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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8月13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审批 文件 环评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发布时间 2021/8/13 关键词审批文件环评   近期更新40482项目点击关注“审批,文件,环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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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象山县生活垃圾生态化循环改造项目

-飞灰固化填埋库区新建工程


象山县东陈乡水桶岙


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新填埋区分区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区(22600.1 m2)、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7162m2)、闲置区(35843.9m2),充分利用现有防渗、渗滤液收集导排等工程设施,仅设置分区坝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的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新填埋区中飞灰填埋区总库容为30.0万m3, 年均处置稳定化飞灰 0.84万吨,可满足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35年的飞灰填埋需求。飞灰的稳定化处理和成分检测由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并在其厂内完成。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主要用于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期间设备检修或特殊状况下,生活垃圾无法及时处置时的临时应急填埋,总库容为20万m3,按象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时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t/d,应急填埋期按每年90天设计,待应急状况结束后,该填埋区内的生活垃圾将挖出返厂入炉处置。

闲置区设计库容101.1万m3,暂不投入使用,待后续用途确认后落实。


建设单位已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填埋、挖掘及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CH3S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二级标准。

1) 填埋气体:通利用竖直导气石笼井和水平层间盲沟进行收集。填埋气体经收集后依托沼气发电站(厂)进行沼气发电综合利用。考虑到远期沼气发电厂接收填埋场填埋气较少,剩余处理不足部分全部进入场内放空火炬系统燃烧。

2) 挖掘废气:通过临时棚负压收集+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3) 恶臭:①垃圾场必须作好相应的防范工作,同时作好相应的恢复和保护工作,减轻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②调节池加防臭土工膜盖,在池边两个方向设置出口集中导气,并在出气口设置碟阀,使调节池产生的气体可控制性的引至放空火炬系统进行处理。调节池内部加装氨气、甲烷浓度检测报警装置;③填埋后必须及时进行覆盖;④填埋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吸附作用强的植物,阻止臭气向外扩散。

4) 扬尘:①卸车时尽量降低卸料落差;②库区周围设置垃圾防飞网及绿化隔离带;③对作业面进行及时覆盖;④夏季时场内适当进行洒水;⑤稳定化飞灰采用密封包装,填埋时连袋一并填埋。飞灰和生活垃圾均采用密闭车辆运输。飞灰的收集、贮存的其他要求应符合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

5) 轻质垃圾:企业对正在进行作业区的四周设置2.5-3 m高的移动拦网,控制轻质垃圾飞扬。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飞灰渗滤液,近期仍依托东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单位:象山中节能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200 t/d,其中飞灰渗滤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进入中节能渗滤液处理站,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再进入中节能渗滤液处理站。远期,待填埋场东侧沼气发电厂(运营单位;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成后,另依托其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为200 t/d。届时,填埋场总的渗滤液处理能力为400 t/d。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3) 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治措施,其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地下水

企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从源头控制,加强地下水监控。将填埋区做为重点防渗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对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进行;对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的硬化、防渗处理,减少污染物的下渗量。对于长期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地面破裂,有局部漏水会导致污染水渗漏地下的情况要及时检查并处理。

(5) 土壤

1) 源头控制措施:①在生活垃圾输送和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生活垃圾的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加强渗滤液处理过程的源头控制;②对于进入填埋场的固化飞灰浸出物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中6.3 条规定后的固化物要求方可进入本填埋场。

2) 过程防控措施: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地面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规定的防渗要求,并严格管理。

3) 跟踪监测:对项目周边的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

(6) 环境风险

1) 库区防渗层泄漏防范措施:①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完整性;②加设排水井,同时加密监测井监测频次;③填埋时,与防渗层直接接触的垃圾中有尖硬物体应拣出。

2) 渗滤液调节池泄漏防范措施:①制订包括监测、报警以及对填埋场截洪坝、截洪沟的询查制度;②确保收集池运行可靠;③建立渗滤液收集和监测系统;④企业需做好依托工程衔接工作,关注沼气发电厂建设进度,同时严密监控渗滤液调节池液面情况,若沼气发电厂不能按时建成或现依托企业处理能力不足等不利情况发生,企业应及时考虑自行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保证调节池始终能够安全运行;⑤修编事故应急预案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3) 填埋废气爆炸和火灾防范措施:①场区严禁烟火,设明显防火标志牌;②设置定甲烷浓度超限警示系;③制定填埋场防火、防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4) 垃圾堆体沉降或滑动风险防范措施:填埋场应严格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进行运营与管理。

5) 垃圾坝溃坝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坝体维护、管理与检查;制定垃圾坝溃坝风险应急预案。

6) 运输过程泄漏防范措施:车辆在使用前应当严格检验其性能是否正常;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5日(8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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