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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发布时间 2013/9/25
招标业主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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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子系统:1、大屏幕拼接墙系统

2、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XX-GK********查看详情

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13-265

3、项目预算:¥*******查看详情.00元(其中“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的招标控制价为:¥570532.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

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人:任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联系人:段得前 康 艳 电话:****-********查看详情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货物类格式文本)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CSCG-HNXX-GK********查看详情委托代理编号: HNXXZG2013-265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九月 目录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投标费用5.授权委托6.联合体投标7.采购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10.偏离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语言14.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6.投标报价17.备选方案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投标保证金21.投标有效期22.投标文件的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4.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与评标27.开标28.评标委员会29.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1.投标人质疑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3.履约担保34.签订合同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7.特殊情形的规定九、其他规定38.政策与法规39.招标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2 评标方法二. 评标程序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2 澄清有关问题2.3 比较与评价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公开招标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适用)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2 评标方法二. 评标程序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2 澄清有关问题2.3 比较与评价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2.合同的适用范国3.合同标的及金额4.合同价款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6.货物的验收 7.货物包装要求8.运输和保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11.知识产权保护12.保密义务13.价款支付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16.合同的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22.适用法律 23.通知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 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货物提供货物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技术文件七.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八.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九.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授权委托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联合体牵头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七章:投标邀请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登录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更正公告。 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1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12.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7)货物说明一览表(8)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9)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10)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15.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6.投标报价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7.备选方案17.1 除本章第16.3项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7.2本章第16.3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9.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9.4 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3.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2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招标文件前附表附页4《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4.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7.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27.3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监委和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7.4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6.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7.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7.6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经批准,采购人代表按规定参加评标委员会。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9.评标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9.2项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31.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1.4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1.6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8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 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3.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进入开标、评审程序。37.2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1.3第(2)—(4)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7.3改作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2)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评审供应商报价时,按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关于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规定评审。37.4 改作单一来源方式的,评审小组按单一来源评审程序,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九.其他规定38. 政策与法规38.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38.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招标代理服务费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0. 其他规定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0.2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且相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列明收费依据和标准。