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10000吨清真速冻方便菜肴及朝觐餐食出口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由 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 供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一期招标830万,二期招标1470万
2.5 项目总投资: 23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从业速冻装置生产及安装5年以上生产企业、企业的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 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价)、法人营业执照、从业速冻装置生产及安装5年以上生产企业、企业的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报名。(提供所有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供资料及数据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招标文件请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3 年 9 月 29 日之内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敬义泰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银川市上海路派胜大厦十楼 地 址: 银川市 中山北街
邮 编: 750001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张宏翼 联 系 人: 李鑫
电 话: 0951--********查看详情 电 话: 139*****588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013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