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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发布时间 2013/9/25
招标业主珠海市公安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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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CD-1308-098)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查看详情72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投标报价范围:本次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95%,投标报价(费率)下限0。投标报价超过上下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评标方式: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半年或施工总额达到9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

5. 服务内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本项目为多个零星工程组成,工程总价在90万元以内,于不同时间及不同地点进行施工。具体工作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6. 现场条件: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接通,水电费不另外收取,结算时不计取水电消耗量。

7. 工期要求:按不同工程签定合同时逐个确定工期,中标人应以响应招标人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按招标人确定的工期完成。

8. 服务范围:珠海市公安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市外省内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信息证明(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发布信息的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登记证原件备查);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6日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3.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4.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六、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傅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查看详情 办公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

七,采购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人:珠海市珠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MZCD-1308-098】 计划编号: P-********-****查看详情72 项目名称: 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 招 标 人: 珠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一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6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6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1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 2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公安局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查看详情72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投标报价范围:本次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费率)上限:≤95%,投标报价(费率)下限0。投标报价超过上下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评标方式: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半年或施工总额达到9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 5. 服务内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本项目为多个零星工程组成,工程总价在90万元以内,于不同时间及不同地点进行施工。具体工作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6. 现场条件: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接通,水电费不另外收取,结算时不计取水电消耗量。 7. 工期要求:按不同工程签定合同时逐个确定工期,中标人应以响应招标人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按招标人确定的工期完成。 8. 服务范围:珠海市公安局。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市外省内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信息证明(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发布信息的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登记证原件备查); 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6日14:30时。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3.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4.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六、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人联系人:傅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查看详情 办公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 采购人:珠海市珠海市公安局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九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 2. 项目服务内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本项目为多个零星工程组成,工程总价在90万元以内,于不同时间及不同地点进行施工。具体工作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 评标方式: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1. 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费率)上限:≤95%,投标报价(费率)下限0。投标报价超过上下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半年或施工总额达到9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 3. 服务范围:珠海市。 4. 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分期支付。 5. 质量要求:提供专业合格的服务。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行业验评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7. 验收要求及标准: 7.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7.2 工程质量验收时间:具备验收条件,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 7.3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投标人组织并提供验收所需各种资料,由采购人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 项目服务要求: 8.1本项目的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维修任务后,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赶赴施工现场踏勘并安排维修工作,每延误一次且超出招标人要求时间1小时的支付违约金1000元。 8.2 本项目必须由中标人自行维修,不得转包或分包; 8.3经验收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维修工作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维修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因此发生的费用不另行支付; 8.4 维修工程工作期间,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9. 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维修工程过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施工措施及安全维护费、规费、保险费、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利润、税费、采购单位现场管理等所有费用。 10.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方式。本项目的造价由招标人委托的有造价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按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国家现行规定清单计价办法计算,工程意外伤害险按千分之二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不计取。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价格计算,《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由招标人、造价审核机构参考市场价计算;结算时,由造价单位根据现行定额、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的工程总价乘以中标费率作为工程结算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 11.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11.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 11.3结算款:按要求做好竣工图(将签证、修改、设计变更等标注在图纸上并注明出处,要求做到与现场情况一致)并提交送审结算及结算所需的完整资料,待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每季度结算并支付一次; 11.4保修金: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保修金全部在一年后(以最后一个零星单项工程为准)统一无息退还(扣除应使用的费用后)。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珠海市公安局。 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2.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评审程序确认并授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投标人。 2.7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参加本项目招标好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2.1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后,三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 3.2.2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 收费费率 100以下 1%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招标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开标 5) 主要合同条款 6)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人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并回答投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正。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书面提出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须进行澄清的相关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抄送参与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接到上述通知后不向招标采购单位进行书面确认或通过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确认的,视为接受前述所有修改的内容,由此引起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如招标采购单位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个日历天修改招标文件的,应征得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保证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理解分析,做好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5.5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或印刷资料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编制 8.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3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合理的装订,投标文件未经装订而使得投标文件散落或缺损,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监管机关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发现该相关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合法的情形,将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9. 