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评标方法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商务0.152技术0.453价格0.44其他0∑(1 2 3 4)=11二. 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投标人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5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2澄清有关问题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下列方法及步骤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2.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2.3.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2.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2.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2.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2.3.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采购方式适用)一. 总则1.1 评标委员会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2 评标方法1.2.1评标方法:综合评优,合理低价。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从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经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1.2.2可以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其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采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方法调整评标价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二.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4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2澄清有关问题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下列方法及步骤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在允许范围内的一般偏离价格折算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2.3.3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2.3.4最终评标价的确定。根据本章第2.3.2款、第2.3.3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4.3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份数及生效25.1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供应商(全称):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2)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价格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二、技术文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九、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货物类(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系统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单价总价1大屏幕拼接墙系统2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其他事项申明: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2)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5.5款、第16.6款、第27.3款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 日三、分项价格表委托代理编号: 货币单位: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台/套)价格单价合计12…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和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税金其他投标总价(小写):投标总价(大写):备注:(1)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还必须根据本文件第八章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在本表后附:按湘建价[2010]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的,并按湘建价[2010]406号签字并盖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5、联合体协议书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货物提供货物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三、其他(一)第一章“投标须知”第6.1款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包括“附5联合体协议书”。(二)投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包括“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制造商不提供“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六、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六、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 六、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 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 法定代表人姓名:2. 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额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品目合同签订日期数量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六、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1、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六、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六、附件5联合体协议致 (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六、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六、附件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附件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货物提供货物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1、提供60" DLP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投影单元底座、大屏控制软件、网络显示软件、虚屏浏览软件、混合矩阵、LED显示屏、精密空调的经销、或代理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货物类 (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_日 九、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投标人对“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1、技术方案与说明。2、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时间,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总布置图及其它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一)施工方案(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三)保证质量措施(四)保证安全措施(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六)劳动力安排计划(七)主要机具使用计划(八)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十、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和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货物类(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CSCG-HNXX-GK********查看详情委托代理编号: HNXXZG2013-265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九月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一章 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第一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电话:****-********查看详情联系人:任先生 第一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电话:****-********查看详情联系人:段得前 