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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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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3/9/25
招标业主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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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已由重庆市财政局(项目编号13B01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2.2 建设规模:
标段一: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管理房1067㎡;
标段二:建设地源热泵系统,对温室及房屋建筑降温供暖,地下钻井70孔,空调总面积2471.74㎡。
2.3 计划工期:
标段一:90日历天;
标段二:地源热泵地埋管部分90日历天;机房系统、末端空调系统部分自所有建筑和温室修建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
2.4 招标范围:
标段一: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全部土地平整工程、房屋结构加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环境工程(道路、排水沟、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消防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零星工程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
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地源热泵埋管系统、机房系统、末端空调系统三部分的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及附属配件的供货和安装(包括设备房与地埋管系统之间的连接管安装)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管理房建设
标段二: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地源热泵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标段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标段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备安装需分包,分包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604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将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图纸押金无。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9时30分至2013年10月15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农业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 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604室 地 址:
邮编:401329 邮 编: 400023
联系人: 郑吉澍、刘歆 联系人:袁新梁、王迪
电话: ***-********查看详情177、********查看详情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传 真: ***-********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imzhengjishu@163.com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www.cqaas.cn 网 址: http://www.cqgp.gov.cn
开 户 名: 开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红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47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13B0147招标编号:0611-BZ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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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袁新梁     资格(章)          审核人: 王迪    资格(章)          2013年9月 目  录第 一 卷第一章招标公告- 6 -1.招标条件- 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7.联系方式-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1.总则- 22 -1.1项目概况- 22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2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22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1.5费用承担- 23 -1.6保密- 23 -1.7语言文字- 23 -1.8计量单位- 23 -1.9踏勘现场- 23 -1.10投标预备会- 23 -1.11偏离- 23 -2.招标文件- 23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4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3.投标文件- 24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投标报价- 25 -3.3投标有效期- 25 -3.4投标保证金- 25 -3.5资格审查资料- 25 -3.6备选投标方案- 26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6 -4.投标- 26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 -5.开标- 27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7 -5.2开标程序- 27 -6.评标- 28 -6.1评标委员会- 28 -6.2评标原则- 28 -6.3评标- 28 -7.合同授予- 28 -7.1定标方式- 28 -7.2中标通知- 28 -7.3履约担保- 28 -7.4签订合同- 2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 -8.1重新招标- 29 -8.2不再招标- 29 -9.纪律和监督- 29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9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9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0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0 -9.5投诉- 3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 -10.1支付担保- 30 -10.2招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0 -10.3付款方式- 31 -10.4 工程结算- 31 -10.5缺陷责任期-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1.评标方法- 47 -2.评审标准- 47 -2.1初步评审标准- 47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7 -3.评标程序- 48 -3.1初步评审- 48 -3.2详细评审- 48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9 -3.4评标结果- 4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3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5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样本)- 55 -1. 一般约定- 55 -1.1词语定义- 55 -1.2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55 -2.发包人义务- 55 -2.3提供施工场地- 55 -2.8 其他义务- 55 -3.监理人- 55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5 -4.承包人- 55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5 -4.11不利物质条件- 56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6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6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交通运输- 56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6 -7.2场内施工道路- 56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7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7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7 -9.3治安保卫- 57 -9.4环境保护- 57 -10.进度计划- 57 -10.1合同进度计划- 57 -11.开工和竣工- 57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57 -11.6工期提前- 57 -12.暂停施工- 58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8 -13.工程质量- 58 -13.1工程质量要求- 58 -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58 -15.变更- 58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58 -15.3变更程序- 58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59 -15.5 暂估价- 59 -16.价格调整- 59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59 -17.计量与支付- 59 -17.1计量- 59 -17.3进度款- 59 -17.5竣工结算- 60 -17.6最终结清- 60 -18.竣工验收- 60 -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0 -18.3验收- 60 -18.5施工期运行- 60 -18.6试运行- 60 -18.7竣工清场- 60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60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61 -19.7保修责任- 61 -20.保险- 61 -20.1工程保险- 61 -20.4第三者责任险- 61 -20.5其他保险- 61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61 -21.不可抗力- 61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61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61 -24.争议的解决- 61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6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3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4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64 -2. 投标报价说明- 64 -3. 其他说明- 66 -4. 工程量清单- 67 -第六章图纸- 69 -1.图纸目录- 70 -2.图纸- 71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3 -1.