投标报价 9.1报价以费率填报。 9.2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维修工程过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施工措施及安全维护费、规费、保险费、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利润、税费、采购单位现场管理等所有费用 9.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方案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 相关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附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资格证明以及其它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及其附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如要求携带原件核查或备查的,投标人应该在评审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提交时限:2013年10月15日17时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珠海水湾支行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来源于投标人账户,转账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2)不管投标保证金从何处汇入,将只退回至投标人的银行账户;(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若投标保证金未能确认到帐,将作为开标机构复核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依据,否则,开标机构可以不予复核,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12.4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取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人,排名第二、三的为候选中标人。 12.5 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未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6 中标人及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退还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并且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 3)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13.2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3.3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3.4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重新提交银行保函或补充保函银行发出的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限的文件。 13.5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13.6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13.7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及经济标书各自密封在一个封袋,投标文件为 1 正本 4 副本,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3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2013年 10 月 16日 15 时 00 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招标采购单位如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按延长后的递交截止时间执行。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至投标人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 17. 开标 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应当有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也可邀请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 17.3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相关采购当事人签字确认。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8.1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 1 名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4 名组成。专家评委依法从珠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明显背离多数成员意见,幅度超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正负百分之三十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陈述理由。 18.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18.4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法办法具体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19.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3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可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能依据其它无关的内容进行评定。 19.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在评标现场修正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偏离。 19.4.1 在资格、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或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3) 投标文件未密封; 4)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 7)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8)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报价上限或预算的; 9)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0)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 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要求。 19.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招标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0.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各评委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 授标 2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能履行招标合同的,招标人选择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中标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5.评标注意事项 25.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5.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六、质疑 26.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6. 合同的订立 26.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招标人应将施工承包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27. 合同的履行 27.1施工承包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7.2 施工承包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适用法律 28.本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二、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三、评标定标办法 1.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 2.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最终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 3.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相等时按下列方式确定排名顺序:以“工程质量业绩”得分高的排名在先;如得分仍相等时,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排名在先;若仍相等时,则投标报价低的在先。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以上得分情况均相等时,摇号大的在先。四、候选中标方式因中标人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或中标人自动弃标,招标人将: 1.依排名次序选择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各种原因亦未能成为中标人,依次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 2.以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3.被废标或自动弃标的原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注: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商务技术标书、经济标书各自密封在一个封袋。此外还需单独用信封密封一张《报价一览表》,作唱标之用。 五、评分细则评价指标 满 分 评 分 细 则类似工程业绩评审细则 10分 近3年之内具有已竣工90(含本数)万元以上项目,每项得3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每项加1分,项目在珠海市范围内的每项再加1 分。其它事项:只计两个项目得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及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登载的为准。工程质量业绩评审细则 20分 1、近3年之内已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级质量奖项,每项得6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加4分, 2、近3年之内已完成的项目获省级工程施工质量奖,每项得3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加1分。 3、近3年之内已完成的项目获市级工程施工质量奖,每项得2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加1分。其它事项:只计两项工程,提供获奖证书。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而不能重复得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业绩评审细则 10分 1、近3年之内已完成的项目获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每项得6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加4分, 2、近3年之内已完成的项目获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每项得3分,项目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加2分。其它事项:只计一项工程,提供获奖证书。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而不能重复得分行业信誉评审细则 10分 近3年之内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得10分。近3年之内获得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得6分。近3年之内获得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市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得4分。其它事项:只计一个奖项得分。提供奖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或省、市建筑业协会。企业荣誉评价评审细则 10分 近3年之内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证书,得10分。近3年之内获得过省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省级建筑业先进企业”证书,得6分。近3年之内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市级建筑业先进企业”证书,得4分。其它事项:只计一个奖项得分。提供奖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或省、市建筑业协会。财务信用评价评审细则 3分 具有金融机构授予的尚在有效期限之内的AA或以上级信用证明,得3 分。具有金融机构授予尚的在有效期限之内的A级信用证明,得1分。其它事项:提供获奖证书。工商信誉评价评审细则 4分 近3年(2009、2010、2011年)连续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证书,得4分。近2年(2010、2011年)连续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证书,得2分。其它事项:提供获奖证书。社会贡献评价评审细则 3分 近3年度(2010、2011、2012年度)在珠海市纳税120(含本数)万元以上,得3分其它事项:任一年度纳税不足120(含本数)万元均不得分,提供税务机关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凭据原件。经济报价 30分 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说明 1.