康艳第一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一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注: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除外)√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5日(开标前一天)第一章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第一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5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一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一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9时00 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第16.3款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一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查看详情.00元(其中“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的招标控制价为:¥570532.00元)第一章第18.3款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一章第19.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第一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0.00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一章第22.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陆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一章第23.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在年 月 日 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第一章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五、开标和评标第一章第27.3款其他唱标内容交货期、价格折扣等第一章第29.1款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如项目经批准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按照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七、合同签订第一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九、其他规定第一章第3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否□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分、价格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无第一章第39.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一章第40.1款其他规定按长财采购[2013] 9号的规定,本项目将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第一章第40.2款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2}128号)的收取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价格占40%;技术占45%;商务占15%第二章第1.2.3款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40%)40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章2.3.2项和2.3.3项计分技术(45%)技术要求及参数42分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为基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记42分;1、技术指标中标“▲”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除标“▲”和“★”外其他技术要求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2、技术指标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实施方案及质量管理3分工程质量控制与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完整,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商务(15%)企业实力5分注册资本在5000万或以上计2分, 1000万或以上5000万以下计1分,1000万以下计0分。所投主要产品通过了ISO质量体系认证的计1分;取得环保认证的计1分;取得节能认证的计1分。(提供相应的认证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成功业绩5分大屏幕拼接产品近3年内军队及公安行业单个业绩500万以上(含500万)达10个或以上的,计5分;达5-9个的,计3分;3-5个的,计1分。其他不计分。(必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1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不满足的,计0分。培训方案1分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分;不满足的,计0分。信用评价2分根据投标人信誉评价酌情计分,依据客户满意调查表或获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记分。投标文件编制1分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合计100第二章第2.1.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项、第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项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二章第2.1.3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章第2.1.5款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第二章第2.3.2款投标报价调整支持中小企业政府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6%,联合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2%,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3%。 第二章第2.3.4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总分值加分: / 分;价格总分值加分:/分;第二章第2.3.5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累加第二章第2.4.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公开招标项目现场改变方式适用)(前附表)第二章第1.2.2款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内的价格折算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每偏离一项,则评标价格增加投标报价的1%(报价调整取值范围为0.5-1%)。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需进行两轮报价,投标商需在同一截止时间前递交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评审价格以最后报价为准。如因特殊原因需进行三轮报价的,需谈判小组出具实质性变更函。第二章第2.1.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项、第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项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二章第2.1.3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章第2.1.5款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第二章第2.3.2(4)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价格扣除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6%,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为2%,中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3%。第二章第2.3.3款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累加第二章第2.4.2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三章第1.1条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第三章第1.2(6)款项目现场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章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交货第三章第9.2(1) 款(★)质量保证期1)详见“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相关要求;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产品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及配件更换。第三章第9.2(3) 款(★)响应时间详见“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第三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付95%,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双方认可无异议,再无息付5%的余款。