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南通市江海学校(筹)的 南通市江海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已经 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一期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规划道路纬十八路南侧、纬十七路北侧、经七路东侧。
(2)工程规模:本工程估算投资约11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12月 ~2014年12月,总工期12个月(节点工期: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单体的基础工程;2014年8月31日前所有单体外墙施工脚手架落地且室外工程开始施工)。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获得“优质结构工程”奖,并获得“市文明工地”称号。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 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南通市江海学校施工图所示单体:食堂、中学教学楼及专用教学楼、小学教学楼a、小学教学楼b、小学专用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变电所1、变电所2、门卫室1、门卫室2、消防水池水泵房、体育运动场的排球场和篮球场部分、室外配套及围墙。
2、具体专业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暖通、消防及强、弱电)、装饰、室外配套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总建筑面积约38300平方米。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且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在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条件: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注:“类似规模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报名人总承包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用建筑项目(住宅楼、厂房除外);“近五年”是指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今中标项目,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应当提供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等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3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央路51号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608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其他事项: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 叁仟万元 人民币,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帐户全称: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行开发区支行,账户:********查看详情7707。诚信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诚信保证金(银行汇票)一并带至开标现场。
诚信保证金的返还:
①未中标单位(非前三名)的诚信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其它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
②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返还诚信保证金的65%;所有单体基础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诚信保证金的20%;所有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时,无息返还剩余诚信保证金。(利息不计)
十一、本工程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计分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招标人: 南通市江海学校(筹)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计分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
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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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的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开标及评审—技术标开标及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荣誉开标及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审。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个阶段的开标及评标。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
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相应年度年检。 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2年度全年及2013年1月-6月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①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红本子,如有)。
8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在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9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注:“类似规模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报名人总承包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用建筑(住宅楼、厂房除外),“近五年”是指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今中标项目,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0 企业履约情况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承诺书格式。
11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013年10月1日后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备注 ①上述1-12项(除1、2、8、10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第1、2、8、10项须提交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第8项中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类型的,须由原合同签订方的发包人出具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并且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说明书并加盖原合同签订方发包人的公章(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第8项中属“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类型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原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放入原件包中备查),b、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的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通过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评委通过率在60%以上(含60%)的,则该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为评审通过。只有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面阶段的开标及评标。
3、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负责人陈述、项目负责人荣誉、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所有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用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1评分标准
3.1.1项目负责人陈述(2分)
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阶段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陈述情况进行打分。
3.1.2项目负责人荣誉(2分)
3.1.2.1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家级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如“紫琅杯”)加0.3分,有效期为一年;省优(如“扬子杯”)加1分,有效期为二年;国家级(如“鲁班奖”)加1.5分, 有效期为三年。加分只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本项得分不得超过1.5分。
3.1.2.2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本项得分不得超过0.5分。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申请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3.1.2.1”和“3.1.2.2”如为同一项目的,则可根据奖项分别计最高分。获奖项目需为房建工程,每个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等有效原件材料(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备查),方可计分,否则不得分。
3.1.3投标报价 (96分)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经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七天)发放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
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数。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6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或下浮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