“近X年”按本项目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适用邀请招标)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 2. 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奖项或信誉的认定以证书或证明载明的年度或颁发日期为准。 3.同一业绩按照得分较高的计算,不予重复计分。 4.副省级城市奖项按照地市级奖项标准计算。 5.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交原件核查,否则相应得分项不予计分。 6.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鲁班奖。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合 同 书 计划编号: P-********-****查看详情72 项目名称: 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 甲 方: 珠海市公安局 乙 方: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珠海市公安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采购编号: MZCD-1308-098 根据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珠海市三、服务内容、条件及工期要求 1. 服务内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本项目为多个零星工程组成,工程总价在90万元以内,于不同时间及不同地点进行施工。具体工作由招标人安排,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 现场条件: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接通,水电费不另外收取,结算时不计取水电消耗量。 3. 工期要求:按不同工程签定合同时逐个确定工期,中标人应以响应招标人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按招标人确定的工期完成。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要求时间进场或工程超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做出处罚:延期一天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四、其他说明:(一)固定费率方式。本项目的造价由招标人委托的有造价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按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国家现行规定清单计价办法计算,工程意外伤害险按千分之二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不计取。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价格计算,《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由招标人、造价审核机构参考市场价计算;结算时,由造价单位根据现行定额、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的工程总价乘以中标费率作为工程结算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二)主要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进场。 2、其它说明:所有材料均需采用国标中档材料优等品(中档类材料解释见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在中标后,如果招标人认为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利对项目的材料作出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要求的原则采购,如果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品牌产品。(三)成品保护: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对原有的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因承包人造成对成品的损坏或污渍,承包人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修复至原面貌。(四)1、施工中中标人必须保证路口交通的畅通、安全。2、所有台风损失中标人不能向招标人进行索赔,如因工程本身的施工噪音及施工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或因施工有关审批手续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五)质量要求: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六)中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或中标后招标人提出的质量、安全、进度以及过程管理的要求完成任务,将受到以下经济制裁或索赔:(1)、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按时签订施工合同,则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该项目中标资格。(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亦有权提前终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得有异议。(3)、当招标人与原中标单位终止施工合同或废除授标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符合珠海市有关规定,本工程要求达到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否则扣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5)、中标单位要保障施工工人的正常生活,按时结清工人工资。(6)、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因此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审批必须按程序进行,经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对于审批后的设计变更,中标单位不得拒绝执行(8)、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9)、属中标单位的工作,中标人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人有权另请队伍完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 3、结算款:按要求做好竣工图(将签证、修改、设计变更等标注在图纸上并注明出处,要求做到与现场情况一致)并提交送审结算及结算所需的完整资料,待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每季度结算并支付一次; 4、保修金: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保修金全部在一年后(以最后一个零星单项工程为准)统一无息退还(扣除应使用的费用后)。六、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半年或施工总额达到9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如因中标人原因招标人可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有异议(具体情况见招标采购条款)。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八、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定地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 户 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标书,含如下内容 1. 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2.5 投标承诺书 3. 商务技术部分: 3.1 商务条款响应表 3.2 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3.3 工程质量业绩获奖情况 3.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业绩获奖情况 3.5 行业信誉情况 3.6 企业信誉情况 3.7 财务信用情况 3.8 工商信誉情况 3.9 社会贡献情况第二部分:经济标书,含如下内容 4. 价格部分: 4.1 报价一览表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商务标书及经济标书各自密封在一个封袋,投标文件为1正本4副本。此外还需单独用信封密封一张《报价一览表》,作唱标之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资格性检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商务标书第( )页 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商务标书第( )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提供银行转帐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商务标书第( )页 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投标人具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商务标书第( )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 “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商务标书第( )页符合性审查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见经济标书第( )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一、自查表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致:珠海市公安局依据贵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 1_份,副本 4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技术部分; 4. 价格部分。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珠海市公安局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投标人(盖章): 签 发 日 期: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珠海市公安局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2.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致:珠海市公安局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MZCD-1308-098 的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的要素一致,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粘贴转帐银行凭证复印件附 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珠海市公安局 关于贵方(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该项目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市外省内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信息证明(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发布信息的页面); 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资格声明函的签字人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且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5投 标 承 诺 书致:珠海市公安局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 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3. 服从招标议程工作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4.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 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 保证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期的施工维修责任。 7. 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项目配备人员及相关设备。 8. 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 9.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施工费用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 之后恶意提高施工费用的行为。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7 同意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8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备注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工程质量业绩获奖情况 3.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业绩获奖情况 3.5行业信誉情况 3.6企业信誉情况 3.7财务信用情况 3.8工商信用情况 3.9社会贡献情况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四、价格部分 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投标报价(费率) 投标费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服务期 半年或施工总额达到90万元,以先到时间为准。备  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项目名称: 2013年下半年零星维修 投标文件分类: 【 】商务技术标书 【 】经济标书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说明 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 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3.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标书)(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投标文件 (经济标书)(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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