第三章第14.2(5) 款伴随服务详见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三章第21.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三章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协商拟定第三章第25.1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查看详情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查看详情/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查看详情/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附页4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附页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备注100以下1.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2.5=32.4(万元)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2}128号)的收取标准缴纳。 第七章 投标邀请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子系统:1、大屏幕拼接墙系统2、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XX-GK********查看详情委托代理编号:HNXXZG2013-2653、项目预算:¥*******查看详情.00元(其中“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的招标控制价为:¥570532.00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招标文件获取: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6.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9:00时。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投标保证金: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7.3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学堂园路1号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人:任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联系人:段得前 康艳电话:****-********查看详情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以下子系统:1、大屏幕拼接墙系统2、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二、用途的简要说明此次指挥中心大屏幕及机房改造工程建设是为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计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工作环境,满足未来各种业务系统数据处理的需要。保障网络信息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并给指挥调度及机房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适、典雅的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人员办公效率。 项目总体建设应体现“长远发展”的设计思想,建成后能满足当前和今后若干年发展的需要。三、设计标准(1)信息标准(GA216.1—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2)电气标准(GA267—2000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7)(4)《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l4050-93)(5)《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7)《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GB 2002);(8)《大楼通用综合布线系统》(YD/T926.1-97)(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10)《电视接收机确保与电缆分配系统兼容的技术要求》GB12323-90(11)《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EIA/TIATSB67)(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13)《工业企业通讯设计规范》GBJ42-81(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15)《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GB9372-88(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001年版);(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19)《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GB6650-86)(20)《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2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3)《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GB 50367-2006)(2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2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2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2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3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3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217-2007)(32)《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3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3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四、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一)大屏幕拼接墙系统1. 项目清单序号名 称数 量单 位备 注160" DLP投影单元24套采用三基色LED光源2多屏拼接控制器1套与显示单元同意品牌3投影单元底座6个与显示单元同一品牌4大屏控制软件1套大屏幕管理软件5网络显示软件1套网络抓屏软件6虚屏浏览软件1套虚拟分辨率软件7混合矩阵1台48进24出8LED显示屏2套双基色LED,像素规格φ3.75mm,像素间距4.75mm,,尺寸:3660*15009各类连接线缆1批按项目设计及实际需要2. 系统布局 本项目大屏幕显示系统拼接墙由24套60" DLP一体化显示单元,以4(行)×6(列)的方式拼接而成。规格如下: 单屏尺寸:60"单屏面积:1220mm (宽) ×915mm (高) ≈ 1.116m2整屏面积:1220mm (宽) ×6×915mm (高) ×4=7320mm (宽) ×3660mm (高) ≈26.8m2箱体厚度:770mm墙体外观示意图如下: 3.总体要求大屏幕显示系统把国际最卓越的DLP高清晰数字显示技术、显示单元无缝拼接技术、多屏图像处理技术、信号切换技术、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的应用综合为一体,形成一个拥有高亮度、高清晰度、技术先进、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大屏幕投影显示系统,从而为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提供了一个网络集中监控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分析决策平台和指挥调度平台。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可以轻松实现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各个系统的信息,各系统信息在大屏幕上可根据需要以任意大小、任意位置和任意组合进行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以便于指挥中枢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大大提高了指挥调度决策(尤其在紧急情况处置时)的效率,增强了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4.建设原则(1)可靠性:大屏幕显示系统应能适应7×24小时运行管理的需要。(2)实用性:应能满足任何视频、RGB、DVI或网络信息等信号显示。(3)先进性:大屏幕显示系统要采用高亮度、使用DLP先进投影技术,保证信息显示的清晰、逼真、明亮。(4)易维护性:大屏幕显示系统的重要部件如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等应能方便的维护和日常清洁。(5)灵活性:由于要显示多种信号,因此在整个大屏幕系统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操作的灵活性,使得信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切换、灵活地以任意大小在任意位置显示。即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自动设置,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手动操作显示特定的信息。(6)协调性:要结合大厅大小、装修等综合考虑,从而使得整个大厅布局合理、整体格调统一。(7)安全稳定性:整套大屏幕系统(投影机芯、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控制软件等)均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确保整个系统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工作。5.具体要求和参数要求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要求采用由同一品牌的60" DLP投影机芯、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和大屏控制软件等部分构成。