技术标准和要求- 7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5 -目录- 77 -一、投标函部分- 78 -(一) 投标函- 81 -(二) 投标函附录- 83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4 -(四) 投标保证金- 86 -二、商务部分- 8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0 -三、技术部分- 91 -施工组织设计- 93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94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95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96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97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98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99 -四、资格审查资料- 100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3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5 -(三)项目管理机构- 106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8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09 -(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0 -(七)其他资料- 111 - 第 一 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已由重庆市财政局(项目编号13B01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重庆市农业科学院2.2建设规模:标段一: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管理房1067㎡;标段二:建设地源热泵系统,对温室及房屋建筑降温供暖,地下钻井70孔,空调总面积2471.74㎡。2.3计划工期:标段一:90日历天;标段二:地源热泵地埋管部分90日历天;机房系统、末端空调系统部分自所有建筑和温室修建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2.4招标范围:标段一: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全部土地平整工程、房屋结构加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环境工程(道路、排水沟、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消防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零星工程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地源热泵埋管系统、机房系统、末端空调系统三部分的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及附属配件的供货和安装(包括设备房与地埋管系统之间的连接管安装)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二个标段;标段一: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管理房建设标段二: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地源热泵建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标段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标段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备安装需分包,分包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604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将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图纸押金无。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9时30分至2013年10月15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农业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 地址: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604室邮编:401329 邮编:400023联系人: 郑吉澍、刘歆联系人: 袁新梁、王迪 电话: ***-********查看详情177、********查看详情 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传真: ***-********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imzhengjishu@163.com 电子邮件:网址:http://www.cqaas.cn网址:http://www.cqgp.gov.cn开 户 名: 开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红重庆五江支行账号: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472013年9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联系人:郑吉澍电话:133*****17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604室联系人:袁新梁、王迪电话:***-********查看详情1.1.4项目名称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市财政局下达采购任务。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重庆市财政拨款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标段一: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全部土地平整工程、房屋结构加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环境工程(道路、排水沟、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消防安装工程、其他配套工程、零星工程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标段二: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包括地源热泵埋管系统、机房系统、末端空调系统三部分的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及附属配件的供货和安装(包括设备房与地埋管系统之间的连接管安装)以及甲方指定的工程(不含甲方分包的)均由乙方负责总承包施工。1.3.2计划工期标段一: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标段二:地源热泵地埋管部分: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末端空调系统部分自所有建筑和温室修建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标段一:(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标段二:(1)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安装需分包,分包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标段一: 近三年在重庆市有过建设房屋业绩的经历: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含1000㎡)和合同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标段二:无 3.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标段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标段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分包人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质。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5.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标段一: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标段二:应具有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 标段一: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标段二: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标段一: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标段二:标段一: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1、本项不组织投标人集体踏勘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3年9月24日—10月9日联系人:郑吉澍电话:133*****17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现场踏勘需投标人出具已购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才具备踏勘资格。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10月1日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3年**月**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报价应以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查,对清单及图纸中的错误、漏项等内容进行核对,并在 2013年**月**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招标人,投标人的报价清单中漏报或计量错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漏报部分,视为已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09时30分至2013年10月15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3年9月3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3年9月3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标段一:本工程招标设置最高限价17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投标人必须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现场情况而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计价原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照招标人提供图纸、相关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的基础上,自行计算工程量;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一旦中标,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不作调整。计价依据:《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但采购前须招标人、监理人确认。投标报价说明:(1)本次招标范围为《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管理房建设项目》施工图图示及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本次招标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本招标文书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施工图和招标文书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书为准。本工程必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场地范围进行封闭施工。(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投标报价包括图纸内及相关资料明确的所有项目内容。(5)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的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6)投标人的报价清单中漏报或计量错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漏报部分,视为已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价,金额14971.92元(7)本工程中的材料推荐品牌:1、防水卷材:蜀羊、渝长顺;2、乳胶漆:巴德士、百信;3、管材:金牛、德利、万丰、日丰、鸽牌、顾地、百联;4、电线、电缆:玉兔、神舟、燕牌;5、地砖、墙砖:蒙娜丽莎、新中源。