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重力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重力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建设工程 基础设施

所属地区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1/8/24 关键词建设工程基础设施   近期更新51709项目点击关注“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实时招标项目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重力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发包人: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标时间:20218 24

发包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578-*******查看详情

中标候选人: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经理:刘小军证书号码:********查看详情5332

预中标价:大写肆拾柒万伍仟壹佰玖拾叁(¥:475193.00

工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质量要求:合格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中标下浮率:13.6%

公示时间:2021825日至202182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缙云县新建镇招投标分中心

缙云县新建镇七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824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