DLP大屏幕以4×6(4行6列)的拼接方式构成。系统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技术先进,易于扩充、操作简单、维护方便,稳定可靠。★1)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必须是国际、国内一流的大屏幕专业产品,生产厂商必须具有8年或以上的生产制造经验(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复印件),在国内具有优质的技术服务队伍,以及8年或以上的工程建设和售后服务经验(需提供合同副本或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并且在湖南省内具有工商登记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影机芯、显示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必须为同一品牌,显示单元、投影机芯、多屏控制器均通过国家3C认证。要求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中列出的“委托人(申请人)”、“生产者(制造商)”和“生产厂(生产企业)”三个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投影机芯、显示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应提供CE、CB认证、无铅环保ROHS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CMMI3认证,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必须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所投产品(大屏控制软件、大屏幕网络显示软件和虚屏浏览器软件)均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系统可分别显示视频信号、计算机信号,以及网络信号,可在全屏范围内任意位置显示输入大屏幕系统的视频信号或输入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不同分辨率的计算机信号,并可以全屏为背景,实现视频、计算机及网络信号的开窗、漫游、叠加等效果。7)投影显示系统具有技术先进,易于扩充,系统操作简单,维护方便,确保每日24小时连续运行,使用寿命长的特点。6.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6.1DLP显示单元技术要求▲(1)投影机采用以DLP(数字光处理器)为核心技术的投影光机,并且必须采用目前国际上先进的芯片技术,0.7" DMD(数字微镜装置)LVDS。核心DMD显示部件的寿命应超过100,000小时。投影机芯必须经过TI授权。★(2)采用60英寸显示单元,每个显示单元均采用模块化的一次反射式背投影箱体,对比度不小于2000:1,色彩亮度均匀性≥95%,单机物理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投影机输出亮度≥650ANSI流明。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投影机采用LED光源,不用对系统进行更换灯泡及色轮的操作,可实现系统的“零”维护。LED 光源的寿命达到60000小时或以上,可进行色温调整(3200K---10000K)。(4)每个投影箱体至少具有RJ45网络控制接口,实现网络方式控制DLP大屏系统。(5)显示单元显示画面色彩鲜艳,饱和度高且一致性好,具有超宽的色域范围。可长时间保持画面的色彩和亮度处于稳定状态。 (6)系统具有自动色彩、亮度调整功能及相应的色彩管理系统,可自动对各单元亮度及色彩参数做出调整,保证画面色彩和亮度一致性,色彩亮度均匀性不小于95%,画面稳定无闪烁,需要详细介绍如何实现亮度、色彩的自动调整。(提供色彩自动调整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7)屏幕选用玻璃树脂复合屏幕,要求屏幕增益不小于2.4,水平视角不小于160度,垂直视角不小于110度;物理拼缝小于0.5mm,屏幕安装平整,拼缝整齐均匀,无眩光、无反射。屏幕表面不应有压边条、螺钉,钩针片、缝针、穿线等任何妨碍视觉的固定装置存在;屏幕厂家应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8)大屏幕确保24小时×365天连续运行,具有先进性、稳定性、可扩充性和高档次,操作简单,工作稳定可靠。(9)投影单元采用全方位精密的光学调整结构,可确保各屏之间几何光学对齐,无线条错位、线条或像素丢失等现象。▲(10)投影机的电源必须采用冗余备份,要求支持快速维护(需提供投影机冗余电源的实物照片和宣传彩页证明)。★(11)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30000 小时,提供60寸(或以上尺寸)投影单元的第三方权威机构的MTBF检测报告复印件。 ▲(12)显示单元需有良好的降噪音性能,噪音总体小于28dB(A),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相关测试报告复印件;▲(13)大屏幕系统需要通过60寸(或以上尺寸)箱体两层拼接结构8度抗震检测并提供权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投影机芯IP5X防尘等级的防尘检测报告复印件。(14)设备参数要求具体参数指标配置单元尺寸60"显示模式DLP 技术(单片07" DMD, Darkchip3,12°)分辨率1024×768像素光源类型LED光源照明光源寿命≥60000小时亮度 ≥650ANSI流明对比度2000:1均匀度≥95%屏幕复合玻璃屏幕视角水平视角≥170o,垂直视角≥110o拼缝≤0.5 mm防尘等级IP5X信号处理桌面信号输入DVI-I数字RGB/模拟RGB分辨率:640×480~1920×1200水平: 31KHz~75KHz垂直: 59Hz~61Hz点时钟:25~165MHz控制方式网络控制(RJ45):100M/1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电源交流电压100-240V频率50Hz/60Hz功率350W(明亮模式),250W(标准模式),170W(经济模式)工作环境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20-80% (无凝露)尺寸A×B×C (mm)60",1220×915×770产品认证CCC、CE、CB、ROHS6.2 多屏控制器(1)多屏处理器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扩容、安装与维护,单机可扩展支持至少24屏。(2)多屏处理器必须具有Windows XP的操作系统,且基于中文平台,支持与MS WindowsNT/XP和UNIX操作系统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支持TCP/IP、X-Window等协议,完全兼容X11R5、X11R6协议。★(3)多屏拼接控制器必须采用信号处理与桌面应用分离结构设计,信号处理部分采用嵌入式结构,无操作系统,支持全硬件后端处理视频/计算机信号,无须占据桌面系统资源。要求不论是桌面系统还是信号板卡失效时,均不能对控制器系统整体功能造成影响,只需单独维护失效部分设备。投标人需详细说明,并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4)投标人需详细说明多屏拼接控制器的总线带宽和单路信号通道带宽参数,要求保证信号图像实时稳定显示,不受图像的数量和大小影响,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5)支持实时活动视频、RGB信号、网络信号等多种信号同时显示。整个拼接屏可被看作整块没有分隔的虚拟屏,也可以按照需要灵活分区显示。所有信号窗口应能在整屏范围内任意位置、任意大小缩放、移动、迭加显示,支持全屏漫游;(6)具有分辨率叠加功能,可实现整屏单一逻辑屏分辨率达:(1024×6)×(768×4)=6144×3072;★(7)多屏拼接控制器支持输入处理多种信号类型:Video信号(摄像机、DVD和录像机等);PC机和工作站的 RGB信号(DRGB或ARGB); Full HD 1080p全高清HDMI数字视频信号(信号标准:HDMI V1.3a版本,支持HDCP标准保护协议);高清SDI信号(支持SDI标准:SD/HD/ 3G-SDI);DualLink DVI信号(支持最高分辨率不低于3840×2400);DisplayPort信号(支持最高分辨率不低于3840×2400)。所有信号支持多路分屏、跨屏或切换成整屏显示。投标人需提供信号接口实物照片和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多屏处理器应能接收下述信号并在大屏幕上显示:A、网络信号:支持Windows,Linux和Unix的计算机网络信号;B、DVI信号:输入并显示不少于24路来自用户工作站的各种分辨率(640×480-1920×1200) 的计算机DVI信号,DVI信号图像以60帧/秒完全实时显示,可扩展。支持信号剪辑功能,可以将输入的信号剪切任意部分进行显示;(9)多屏处理器核心的各板卡(包括RGB/Video信号输入板卡、图形输出板卡等)等均支持热插拔维护能力,任一模块的故障或异常、甚至拆卸更换过程,均不会影响系统其它模块的正常运行;(10)多屏处理器具备业务画面自动恢复功能,系统实时记忆全屏业务显示画面与模式,在运行的情况下可直接更换信号板卡,系统可自动恢复换卡前的信号窗口正常显示;▲(11)支持通过网络连接,将用户网络计算机桌面图像用网络抓屏的方式调上拼接墙快速显示,使信号显示更加灵活方便。网络上的电脑图像可在大屏幕上任意位置、任意比例快速显示。▲(12)图像处理器系统支持:使监控中心任意一台基于WINDOWS 2000、XP、2003操作系统的网络工作站,所生成不受本机分辨率限制的任意高分辨率GIS /GPS等图像,并可将生成的任意高分辨率图像通过多屏图像处理系统传输到大屏幕上快速显示出来,这些图像显示在大屏幕上的分辨率应不小于全屏分辨率6144×3072,而非仅能显示本机分辨率大小的高分辨图像。▲(13)多屏处理器具有1 1热冗余电源,至少3独立热冗余风扇,各模块均支持带电热插拔,任一模块的故障或异常、甚至拆卸更换过程,均不会影响系统其它模块的正常运行,且支持内WEB直接访问控制。需提供产品实物照片。★(14)多屏处理器要求保证7×24小时连续运行,保证该套系统硬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稳定性、兼容性和匹配性;投标人需说明多屏拼接控制器的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15)设备要求参数CPU板CPU不低于Intel Core2 4核 2.0GHz以太网接口10/100/1000M 以太网接口×2内存4G(可扩展)驱动器硬盘500GB DVD-ROM16X DVD操作系统Win7专业版总线带宽不少于260G图形卡单通道分辨率DVI-D: 1024x768@60Hz~1920x1200@60Hz色深24Bit,32 BitDVI输入输入通道数24路连接头DVI /VGA/5BNC支持色深24Bit支持分辨率DRGB:640×480@60Hz~1920×1200@60HzARGB:640×480@60Hz~1920×1200@60Hz刷新率30帧/秒(实时)扩展输入功能信号类型Video、Display Port、Duallink DVI、SDI、HDMI信号标准640×480~4096×4096输入分辨率640×480~4096×4096热插拔功能系统电源、风扇、板卡均支持热插拔维护功能信号单板支持业务即时自动恢复电源输入电压100~240VAC,50~60Hz电源规格N 1热冗余电源,支持热插拔6.3 大屏幕控制软件★(1)大屏控制软件必须与投影机芯、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属于同一厂家。