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书
吉青采【2013】065号
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对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等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供应(投标方)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所投空气能机组需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代理商投标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法定的经营范围,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内容;采购数量,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不予退回其所有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7、投标人投标文件须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总价,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同时要对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费用。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质、法人授权书、报价函、所投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我中心有权拒收。
8、投标人投报的设备技术规格、配置、关键参数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以现金方式在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开标前,交至开标现场。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11、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首付80%合同款,余额1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5%三年保修期满付清。
12、标书发售时间:2013年9月25日到10月8日。
1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00整。
开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林业局六楼)
1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青原区党校指定地点。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家实行“三包”。
16、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另定中标者,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7、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在http://www.jxzfcg.gov.cn和http://218.64.81.5/zfcg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8、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定,招标人有权在评标时向投标人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人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19、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2013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我中心有权不予回应。
2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96)*******查看详情
传 真:(0796)*******查看详情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