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申投诉处理后当期采购周期内新药信息(第七批)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本次公示的药品为申投诉处理后当期采购周期内新药信息(第七批),请登录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17:00
三、申(投)诉
公示期间接受申(投)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登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政策及挂网”类别申(投)诉。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二)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特此通知。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