(2)大屏控制软件具备C/S和B/S结构,可以通过WEB浏览方式在IE浏览器上远程登录控制软件管理大屏幕系统。(3)具有一个方便直观的中文界面的大屏幕管理控制软件,实现多用户操作管理,网络远程遥控管理,并能与集中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一体化操作管理。(4)允许多台工作站同时对大屏幕进行操作,并可设定权限分级。每个用户可在本地工作站显示器运用大屏幕操作管理界面直接进行各个窗口的所有操作,如用本地鼠标直接进行窗口移动、放大缩小、隐藏,打开关闭窗口等。(5)大屏控制软件提供模式和预案的管理。操作员可对各种信号窗口的显示方式和布局保存成模式,或者根据时序定制为预案,并可通过快捷键对模式和预案进行快速调用,实现自动化控制管理功能。▲(6)大屏控制软件具有完整的二次开发接口,提供对其他系统的控制接口,且系统建设方必须保证免费提供控制软件系统的升级和更新(投标方需要针对二次开发及PGIS的应用方面做详细说明)。6.4混合矩阵(1)最高支持信号速率4Gbps;★(2)板卡式热插拔结构,可任意扩容,支持不低于32路视频,不低于12路RGB输入,不低于24路DVI/VGA输出;最大可扩容到288路信号输入、72路信号输出;★(3)输入可支持DVI-D、HDMI、RGBHV、HD-SDI、CVBS、YpbPR、HDBaseT、IP网络流媒体、光纤信号,分辨率可到1920*1200@60Hz/1080p60;输出支持DVI-I和HDBaseT信号输出;(4)各个输出通道可自定义输出分辨率;(5)内置图片管理器,无输入信号时可显示自定义背景图片;(6)可通过外置键盘进行控制;也可通过TCP/IP、RS232端口进行软件控制;(7)对数字、模拟信号可实现无缝实时切换,黑场间隔小于2帧;(8)不仅具有矩阵的功能,还具有整屏拼接功能,并且支持视频画面的四分割功能。(9)支持输入信号预测,能实时预监有输入信号的显示内容;(10)支持HDCP 1.3 ;(11)支持对输入信号倍频倍线;(12)具备图像放大功能,放大最大可达72倍;(13)支持断电现场保护;(14)支持负载监测,能实时监测和显示输出通道是否连接有负载;(15)输入支持即插即用;(16)16:9信号输出变为4:3信号后,可选择对图像进行拉伸变形或切边处理;(17)支持场景轮巡,可联控其他矩阵、云台;(18)标准 19”机架,包括机架安装件;(19)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具有质量管理ISO9001,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具有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6.5 LED显示屏(1)LED显示屏显示同步信号,可多种输入方式并存,集中控制。屏幕安装完毕后,目视效果良好,无缺失、不清楚等现象。(2)总体性能指标 序号项目室内φ3.75双色显示屏1产品规格Φ3.752像素间距4.75mm3像素结构1R1G4像素密度44200点/m25亮度≥220cd/m26灰度等级256级7视角水平120o( 60o/-60o) 垂直视角60o( 30o/-30o)8盲点率<1/100009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10使用寿命10万小时11屏体重量40kg/m212工作温度-20℃—60 ℃13工作湿度10%—95%RH14操作系统Windows (2000/XP/Vista)15刷新频率≥180帧/秒16换帧频率≥60帧/秒17最大功耗≤800 W/ m218工作电压AC220V±20%,47~ 64Hz19平整度整屏:±1mm20控制方式同步控制7.产品认证及有关说明(1)大屏幕显示系统的主要设备须具有良好的国内成功案列并在国内具有优质的技术服务队伍。投标产品在湖南省需具有24个屏以上案例5个以上,需提供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必要时将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备查。(2)本项目将优先选购国家科技部授予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国务院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产品,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中国专利金奖产品,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8.售后服务及质保 ★(1)投标人应在湖南省设有工商注册的服务机构,配有专职维修人员,备有充足备品备件。设备因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等技术和质量问题而产生故障影响正常运转,系统建设方应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12小时内,带足维修配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且必须在24小时内使大屏系统恢复正常工作。★(2)自系统交货之日起,系统建设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3)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应包含公司简介、已做项目简介、维修人员情况、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系统建设方重大活动的技术保障、定期巡检保养、维修服务费用标准及其它服务承诺等内容)。(二)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清单1. 工程量清单序号定额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机房改造工程(电气)1C2-267控制开关安装自动空气开关 DZ装置式个32C2-1613安全出口标志灯10套0.23C2-1582格栅灯(自带蓄电池)10套0.94C2-1582格栅灯10套1.45C2-1647带保护接点暗装插座10套16换门禁感应卡张157C12-989目标识别设备安装 读卡器台18C12-992控制设备安装 门禁控制器 单门台19C12-996执行机构设备安装 电控锁台110C12-1068安全防范系统调试 出入口系统系统111C12-512漏水告警器支312C12-512室内壁挂式 温度、湿度传感器支613C2-604×a1.3b1.3c1.3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缆 ZR-VV-5X16100m0.614C12-1003摄像设备安装 摄像机台315C12-1066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电视监控系统 摄像机(台)系统316换配管配线及其他㎡189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机房改造工程(气体灭火)1换七氟丙烷灭火剂千克4002C7-185贮存装置安装 贮存容器规格(L) 120套43C7-223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 试验容器规格(L) 120个44C9-212离心式通风机安装台15C9-75防火阀、防火调节阀安装 400×400台16C7-219防火阀调试10处0.17C9-96防雨百页 500X500个18换呼吸面具个39换消防斧个110换泄压口个1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机房改造工程(加固)1A5-37槽钢和钢板加固t10.8162B1-113楼地面 橡胶板100㎡1.4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机房改造工程(装修)101-01067拆除整樘门10樘0.4201-01046拆除整砖墙|砂浆M2.5以上10m31.157301-01101拆除防静电活动地板10㎡11.108401-01081拆除金属龙骨天棚|石膏板10㎡11.108501-13013楼面运出垃圾10m31.935601-13011换建筑垃圾外运|运距1000m以内~运距15000m10m31.9357B1-154钢质防静电活动地板㎡187.0278A9-221楼地面福乐斯保温棉10m30.3749B4-118不锈钢踢脚线100㎡0.08910B2-253全玻璃隔断, 防火玻璃100㎡0.19311B5-252刮仿瓷涂料二遍100㎡4.33612B5-238刷墙漆内墙面光面100㎡4.33613B4-94防火门木质100㎡0.10214B-050明装闭门器套615B-050明装顺序器套216B2-201轻钢龙骨 中距 竖603横1500mm以内100㎡0.43317B2-231换石膏板墙面^埃特板100㎡0.43318A3-57零星砖砌体10m30.02919换原窗贴磨砂玻璃纸㎡43.3空调设备1辅材、安装费2机房精密空调40KW台23吸顶空调12.5KW台2暂列金额1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27168.20元2. 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为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机房改造工程,位于该支队办公楼主楼内第六层。(2)建筑层数、高度:该楼共七层,属高层建筑。本层层高为3.9米,梁底净高3.3米。(3)改造面积:此次机房改造面积为198平米。 (4)设计范围:改造后根据建设方需求扩大机房面积,划分为核心机房区和监控室。3. 机房布局机房可用总面积约为198平方米。按功能区域划分为:核心机房区 173平米,监控室25平米。机房现状及机房功能分区详见下图:4. 装修要求(1)设计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001年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GB6650-8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GB 50367-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2)装修材料1)墙面:机房墙柱面防尘处理;墙面采用888找平处理,做2遍。采用乳胶漆饰面,颜色为乳白色。机房区域所有踢脚均采用1.0MM厚120高砂光不锈钢制作。2)地面:地面需经过水泥砂浆找平,满刷防尘漆达到机房洁净度要求,根据下送风方式,采取350高600*600全钢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架空地板下铺设30MM厚福乐斯保温材料。局部地板根据送风位置采用防静电微孔地板。3)顶面:考虑防火要求,机房不宜设置吊顶。本次设计拆除原有吊顶及中央空调管道,在原楼面顶面刮腻子找平做仿瓷涂料,刷白色乳胶漆。4)隔墙:核心机房区域与监控室之间采用无框甲级防火玻璃墙进行分隔,值班人员可随时监控到机房内部情况;墙上设置通往机房的防火玻璃门,值班人员可从室内直接进入机房区域查勘设备情况等。5)灯具:根据走线架位置及机柜位置确定,根据机房照度要求设置灯具的类型和数量,详见电气设计。6)门窗:本机房通往走廊处设置2个疏散门,均为双开甲级钢制防火门,尺寸为1500*2200MM,对外开启,安装闭门器和顺序器,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监控室采用900*2200单开甲级钢制防火门。