标段二:(1)本设计项目招标设置最高限价22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征,依据《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和本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以确定工程总价。(工程总价必须在最高限价内)(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其中地源热泵主机、风机盘管(不包含水管)、电力配套系统为暂定价,金额为47.45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5599.46元。详见清单,结算时以最终建设单位审定价为准结算;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6)投标人的投标预算书中漏报或计量错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漏报部分,视为已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7)本工程中的材料推荐品牌:1、地埋管(PE管)参考品牌:金牛、伟星、金德或更优;2、水泵参考品牌:东方、康大、格兰富、威乐或更优;3、阀门(电动阀、平衡阀、蝶阀等)参考品牌:沪航、高能、良工、标一或更优。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情况对各系统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后做变更处理,按变更后的单价和工程量结算。由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经建设单位认可。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人可任选一种。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标段一: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万元。标段二: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及其他3.1 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12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达我中心以下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3B0147”的财政计划编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标段一:********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90标段二:********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63.2 获取投标保证金到达凭证地点:投标人应将支付投标担保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同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报价函文件袋中,并将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账户,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提示:(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3B0147”该财政计划编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 )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 )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查看详情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 贰 份,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3.7.5装订要求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为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8.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农科大道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标段一: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 (标段一)投标文件标段二: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及重庆作物育种工程中心工程 (标段二)投标文件在2013年10月1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详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详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在重庆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无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无10.2招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1.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按【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中标人应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2.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标段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金,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月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下5%的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500元。标段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金,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月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空调调试运行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下5%的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500元。10.4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标段一:结算价=中标价±变更部分的结算价款。(1)工程结算原则: 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价结算,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b)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c) 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的规定进行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其中材料及人工费中标价中有的按中标价计算,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执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组价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同比例调整并经审计认定后作为结算价。(d)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价,金额14971.92元。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标段二:结算价=中标价±变更部分的结算价款。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价结算,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b)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c) 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其中地源热泵主机、风机盘管(不包含水管)、电力配套系统、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价,金额为480099.46元。详见清单,结算时以最终建设单位审定价为准结算;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10.5缺陷责任期标段一: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标段二:地埋管部分保修两年,设备保修三年。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不组织投标人集体踏勘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现场踏勘需投标人出具已购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才具备踏勘资格。1.10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档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组织设计》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电子文档、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 按“投标人须知”附表7.3款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报重庆市财政局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本工程无支付担保。10.2招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10.2.1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按【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0.2.2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3付款方式标段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金,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由甲方全额退还。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月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下5%的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500元。标段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金,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由甲方全额退还。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定月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空调调试运行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下5%的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500元。。10.4 工程结算标段一:结算价=中标价±变更部分的结算价款。(1)工程结算原则: 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价结算,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b)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c) 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的规定进行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其中材料及人工费中标价中有的按中标价计算,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执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组价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同比例调整并经审计认定后作为结算价。