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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场地 查验 通道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发布时间 2021/8/6 关键词场地查验通道   近期更新18845项目点击关注“场地,查验,通道”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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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项目名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
标段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BD-001;标段名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8月1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388号,市车管所内西北角
2.1.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6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查看详情.17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9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待检区,查验预检通道、专门查验区及受理选号制证区、号码安装区等,在有关节点区域配建岗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同步实施场地硬化、智能化、电力、给排水、网络通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6#
联系人:陈学军 联系人:范宁宁
联系电话:183*****393 联系电话:133*****228

日期:2021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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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388号,市车管所内西北角
2.1.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6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查看详情.17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9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待检区,查验预检通道、专门查验区及受理选号制证区、号码安装区等,在有关节点区域配建岗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同步实施场地硬化、智能化、电力、给排水、网络通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6#
联系人:陈学军 联系人:范宁宁
联系电话:183*****393 联系电话:133*****228

日期:2021年08月05日

[0]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项目名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
标段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BD-001;标段名称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8月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8月17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388号,市车管所内西北角
2.1.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6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查看详情.17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9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待检区,查验预检通道、专门查验区及受理选号制证区、号码安装区等,在有关节点区域配建岗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同步实施场地硬化、智能化、电力、给排水、网络通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6#
联系人:陈学军 联系人:范宁宁
联系电话:183*****393 联系电话:133*****228

日期:2021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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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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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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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388号,市车管所内西北角
2.1.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60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查看详情.17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9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待检区,查验预检通道、专门查验区及受理选号制证区、号码安装区等,在有关节点区域配建岗亭,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同步实施场地硬化、智能化、电力、给排水、网络通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在近两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9 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1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22号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6#
联系人:陈学军 联系人:范宁宁
联系电话:183*****393 联系电话:133*****228

日期:2021年08月05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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