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增压泵站南侧(立发桥村二组); 2.2建设规模: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6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按业主意见修改后的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2.优化设计方案批准后 10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日内提交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涉及全部工程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其中:①勘察、测绘: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测绘。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确定拟建工程的形式、规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合理的方案和足够的工程地质资料。②设计:本工程涉及到的全专业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续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以及能源评价、稳评、水土保持、环评、安评,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c、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查看详情。 (5)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谢兆军 联系人:陈钧 钱? 电话: ****-********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中心窗口)、********查看详情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增压泵站南侧(立发桥村二组); 2.2建设规模: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6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按业主意见修改后的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2.优化设计方案批准后 10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日内提交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涉及全部工程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其中:①勘察、测绘: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测绘。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确定拟建工程的形式、规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合理的方案和足够的工程地质资料。②设计:本工程涉及到的全专业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续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以及能源评价、稳评、水土保持、环评、安评,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c、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查看详情。 (5)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谢兆军 联系人:陈钧 钱? 电话: ****-********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中心窗口)、********查看详情 |
[0]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B********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 标段名称 |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增压泵站南侧(立发桥村二组); 2.2建设规模: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6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按业主意见修改后的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2.优化设计方案批准后 10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日内提交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涉及全部工程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其中:①勘察、测绘: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测绘。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确定拟建工程的形式、规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合理的方案和足够的工程地质资料。②设计:本工程涉及到的全专业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续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以及能源评价、稳评、水土保持、环评、安评,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c、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查看详情。 (5)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谢兆军 联系人:陈钧 钱? 电话: ****-********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中心窗口)、********查看详情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城东增压泵站南侧(立发桥村二组); 2.2建设规模: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40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600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约24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1.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按业主意见修改后的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2.优化设计方案批准后 10日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日内提交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海安市智慧水务中心建设工程涉及全部工程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其中:①勘察、测绘: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勘、测绘。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为确定拟建工程的形式、规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合理的方案和足够的工程地质资料。②设计:本工程涉及到的全专业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续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以及能源评价、稳评、水土保持、环评、安评,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18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c、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4日到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查看详情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查看详情。 (5)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谢兆军 联系人:陈钧 钱? 电话: ****-********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中心窗口)、********查看详情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