(d)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价,金额14971.92元。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标段二:结算价=中标价±变更部分的结算价款。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价结算,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b)变更或增减部分的工作内容,同原清单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原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执行;(c) 工程量清单中内容的结算价在中标总价±10%以内,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超过10%部分按清单单价据实结算。其中地源热泵主机、风机盘管(不包含水管)、电力配套系统、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价,金额为480099.4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599.46元,详见清单,结算时以最终建设单位审定价为准结算;设计增减项部分、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图以外部分按实结算。10.5缺陷责任期标段一: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执行。标段二:地埋管部分保修两年,设备保修三年。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 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 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时资格审查资料无变化的除外)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标段一:(1)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4分。(2)投标报价 70 分:①投标总报价 50分;②主要清单项目 10项,总分 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标段二:(1)施工组织设计2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2分。(2)商务部分20分;①投标企业业绩(12分)近年来完成过重庆市地源热泵施工项目(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每完成1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近年来完成过重庆市内勘察项目或钻探项目(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每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②投标企业认证(3分)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没有不得分;③投标企业信誉(5分)2009年至今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国土、建筑部门颁发的科技先进集体、诚信单位、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优秀工程勘察二等奖及以上证书的,每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6分。(3)投标报价60分:①投标总报价 40分;②主要清单项目 10项,总分 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同理按项分别计算基准价。2.2.3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10%至+3%; 超出偏差率范围的,价格分为0分。投标总报价标段一:50分标段二:40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主要清单项目 10项,总分 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标段一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秀得4分,一般得1-3分,不合理得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秀得5分,一般得1-4分,不合理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5分,一般得1-4分,不合理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5分,一般得1-4分,不合理得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优秀得4分,一般得1-3分,不合理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秀得4分,一般得1-3分,不合理得0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优秀得3分,一般得1-2分,不合理得0分标段二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秀得4分,一般得1-3分,不合理得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秀得4分,一般得1-3分,不合理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3分,一般得1-2分,不合理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3分,一般得1-2分,不合理得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得0分2.2.4(3)其他评分因素标段二:商务部分①投标企业业绩(12分)近年来完成过重庆市地源热泵施工项目(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每完成1项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近年来完成过重庆市内勘察项目或钻探项目(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每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②投标企业认证(3分)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没有不得分;③投标企业信誉(5分)近年来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国土、建筑部门颁发的科技进步、荣誉 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3评标程序1.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1)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3.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4.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三名投标人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1)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出规定偏差范围的,得零分,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每项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各投标人所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3.2.1(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B)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按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2.1(3)其他评分因素按2.2.4(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下表为十项清单项目,将在开标时选取以下十项清单项目进行评分,该十项清单项目须单独附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最后一页,否则主要清单综合单价记零分。标段一:十项清单项目单位: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厂家1********查看详情1002电力电缆YJV5*16m2********查看详情3001电气配线BV2.5m3********查看详情4001双管荧光灯套4********查看详情1001现浇混凝土钢筋t5********查看详情9001现浇屋面板 C25m36010701001001琉璃瓦屋面(含防水)㎡7010302001001烧结页岩多孔砖墙m38020507001002乳胶漆内墙面㎡9020507001003组培工厂外墙面㎡10010503004001木走廊(不含木栏杆)㎡标段二:十项清单项目单位: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厂家1030109001001空调侧水泵台2030801002001无缝钢管DN150m3030801005004高密度聚乙烯DN90m4030801005012PPR塑铝稳态复合管DN50m5030801005017PE100管DN32m6030803001005电动二通阀DN25个7030803003006蝶阀DN100个8030803003007闸阀DN100个9030801002003无缝钢管DN100m10010101003001挖(钻)孔桩土石方m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标段一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标段二2.2.5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6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7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8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标段一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各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 B。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标段二:投标人得分=A B C。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各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 B 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如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二章3.7.5装订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如技术部分为暗标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样本)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1.2.3承包人: 1.1.2.4监理人: 1.1.3工程和设备1.1.3.1单位工程: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1.1.4日期1.1.4.1 缺陷责任期:。1.2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2.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发包人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 20天1.6.3发包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20天 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支付担保。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 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入场后7日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场地,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工作方便的免费提供相关配合工作等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格中。