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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电厂办柴库村水坑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提升 环境整治 电厂

所属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发布时间 2021/9/12 关键词提升环境整治电厂   近期更新116207项目点击关注“提升,环境整治,电厂”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安阳市殷都区电厂路街道办事处柴库村村民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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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安殷磋商YL-2021-78号

1.2项目名称:殷都区电厂办柴库村水坑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778475.09元

1.5采购需求: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不含临时)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自行承诺,格式自定)。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如处在换证或延期期间等,需出具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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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发售。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23日15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阳市殷都区电厂路街道办事处柴库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1*****0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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