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及供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武汉中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1158 | 1168 | 1165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黄旋青/JSJ********查看详情3 | 唐本琼/JSJ********查看详情4 | 欧阳朝辉/JSJ*******查看详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曼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89*****232;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港务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日期:2013-11-09 00:00
附件: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doc" target="_blank">中标侯选人公示函(三期辅建区监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