4.2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本招标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要求采购,承包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材质部分的材料品牌、最高最低限价区间、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5.1.2承包人报送发包人审批的时间: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项目所需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和搭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具体方案必须报现场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临时占地的申请: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是否需临时占地,如有需要,承包人自行办理。临时占地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是否需临时占地,如有需要,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是否需临时占地,如有需要,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中标后不另计取。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承包人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编制,并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安全保卫工作。9.4环境保护9.4.7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监理人或发包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三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4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7]112号)(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9)《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13.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与施工方案同时提交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非业主自身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范围。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生设计变更后,承包人按通用条款规定的程序按向发包人提出。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7天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5 暂估价15.4.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15.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发包人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适用 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 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无政府投资工程款支付方式: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5%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工程结算时由发包人扣留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工程结算审计费:基本审计费由招标人承担,若审减率在5%以内(含5%),审减效益费由招标人承担;若审减率超过5%,则审减效益费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竣工资料份数: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档案馆验收合格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含电子文档贰份)。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日为准 。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无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执行。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撤离。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按通用条款执行,保险费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计入总价。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自行办理。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一月内。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按通用条款执行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战争动乱、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年 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 投标报价说明2.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2.4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5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2.6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2.7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8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执行,并作为暂估价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表中,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2.9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10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2.11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2.12计日工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 (1)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2)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3)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2.13暂估价(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投标价格中。(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3.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可以纳入招标人认为有助于投标人正确解读工程量清单和准备有竞争力报价的有关内容] 4. 工程量清单详见电子文件。 第 二 卷?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2.图纸 另册?第 三 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施工设计图2、材料要求标段一主材推荐品牌:(1)防水卷材:蜀羊、渝长顺(2)乳胶漆:巴德士、百信(3)管材:金牛、德利、万丰、日丰、鸽牌、顾地、百联(4)电线、电缆:玉兔、神舟、燕牌(5)地砖、墙砖:蒙娜丽莎、新中源标段二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在对本项目设备材料报价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1)地埋管(PE管)参考品牌:金牛、伟星、金德或更优(2)水泵参考品牌:东方、康大、格兰富、威乐或更优(3)阀门(电动阀、平衡阀、蝶阀等)参考品牌:沪航、高能、良工、标一或更优3.建设要求标段一:6.设计指标:项目由两栋独立单层坡屋顶建筑物构成,建筑面积为1063m2,其中“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建筑面积803.14㎡,“重庆作物育种中心管理房”面积260㎡,具体房间分布见施工图。整个项目区域交通由内走廊和外走廊组成(内走廊不与室外空气流通);项目建筑高度为5m。7.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8.农业生物高科技中试基地组培工厂房间构成:主要有更衣室、培养室、风淋室、准备室、清洗室、灭菌室、储藏间、接种室、办公室及卫生间、物联网监控室(具体房间面积和布局参考平面图)。9.重庆作物育种中心管理房房间构成:恒光温控制实验室、实验室、物资贮藏室、工具房、种子贮藏室、办公室(具体房间面积和布局参考平面图)。10.风格风貌:项目整体风格采用现代中式风格,门窗采用现代中式风格门窗,卫生间为独立百叶门,其余房间门采用钢木门11.装修要求: (1)地面:采用600 mm×600 mm玻化砖。(2)灯具:采用LED节能灯。(3)屋顶:屋顶采用水墨灰的油毡瓦。(4)走廊:走廊采用防腐木,单侧配置栏杆。(5)电力配置:根据平面图中仪器设备摆放位置,设计插座,且房间内插座数量不少于仪器设备数量;特殊说明的房间如需使用动力电(380V),设计时需要特别考虑。(6)风淋室:风淋室安装喷雾消毒设备,满足消毒作用。(7)准备室:按一般实验室形式装修,地面、墙面必须采用防潮材料。(8)清洗室:按一般实验室形式装修,地面、墙面必须采用防潮材料。(9)灭菌室:内墙面必须采用防潮材料,墙面需要安装两台通风换气扇;房间需要接入动力电(380V)。(10)培养室:放置培养架,按照平面图中布局放置,房间装修不影响培养架的摆放;每个培养架端部靠墙一侧需要设计一个插座;地面必须做防潮处理。(11)重庆作物育种中心管理房中的实验室按照一般生物学实验室要求装修,电源插座尽量多配。(12)其他:无特殊说明的房间,按一般房屋装修即可。标段二:(1)每个空间的空调温度可以单独控制。第 四 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 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七)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一) 投标函标段一: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14971.92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14971.92万元。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工程质保期达到年。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标段二: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5599.46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为5599.46万元。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工程质保期达到年。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 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 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四) 投标保证金 1、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出示。?二、商务部分?(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部分 ?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  名  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 四、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七)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的复印件。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注:1.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该条为附加合格条件,招标人要求必备时投标人必须响应。 (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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