进行了调整。不再只要求铸造不锈钢,因此建议删除不允许焊接不锈钢的条款(即删除质疑事项1技术要求描述中最后小括号部分“(铸造不锈钢,不允许焊接不锈钢,即表壳不允许有焊缝)”)。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初审指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格式中要求内容为“请将需要的内容导入!”。 请问此内容是需要从主体库中导入吗,在制作标书页面未看见导入界面。

无需从主体库导入

3.我公司欲依法参与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1BFFAZ01416)的招标活动,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出以下质疑: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向同一合同 甲方累计供应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 DN15-DN25 范围内的口径)数量不少于 10 万台,每提供 1 个符合求的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6 分。注: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同一甲方业绩仅计一 次,同一业绩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过多有重复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采购依据,建议提供一份即可。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向 同一合同甲方累计供应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DN15-DN25 范围内的口径)数量不少于 3 万台。 每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同一甲方业绩仅计一 次,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过多有重复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采购依据,建议提供一份即可。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 4<F≤6 分,良好的 2<F≤4 分,一般的 0.5≤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1BFFAZ01416),针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我司有如下疑问:

P41页投标人资质、 资格、认证中“2.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

我司认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CNAS实验室”作为评判标准欠妥,在水表制造行业具备申请CNAS实验室条件的并具有该项资质的仅有少数大企业,这对于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来说有失公平公正,且和国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有所违背。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2页投标人奖项、 荣誉中“2.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

我司认为作为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的单位,仅说明该企业是标准的起草人,并不能代表企业的综合实力,本次招标的是水表合格供应商,建议把企业技术实力上的奖项作为评分标准,如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

: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2页投标人奖项、 荣誉中“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在研发人员、设备以及每年技术中心的费用上,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只有少数大型企业能做到,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根本达不到,无疑给中小企业设置了门槛,且和国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有所违背,含有倾向、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我司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3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

请问业绩证明资料是否上述三份材料都要提供?我司建议提供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中标通知书仅作为中标的依据,与实际发生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且有时候中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议可以不提供。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4页产品业绩中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

同上条,请问业绩证明资料是否上述三份材料都要提供?我司建议提供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中标通知书仅作为中标的依据,与实际发生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且有时候中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议可以不提供。

:上述三份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6、P47页生产设备中“1.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2.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我司认为将“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作为评判标准欠妥,水表的生产厂家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生产制造能力、组装能力、检测能力、质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在水表制造上有所专长,水表模块的SNT完全可以找行业内最专业的厂家去加工生产,而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并不能证明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实力。因此,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以上我司提出的质疑,请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公司慎重考虑给予回复!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质疑事项1: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 评分项: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参与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的起草单位只有行业中的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 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事实依据: 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7: 评分项: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 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 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 2<F≤4 分,良好的1<F≤2 分,一般的 0.5≤F≤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各种合同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质疑事项8: 评分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原材料控制、生产加工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详细方案说明,同时投标人自有产品检定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设备如防冻实验装置、水表耐久性实验装置等,可提供实验室内景设备照片(照片须显示经度、纬度、地址等 GPS 信息) 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资料。同时提供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安装注意事项和常见有线直读远传水表故障解决方案。

事实依据:投标人自有产品检定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设备如防冻实验装置、水表耐久性实验装置等,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运行传输

4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2<F≤4分,良好的1<F≤2分,一般的0.5≤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品牌成熟度

6分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4<F≤6分,良好的2<F≤4分,一般的0.5≤F≤2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运行传输

4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2<F≤4分,良好的1<F≤2分,一般的0≤F≤1分。

品牌成熟度

6分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4<F≤6分,良好的2<F≤4分,一般的0≤F≤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021年7月22日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7月26日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3号楼601室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355号
质量:合格
工期:73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 杨林宁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宏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公示期: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7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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