在保留原建筑窗的情况下,从室内用轻钢龙骨埃特板封堵机房内所有窗户,取消机房内原有窗帘,达到防尘防火要求。7)弱电管线安装:本设计所有弱电线缆采用上走线方式,采用吊装方式,安装在机柜顶部。5. 结构要求第六层改造机房,改造前原建筑分别为计算机房、空调房和设备间。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蓝图,空调机房的楼面荷载为4.0kN/(mxm),设备间和计算机房的楼面荷载的结构设计说明里面没体现。现改为通信机房,根据专用房屋设计规范,机房荷载均为6.0kN/(mxm),电池室荷载为10kN/(mxm)。根据设备专业提供的设备重量,普通设备区要求600-800公斤/平方米,UPS主机区域要求800-1000公斤/平方米,UPS电池区要求1000-1600公斤每平方米。原结构楼板和框架经过广厦结构软件进行建模计算不能满足设备摆放的要求,要进行加固。本次要求所采用的方式是槽钢加固法,即把设备对楼板的荷载通过槽钢传入梁和柱。设备所在位置的框架梁不满足承重要求,还要对梁进行加固,加固方法采取粘钢加固法。槽钢加固的方法是机房开间按设计要求布置梁,并在上铺6mm花纹钢板,并涂防锈漆。机房加固面积为140平米,花纹钢板的用量为7.6吨和槽钢的用量为3.9吨。槽钢加固后,原有框架梁不能满足承重的要求,还要对框架梁加固,加固方法采取粘钢加固法,①③④和B、C轴线的相对应的梁均需进行粘钢加固,并涂防锈漆。本方案中所用钢材均为Q235,其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规定。焊条型号E43系列,其质量标准符合《碳钢焊条》GB5117-1995规定,焊缝等级为三级。所有构件为满焊连接,焊条:E43,焊缝高度6mm.粘结剂:JGN型结构胶。 6. 空调及消防专业要求6.1空调方案(1)设计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在现场查勘中,与建设方的沟通及建设方建议(2)空调设计方案1)设计计算参数室外设计参数:夏季空调干球温度 35.3℃夏季空调湿球温度 28.3℃夏季通风计算温度 32℃冬季空调干球温度-3℃冬季空调相对湿度 79%室内设计参数:夏季温度 22±2℃夏季湿度50±10%冬季温度 20±2℃冬季湿度60±10%2)设计方案设计范围为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6楼机房。该机房位于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楼6层,该房间已安装部分通信设备,已安装2台12.5Kw柜式空调机。改造后机房采用机房专业精密空调。机房空调面积为154.6㎡,机房制冷负荷估算为77.3Kw,选用单台制冷量为38.5Kw(或以上)精密空调2台,利旧现有的2台12.5Kw柜式空调作为备用。大屏幕后的检修间更换相同冷量(12.5Kw)的四面出风天花嵌入式空调室内机,所有室外机均布置在屋顶,基座需制作支架,同时要与土建施工队伍配合,做好防水工作。机房敷设架空地板,采用精密空调下送风形式即通过架空地板送风,由室内机顶部回风经过滤及处理后,再循环送至机柜。室内机从机房外的卫生间引DN20加湿管一根,保证室内空气湿度符合设计要求,冷凝水通过冷凝水管进行有组织排放;室内机与室外机连接管道采用铜管连接,弯头转弯半径Rφ10(φ为铜管直径)。铜管连接穿墙、穿楼板处,应要用密封胶密封,不使漏气为好。管道贴梁底安装。空调系统中的冷媒管、冷凝水管均需外包保温材料以防止结露。架空地板上需敷设福乐斯保温层,保温层厚度为30mm厚,室内机基座制作支撑底座,采用槽钢制作,底部设6mm橡胶板支撑,底座形式、尺寸与机柜配套制作,底部设接水盘,现场制作,并与结构楼板焊接牢固。机房空调冷凝水统一收集,集中排放至雨水落水管。6.2消防要求(1)设计范围:本次要求为机房气体灭火设计,机房选用预制式七氟丙烷灭火。(2)系统设计参数:机房面积为154.6㎡,层高为3.9m,经设计计算,需391.9Kg七氟丙烷气体。需设置120Kg装的七氟丙烷柜式灭火4组,单组设备充装100公斤气体。(3)系统控制要求系统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能在一个地点完成施放七氟丙烷的全部操作。为满足人员疏散要求,灭火系统采用延时启动方式,延迟时间不大于30秒且在启动延时的30s 内有紧急停喷功能。当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到单一火警时,启动警铃;接到复合火警时启动声光报警器。(4)防护区配置及安全要求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 0.5小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小时;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 1200Pa;围护结构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要设置能手动或自动操作的关闭装置;防护区的窗户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小时,且必须为封闭式防火玻璃窗;防护区底部不得有在灭火时不能自动封闭的开口;防护区应有直通安全通道的弹簧自闭门,向外开启,自动关闭。防护区上部设置泄压口。防护区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灭火气体时自动关闭;防护区入口应设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灭火气体喷放指示灯;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防护区内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置在防护区的下部并通过管道直通室外。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动关闭,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能从防护区内打开;设置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启停按钮安装高度距地 1.5m,放气指示灯安装在门框上 30cm左右,声光报警器和警铃贴吊顶下安装。(5)其他由于本设计采用了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产品的特性参数,故仅对该产品有效。如需更换产品(药剂),需对各项设计参数重新计算确定。6.3电气要求(1)设计依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217-200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89-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2)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3)设计范围强电:机房内照明、插座及空调配电。弱电: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4)强电设计1)线路敷设及电缆(导线)型号机房内各空调主机电缆均采用ZR-VV-1KV电力电缆, 穿金属软管在架空地板下明敷设。机房内照明线路采用ZR-BV-450铜芯导线穿薄壁钢管在吊顶内敷设,机房内插座线路采用ZR-BV-450铜芯导线穿薄壁钢管在墙内暗敷设。2)主要房间照度、光源、照明器型式监控室 500Lx格栅日光灯机房 500Lx格栅日光灯3)照明配电系统因机房扩大面积,照明灯具重新布置,灯具采用600X600三管格栅灯具,在走线架空隙内布置。并在机柜操作面布置自带蓄电池的三管格栅灯具作为应急照明,后备时间为1小时。在机房出口及消防疏散通道配备疏散照明系统,安装自带蓄电池及自动充电的应急照明指示灯,供紧急情况下人员有序疏散。照明灯具回路及插座回路均由原有机房的配电箱提供电源。4)空调配电系统因原机房不是精密空调,更换原机房内2台5P空调。本次新增加28KW的空调负荷(2用1备),根据查勘情况,原有机房的配电箱可以提供新增负荷的电源,仅将已有配电箱内原有空调配电的微型断路器更换为40/3P的微型断路器。配电线路穿金属软管在机架地板内敷设。5)设备配电系统机房内现有1台35KVA UPS,后备时间为1小时,本次设备负荷增加电量约为12KW,根据目前UPS的负载情况,能满足本次增加的负荷要求。原机房内配电箱内有预留的微型断路器,设备专业可以直接由原机房内配电箱取电,设备配电线径型号及大小及敷设路由均由设备专业负责。6)防雷接地系统机房内已在架空地板内设置机房内接地排,各设备接地线及金属外壳均采用导线接至接地排。6.4弱电设计(1)门禁系统出于对机房及监控室安全的考虑,设计对机房1道门进行门禁管理,采用进门刷卡、出门按按钮的进出验证方式,由监控平台软件进行机房出入的门禁管理。实现方式:使用总线型门禁控制器,通过总线型门禁控制器设备提供的RS485智能接口及通讯协议,采用总线的方式将门禁信号接入现场服务器的串口,由监控平台软件进行门禁的实时监测。实现功能:实时监控各道门人员进出的情况,并进行记录。可对人员的进出区域、有效日期、进出时段等进行授权,并可对人员进行权限组划分。可对门控器进行远程设置操作。支持集中发卡功能。支持与其它子系统的联动功能,如:发生火警时联动门禁控制器自动打开各道门的电锁以便逃生等。(2)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内容:设计在机房出入口、机柜间的通道、UPS机组等重要区域安装3台彩色半球摄像机,进行全天候的视频图像监视。实现方式:彩色半球摄像机通过视频线直接接入到已有消防支队视频监控机柜。实现功能:支持历史视频检索回放功能,可根据录像的类型、通道、时间等条件进行检索,回放速度可调。支持与其它子系统的联动功能,如:门打开或发生防盗报警时联动摄像机进行录像,同时弹出相应的视频画面窗口等。7. 具体要求和技术参数7.1精密空调技术要求▲(1)机械性能1)外观工艺: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2)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具备抗震措施;3)能为日常操作及维修提供方便性和安全性;4)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5)设备尺寸要求:由于机房面积有限,设备最大尺寸宽度不得大于1720mm、深度不得大于865mm、高度不得大于1960mm。(2)电气性能1)机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2)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380V15% ? -10%3)频率:50Hz ? 2Hz(3)机组适应的运行环境室外温度:-10℃?50℃湿度:≤95%RH机组应说明采取的相应措施,以达到在冬季超低温的突变天气状况下,设备能正常运行的手段。(4)温度、湿度控制性能1) 能按要求自动调节室内温、湿度,具有制冷、加热、加湿、除湿等功能;2)温度调节精度:?1℃;温度变化率 5℃/小时;3)湿度调节范围:40% ? 60%RH;4)湿度调节精度: ?5 %RH 。(5)机组性能总制冷量:≥38.5KW显制冷量:≥38.5KW室内风机:采用直连风机送风量(m3/h):≥11500 m3/h加湿量(kg/hr):≥8kg/hr加湿类型:采用电极加湿加热量(KW):≥15KW(6)其他要求1) 机房专用空调应具有高效节能性,压缩机应采用具有较高的能效比的涡旋式压缩机。★2)为了增高设备的高效节能性,机组设备应采用先进的电子式膨胀阀,随着环境的要求,自动调整制冷量。▲3)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每台机组均具有两台压缩机,每台机组均具有独立的控制器、加湿器、加热器以及温湿度传感器,保障机组运行的可靠性。