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卫片执法检查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04 至 2021-08-13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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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片执法检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卫片执法检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4106 项目名称:卫片执法检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42,000.00 最高限价(元):3,74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名称:卫片执法检查
二、预算金额:共计374.2万元
三、项目概况:“ 卫片执法”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某一区域某一时段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对比监测前后的用地情况,确定变化图斑,再对变化图斑进行核实确定土地合法性的一种土地执法监管手段,可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出被监测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特别是土地违法违规状态。如一块耕地被占用前,地表是一种情况,耕地被占用搞成建设后,地表又是另外一种情况,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通过对同一地块两个时点遥感数据的比较,就可以发现土地利用变化的情况。沈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管理。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内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沈阳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管理。为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 项目内容
1. 涉及图斑实地核查及建档。按我市近三年平均下发图斑3441个计算,对沈阳市所涉图斑点按图斑坐标,进行现场核实、拍照,核查清楚用地实际情况,以清楚反映现场实际用途为标准,每个图斑现场照片不少于6张(包含远景、近景及内部特征)。
2. 对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进行详细调查、测绘。按历年情况,3441个图斑按照15%比例,进行实地测量,平均每个违法图斑需测量6个点以上,实地测量516违法项目(其中包括开展实地测量工作,根据外业的测绘数据计算出违法图斑的坐标和面积,形成并提供测绘报告成果)。
3. 套合图制作。按照历年情况,3441个图斑其中按照40%比例,对1376个图斑进行批件套合、对已有资料进行坐标转换,制作举证材料等工作。
二、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版);
(2)《土地调查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第二次修订);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 年 7 月 24 日实施);
(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5)《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 号);
(6)《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遥感监测技术方案》;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2 部分: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2017);
(10)《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16);
(1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14)《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5)《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
15661-2008);
(16)《1∶5000、1∶10000 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13990-2012);
(17)《1∶5000、1∶10000 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测绘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支付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支付4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 ***-********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 电 话:***-********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