★4)空调机组标准配置储液罐和干燥过滤器以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5)室内机和室外机之间设置隔离阀以便于机组更新和维护;6)压缩机采用螺口连接提高机组维护的便利性;▲7)机房专用空调的加热性能:具备三级全铝制电再热器;★8)机房专用空调的除湿性能:通过电子式膨胀阀的调节具备快速除湿功能;9) 机房专用空调的加湿性能:应采用可在场地拆卸清洗的电极式加湿器。加湿器应具有对水垢或杂质进行清洗的功能,所选用电极式加湿器的电极应可以在场地进行清理及更换,加湿器可以重复利用及长期使用;10)为确保机房的安全可靠性,机房空调系统在除湿状态下保持风量不变;11) 机房专用空调的空气洁净度:应安装中效或高效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应便于更换,过滤器应符合美国ASHRAE52-76或Eurovent4-5标准。所安装的过滤器应保证机房的洁净度达到直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灰尘粒子浓度≤18000粒/升;▲12) 机房专用空调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先进的微处理控制器;应采用先进的模糊逻辑控制或PID调节技术;具有LCD大屏幕显示器,能显示温湿度及各组件的运行状态的功能,并能显示蒸发器出口过热度和压力;应具有大容量的故障报警记录储存的功能;机组应具有过压 、欠压等报警及故障诊断,告警记录功能,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控制系统应具有密码保护功能;控制器具有主被控制功能。13)机房专用空调的室外机组:室外机组应该采用耐腐蚀的铝合金外壳结构,室外机组选用无级变速控制器;14) 机房专用空调的风机系统为提高机房空调的可靠性能,机房专用空调应采用直联式后曲叶片离心风机,每台风机配备一台独立的电机。为减少风机皮带的磨损引起的故障,风机系统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式风机系统。★15)空调具有相序检测功能,确保设备安全16)冷媒管路设置安全阀,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7)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监控性能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提供方便的现场监控及远程监控能力;2) 系统应具有三遥性能遥测项目:回风温度、回风湿度、显示机组工作状态等;遥信项目:开/关机状态,回风温度过高/低,回风湿度过高/低,过滤器正常/堵塞,风机正常/故障,压缩机正常/故障等;遥控项目:空调开/关机;3)系统应具备的通信接口 具备RS485或RS232接口,且应具有良好的电气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无偿提供通讯协议,故障代码、中文名称及说明;4)设备运行参数的设置设备应具有智能判断功能,对于超常规的参数设置(错误命令),应能自动拒绝,并且具备各项参数设置的帮助系统;5)准确度三遥量:开关量和控制操作准确度应达到100%;模拟量精确度应达到交流电量误差 ≤2% 非电量误差 ≤5%设备显示面板或表头显示值应与从通信接口读出的三遥量值保持一致。▲(8)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适用性: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采用下送风、上回风的送风方式;2)主备机功能:空调机组可以建立在一个局域网系统中,可以设定主机及备机数量,并实现以下功能:3)定时切换主备机,使各机组运行时间基本一致。4)主机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机5)当室内热湿负荷增加时自动启动备用机组6)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送风余压能自动调整,且送风余压的自动调整不会改变机组的送风量;7)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满足不同工况和负荷下的应用;应保证另配件在10年内都能得到随时更换。(9)机组的维护性:提供100%正面完全维护。8. 设备、材料和工程量明细表8.1精密空调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套2功率最小38.5KW/台3铜管(40Kw)M按实计4冷凝水管M按实计5福乐斯保温材料M3按实计8.2环境监控、门禁、吊顶装修、配电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微型断路器40A/3P个32安全出口指示灯1X10W盏23格栅灯(自带蓄电池)3X18W盏9后备时间1小时4格栅灯3X18W盏225插座个106门禁感应卡个157感应读卡器个18门禁控制器个19门禁电子锁个112阻燃电力电缆ZR-VV-5X16米6013彩色半球摄像机台38.3消防部分主要设备材料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七氟丙烷灭火剂Kg4002柜式灭火器ZMX-120组43轴流风机T35-11-3.15台1新增4电动防火阀500×500个15呼吸面具个36消防斧把17防雨百叶500×500个18.4承重部分材料表: 注:本章“四、项目清单及技术方案说明”的技术要求和参数中:1、凡标“★”技术要求和参数为必须满足项,不能响应或未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2、以上各项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视同没有提供。3、本次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到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提供虚假文件者取消资格。 五、 供货范围5.1严格按本章规定的技术要求、数量以及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供货。六、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七、 验收标准和方法7.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7.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用户单位原因造成的,由采购用户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投标人承担。7.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4 产品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八、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8.1 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1)投标人负责设备到采购人指定项目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负责产品在项目实施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投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8.2 安装调试(1)产品及项目的安装与调试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协助。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收货、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人须加强送货及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九、售后服务要求9.1 产品及项目维护措施: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采购人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9.2 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内所有部件均为原厂商备件。投标人应在湖南省设有工商注册的服务机构,配有专职维修人员,备有充足备品备件。设备因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等技术和质量问题而产生故障影响正常运转,投标人应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12小时内,带足维修配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且必须在24小时内使大屏系统恢复正常工作。9.3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应包含公司简介、已做项目简介、维修人员情况、应急维修时间安排、采购人重大活动的技术保障、定期巡检保养、维修服务费用标准及其它服务承诺等内容)。9.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投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投标人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采购人可以另行选择第三人进行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十、 其他特别说明10.1关于“机房整体装修改造系统”(1)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工程变更①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②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3)工程保修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4)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10.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60" DLP投影单元、多屏拼接控制器、投影单元底座、大屏控制软件、网络显示软件、虚屏浏览软件、混合矩阵、LED显示屏、精密空调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和精密空调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10.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0.5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开具采购人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因未踏勘现场造成的技术方案偏离等,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10.6对于本章的所有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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